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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野心家 第九十二章 墨道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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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析子之學,本就以善于找尋漏洞著稱于天下,這一口鄭地口音的訟師言辭也處處把持著法的合理性,聽上去并沒有什么可以反駁的地方。
臺下不遠處,作為旁聽的孟勝、徐弱等墨家人物跪坐于地,或有點頭稱贊的,或有埋頭思索的,也有咬牙切齒的。
徐弱嘴角不停地抽動,嘴里嘟嘟囔囔地暗自咒罵著什么,一旁的孟勝伸出手輕輕拍了一下徐弱的肩膀,示意讓他不要說話。
徐弱不是不同意這個鄭國口音訟師的話,也認可這些話中的道理,可是他覺得這都什么時候了?還在討論這些屁事?
這費國的“國民”政府已經成立了一個多月了,可是這些人整日扯皮,根本不知道眼下的當務之急是什么。
貴族們現在明顯是在拖延時間,明著說各個封地的貴族都可以來都城進行商量,又說應該按照土地劃分推選賢人,這樣他們也能夠成為賢人一同議政。
可事實上從各方面傳來的消息看,貴族們就是在拖延時間準備武力,甚至有貴族出訪齊魯等國。
民眾最關注的土地、稅率、勞役這些問題懸而未決。
這些賢人們卻整天在爭論是不是應該限制最高糧價、貴族們是不是可以被選為賢人一同議政、費國都城的政策是否可以推廣到都城之外的封地……
甚至今天為了一個囤貨居奇的奸商,還要賢人們一起來討論到底是不是罪。
徐弱覺得咬牙切齒的地方,不在于這個奸商的行徑,事實上他在墨家多年,對于這個奸商“惟害無罪”的判定是支持的。
但是他覺得這些“賢人”們的行動能力和組織能力,實在是和墨家的那些同志差的太遠。
這時候要做什么?
這時候要做的,是立刻將都城的民眾組織起來,完成收獲后,利用民心高漲的時候直接出兵到貴族的封地,強行推廣授田于民分期贖買的政策。
若不同意,那就是違背了費國的律法,收回封地,驅逐了事。
若是同意,那就迅速實行,開始選拔一些通曉九數、田方的人才,準備最好授田工作。
春耕的牛馬、種子;鹽貨的買賣、運輸;軍隊的組建、城墻的修筑……這才是此時的當務之急。
可如今一天天的都在扯皮,這些當務之急基本上沒做什么。
不少人還心存幻想,覺得只要不觸動貴族封地的利益,那么自己這些人在都城的變革就不會受到詰難和貴族的反對。
到時候事實上等同于費國都城行一部律法,而都城之外的封地上還是實行井田禮制。
徐弱心想,你們和貴族們講義、講法、講理、講道……可是貴族們讓你們服勞役、耕公田的時候,可曾和你們講?
一些只在都城附近有田的人,想的便是自己身邊的這些事,只想著現在公子巒已經承認宮室公田分與自己,那么都城之外的那些人便和自己無關。
要不然又要觸怒了封地貴族,到時候也不好收場,不少人覺得最好的局面就是都城自治,其余貴族的封地依舊實行舊法,或是以仁義勸告那些貴族實行仁政。
徐弱心想,這都是一些什么樣的蠢貨。利己不是這么利的,利己也要分長遠和短視的,這哪里是利己?這是害己。
你今日不管都城之外的那些封地之民,將來貴族們一旦翻臉的時候,那些人又豈能支持你們?
前幾日聽說今日要審判,本想著借著今天的事,這些賢人們能干點正事,趕緊盤算一下需要多少精通九數田方的人組織在春耕之前分地、趕緊給貴族們下最后的通牒讓他們立刻實行新法否則就是違法……
可結果到現在為止,還是在干這件不疼不癢的事。
徐弱心想,定下法令,不遵守的就按違法處置,那些貴族若不同意,那就是違法,這么簡單的事,難道還做不成嗎?
既然人人平等,那就靠人數勝過那些貴族,你們學學我們墨家立刻派人去封地、村社宣揚這些,讓那里的人推選你們為賢人只需要一個簡單的“個人授田”就可以。
可你們不做,卻還想著“合理”,要讓貴族們參加議政,從而希望名正言順的推行政策,自上而下的變革,真真可笑!到時候封地上推選出來的,肯定就是那些貴族,到時候你們是認還是不認?
