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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五章 新俗舊禮(七)

作者:最后一個名  分類: 歷史 | 上古先秦 | 最后一個名 | 戰國野心家 | 更多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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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野心家 第二百八十五章 新俗舊禮(七)

不管是玄鳥、簡狄、句芒、東君、夸張胸部的生育女神,其實出于同源,故事的內核也是一致的,最終會伴隨著統一的同義之后,化為一個固定的形象。

此時的神話已經逐漸成型,固然墨家在編“認同感”的神話,各國學派其實都在編。

楚國等地更是已經編出了伏羲女媧生四子開天辟地的故事,極力證明自己是諸夏的一部分雖然墨家這邊正在編伏羲女媧和開天辟地的故事,但雙方其實算是同時進行的,墨家的側重點在于遺傳學的初步解釋,并非是為了神話本身。

按照這時候混亂的神話,伏羲和太昊其實分不太清,而句芒正是太昊的木正。

殷商時候,上帝是殷商的祖先始祖,商的歷代先王的抽象集合就是上帝,商朝是神權制的神圣血脈,上帝之裔,連同伐夏的理由,都是替上帝懲罰。我是上帝之裔,我壟斷著神權,上帝是我祖先,所以我想打誰那不是我想打,而是上帝要打。

周取代商,就必須連同神話一起改造,將原本專屬于商王朝的始祖上帝,改為了昊天上帝,并且逐漸朝著上古神話靠攏:大家上古時候都是親戚,上帝不是你們殷商人的祖先,而是更古老時候的太昊啊、伏羲啊,共同祖先的神格化后是上帝,所以誰有德,誰當天子。這要是上帝是你們殷商家親戚,這武王伐紂就不好了。

于是玄鳥、簡狄變為了句芒。上帝都不是你們殷商的了,這春神、生育神也得換換,一朝天子一朝臣嘛。

在諸夏,早就明白了神要為政治服務這個概念。

上帝都能換個人來當,況于配屬的臣子。

墨家內部之前也是重鬼神的,而墨家內部的“句芒”形象最有意思。

臉是方的、渾身披著羽毛、人臉,鳥身,很明顯是由玄鳥簡狄化來的,只不過隨著農耕文化逐漸深入,男性成為社會的主導,女神變為了男神,和句芒融合在一起。

除了臉是方的之外,墨家內部的句芒形象,手里捏著一個圓規……方臉加圓規,所謂規矩,用以衡量人世間的種種。

墨家故事里句芒當年見過秦穆公,因為秦穆公這國君干的不錯,所以作為天帝的使者多給了秦穆公十九年性命。

不管是墨家內部的祭祀形象、還是儒家內部的祭祀形象、以及周朝官方的祭祀形象,雖有變化,但春神都是男的,所以主祭的要用男覡,不能用女巫。

因而,主官婚姻的官媒媒氏,也要用男的,官方的媒都是男人。

然而,民間的媒,卻依舊在用女性,因為民間的習慣不是那么容易改掉的,尤其是信息不發達的時代。

從車上走下來的那個女人,正是標準的北方代地民間媒人的形象。

頭上彎彎曲曲的象征著草木的裝飾,那是象征著春天草木繁榮,是春神女巫的標準形象。

身上披著的羽毛,象征著玄鳥、簡狄以及變性后人面鳥身的句芒。

高柳城的民媒很好找,原來就有挺多,只不過媒人這一行當這些年不太賺錢,有些行當不好在明面上干了。

因為民媒……主要摟錢的手段,是祭祀騙人、是買賣女子的中間人,尤其是買賣婚姻在底層極為流行的時候,她們這些民媒便極為賺錢。

她們若在泗上,就是當初被適毒死的那樣人物。

在鄴地,就是主持河伯娶妻的女巫。

在高柳,祭祀騙人是犯罪、買賣婚姻也管得嚴,這些年她們也只好當真正的媒人,只是牽線搭橋賺取點勞務費,有些人甚至洗手不干跑去別處,留下來的也都既往不咎轉行為媒婆。

媒婆也算是民間傳統,只要別搞祭祀、活祭、摟錢、買賣人口什么的,也是可以改造并且承受的,墨家也考慮了,泗上的一些做法在這里還是略顯激進,移風易俗也得慢慢來,別再出漢中那樣的亂子。