正是因為越想越氣,徐弱咬牙切齒,恨不能現在就站出來痛罵在場的這些人一番,告訴他們到底應該怎么做。
然而墨家終究是講紀律的,孟勝輕按了一下他之后,徐弱也只能將滿腔怒火壓下去。
孟勝不但能夠勸告徐弱安靜,自己也真的有一種旁觀者的心態,面帶微笑,時不時給還在繼續講述道理的那些鄭國口音的訟師拍手以示尊重和同意。
這鄧析子之學的的士,并不是秘密墨者,這一次孟勝前來主持費國的大局,費國的一些秘密墨者的名單他已經知曉,這個人肯定不是。
不過這個人說的道理,倒還真的和泗上那邊正在制法的道理相似。
早在經年之前,墨家內部其實就已經開始討論這些問題,也分出了“道法自然、規矩天志的自然法”;和“惟害無罪、眾義為法”的人定成文法。
關于武王伐紂這件事,有不同的解釋。
墨家“非命”,但是認為有命的人,認為武王伐紂這件事是“天命”。
武王伐紂是否合理?墨家自然也認為合理,但卻不能用玄之又玄的“天命”來解釋。
于是用天志、道法自然的自然法來解釋,而自然法本身就是一種“造反有理”的法。
不管是因為鐵器牛耕火藥的出現不合于“樂土”的階段、還是因為現行的制度之下讓貴族都是蠹蟲而導致他們的封地利益不合理,這些都是一種“自然法”推出的不合理。
可是現行的禮法,卻認定此時的分封建制、貴賤有別的天下制度才是法,所以墨家由自然法推出了現在的禮法不合于天志、不合于道、不合于自然。
按照墨家這些年發展的理論,墨子說我有天志如匠人之有規矩,墨家的法走的是自然法的路子,確信通過理性可以發現最完美的“法”,從而使得所有人得利。
可墨家現在已經在泗上執政,而且本身又有嚴密的組織機構,這就又導致了一個新的問題。
譬如泗上之法,殺人者死,這是定下來的成文法。
可按照自然法而言,殺一人以利天下,當殺。
現在有個壞人,一個非是泗上暴力機關的人將其殺了,那么殺人者到底該不該死?
按照道家“道法自然”和墨家“上古之時百人百義”的說法,雙方的出發點其實極為類似,只不過解決現實問題的方式道家是往回退到小國寡民的自然狀態、墨家是繼續往前走步入下一層“樂土之世”。
但在出發點類似的基礎上,關于國、法等問題,道家和墨家的分歧就已經相當嚴重。
墨家承認道法自然,并且融合了規矩天志,那么就要承認在道法自然的上古之時,每個人都有理性可以以“自然”為法,每個人都有執法權。
這個人違背了“道法自然”,那么就去處置,那時候在“道法自然”的上古之世或許真的是美好的。
以墨家經過適篡改之后的同義篇來看,之所以認為舍棄了這種美好的上古之世,是因為人人逐利這是本性,而這種本性導致人們會違背“兼”這個概念上的人之利,以至于墨子所言的“內者父子兄弟作怨惡離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藥相虧害。至有余力,不能以相勞;腐蠹余財,不以相分;隱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亂。若禽獸然。”
那么,鑒于這種情況的出現,于是人們放棄自己的一部分權力,以達成了一個超然于眾人之上的“公共權力”,這個放棄的權力中,包含了自然之道的執法權。
個別的人沒有執法權,因為在“選賢人為天子”的時候,等同于讓出了執法權,將執法權成為一種公共權力,使得可以維護天下人的利。
從這一刻開始,墨家和道家的分歧就已經出現。
墨家認為,國家、私有制、的產生是一種必然。
道家認為,國家、私有制的產生是偶然。
墨家認為,國家和法,本身沒有錯,錯的是國是誰的國、法是怎么定出來的。是否有以天志、自然為指導,從而讓法更加趨近于自然之道。
道家認為,國家和法,本身就是錯的。所以“法令滋彰,盜賊多有”,這天下要相信每個人都知曉自然之道,使得每個人都有執法權,小國寡民,從而天下大治。
墨家認為,法的制定,要以自然之道為基礎,以天志為規矩,然后逐條驗證。法應該是有利于天下萬民,同時又能保護每個人的“權”、“利”等,因為天生萬民,而萬民的存在本身就是天志之一,所以每個人的生命權、財產權這些,都屬于自然之道。
道家認為,只要退回到小國寡民,重回人類的“自然狀態”,那么天下也就不需要成文的法、成文的令以及各種暴力機關,要相信人天然的社會性和理性,將公共權力的執法權、立法權還給每個人。
墨家認為,天下利器、技巧的提升,使天下財富的總和增加,使每個勞動力創造的財富增加,所以這是進步的。只不過天下的制度,現在不符合此時的生產力,所以導致了現在天下的混亂和貧困。
道家認為,天下利器、技巧的提升,使得天下不可能退回到小國寡民的狀態,從而使得天下大亂。是故”人多利器,國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已經得知自然狀態是最好的,而現在天下是混亂的,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放棄這些技巧和利器,退回到自然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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