要說起來,穿戴著鳥毛服裝,可以算是迷信祭祀,但也可以算作是“民俗服裝”。

像是楚國的高冠,墨家說那是上古祭祀留下的習俗,學的是鳥尾巴和鳥頭上的冠子和毛,可真要是不準,只怕楚人便不可能接受墨家。

墨家在高柳的力量還不足以像是在泗上一樣翻天覆地,有些東西也就順其自然,只要別再搞祭祀騙人和買賣婚姻就行移風易俗,靠的是錢,靠的是足夠的干部,靠的是生產力的改變。

泗上有許多,高柳卻連開蒙教師先生還配不齊呢。

這媒婆前幾日被墨家找到,墨家的人還沒開口,這媒婆先聲奪人,用墨家的道理大喊道:“惟害無罪!犯禁為罪!法不成文之前犯的法不是犯法!”

她之前也買賣過女子,搞過祭祀騙錢,墨家內部原來本身就有祭祀之學,都是圈內人士,有些手段別人抓不到,墨家抓起來可是一抓一個準兒。

只是這些年收斂了手腳,也不敢造次,只是靠當媒人收個勞務費、混個婚禮上的餐飯才能維持生活。

做工又覺得累、去紡織又坐不住,也只能靠干這一行來謀生,也就是高柳這邊的習俗還未改變,她的日子過得比起以前自然不如,可總還不差。

當時墨家的幾個人便被這媒人氣的笑了,為首的那個便笑罵道:“你們學別的慢,學這個倒是快。不是抓你的,你這幾年我們也查了,確實也沒干那些祭祀斂財、買賣婚姻的事。”

那媒婆是何等人物,人精般的女人,一聽這話,立刻堆笑道:“墨家利天下之心,我也還是知道的。之前是不懂,現在明白了,哪里還敢再做?幾位同志找我有什么事?”

墨家那幾人聽得同志一詞,也是哭笑不得,說道:“宣義部請你去吃酒。”

媒婆又笑道:“哎呦,宣義部竟不把我們集中起來講義,卻要吃酒?這可真是奇事。”

她也知道墨家抓人不會編造理由,再說她這樣的人物真要是抓她也不必如此,城尉那邊就可以給辦了,哪里用宣義部出面。

琢磨了一下這幾年自己的確是沒犯什么錯,便跟著去了。

去了后才發現不只是她,一起請來的還有六七個,都是以前的同行,見面后都是互相望了一眼,眼神里滿滿是“你也來了”的奇怪情緒。幸災樂禍、緊張不安、同舟共濟,可謂皆有之。

說是吃酒,還真是吃酒,桌上擺著一些肉、酒、棗子、柿子餅、花生之類的東西,宣義部的人一出面,這幾個媒婆紛紛起身行禮。

略微說了幾句,這些媒婆才算是放下心來。

原來卻是這么回事:

按照婚禮的習俗,不同的階層有不同的婚禮規格。禮樂崩壞,導致了許多商人開始僭越,這也導致了民間的侈靡之風、攀比之風,使得結婚婚禮花費極多。

凡有對比,就有傷害。墨家既講平等,少不得就要在一些事上出面干涉,使得這種平等至少要做到表面的平等,表面的平等是打破民間根深蒂固的等級制度的第一步,表面的平等才可以更為順利的傳播平等的概念。

諸夏的婚禮,是沒有音樂的,不準用絲竹、鼓樂之類。

儒家的解釋是嫁女兒那是女兒離家,很悲傷的一件事,這其中可以看出親情之德,所以因為這種悲傷,才不用鼓樂。

墨家的解釋是娶字一開始并不是娶,而是搶,所以那時候的習慣流傳下來,不會用鼓樂。

雙方可為都是畫了個靶子往上靠,一邊用德來靠、一邊是歷史物質來靠,怎么解釋針對這一件事和此時此刻已有的傳統,這肯定是都對,但整個道義的分歧牽扯到別的事,那就可真是不可調和了。

絲竹鼓樂不用,這一點分不出區別,誰再也有錢也不可能請一堆樂手在婚禮上吹拉彈唱,于此時那不是風光,那是丟人。

但是,除了這一點可以做到貴賤窮富一致之外,剩下的就都出現了區別。

比如結婚那天晚上去接親,富裕一點的、身份高貴的,肯定是要有一輛馬車。

再有錢一點、再高貴一點的,馬車還得是專門的婚車。

更有錢一點、更高貴一點的,馬車要涂成黑色的,馬車的前面要跟著四個人,兩個人捧著蠟燭在前,兩個人給蠟燭擋風。

當然,車越多越好,人越多越好,這就弄出了差距,也使得攀比之風日盛,尤其是高柳這幾年發展的不錯都有了些錢財之后更是如此。

女方那邊也一樣,女方那邊必須也得出車跟著。

這車當年不能回家,要在男方那里待夠三個月,才能夠完成“返馬”之禮。

之所以是三個月,就是因為怕女人婚前懷了別人的孩子,那時候又沒有驗孕棒,所以三個月之后才算是真正完婚。

要是三個月之內發覺了肚子里的孩子可能不是自己的,正好,女方的車在男方這邊,女的直接坐車回去。

除此之外,還有婚嫁時候的衣服、用具、物品等等,都到處彰顯著差距和差別。

馬上就要又遷來一些人,為了讓新遷來的這些人不至于產生一種身份上的差距,以及其余的一些原因,高柳這邊的宣義部決定弄個“官媒”。

制定一個規范的、堅守規矩、尊重傳統、表面平等、不至侈靡的婚禮流程。

要做到誰家結婚,表面上看都差不多。

要做到流程壓縮,取締一些不好的習俗。

要做到適當的喜慶場面,但又不至于為了婚禮花費太多。

要做到民眾認可感覺和之前沒什么改變,但又在不知不覺中改掉一些理性推論下的不合時代和道義的習俗。

所以便找來這些熟悉此道的媒婆,墨家出錢,搞一部分專門的婚禮用的馬車、搞一些專門的從業人員、搞出官媒媒氏由此撮合牽線盡量早婚早育。

各種結婚的流程,統統通過官媒解決,下多少聘給多少嫁妝,你們閉上門說誰也看不到;婚禮的過程是公開的誰都看得到,那就做到基本一樣大家都好看。

順帶著,如果婚期固定下來后,這些媒婆要給即將出嫁的新娘進行婚前的性的教育。

也就算是墨家出面,籌備了一個集婚慶、教育、典禮、牽線搭橋為一體的“公司”。

有些事,在泗上官方可以全部辦了,力量充足,比如性的教育在學堂就完成了。有些事,在高柳就不得不調動民間的力量,官私合作,力求表面公平暗地移風易俗。

這些看似沒用的東西也是“同義”的一部分。

一樣的神話、一樣的文字、一樣的婚禮習俗、一樣的道義、一樣的法、一樣的對世界的解釋……唯有如此,才能把秦楚燕韓趙魏齊捏成一樣的天下。

ps:戰國時期,伏羲女媧的神話就已經在楚國成型,神話本身也是諸夏認同感的一部分。殷商的神權性質很重,上帝這個概念早就存在,但是周公和姜子牙很巧妙地保留了上帝、修正了上帝的概念,使得上帝不再單單是殷商的祖先,而變為整個諸夏的始祖先人,從而獲得了神權的合法性。后來傳教士西來,也算是很巧妙地借用了上帝之名,雖然蛋疼可惡,但就手段而言確實高明。除了類似于咖啡這樣的音譯詞,意譯詞是本身早已存在但卻被忽視,后來又漸漸仿佛成了舶來詞,也算是文明衰落過四百年的一個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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