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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97,我在市局破懸案 第338章 李有強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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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江偉沒有撒謊,或者沒有隱瞞細節的話。
那他殺死李有強的行為,一定程度上其實是可以被認定為特殊情況下的正當防衛的。
因為正當防衛的認定,有一個非常關鍵的事實節點,就是在你反擊的時候,對方是否還在進行侵害行為。
簡單來說,就是你反殺對方的時候,對方是否還在試圖殺你。
如果對方已經放棄殺你,那你再反殺對方,就不是正當防衛了,而是基于報復目的的故意殺人。
如果一切屬實,包括之后付大慶的口供也確認了這一事實的話,江偉殺死李有強這件事的犯罪性質,可能會有變化。
不過這并不意味著,江偉就可以被無罪釋放了。
姑且不論五年多前的詐騙,也忽略他的碰瓷行為,或者和其他與本案無關的行為。
僅僅是他在殺死李有強并逃走之后的所作所為,就已經構成了犯罪。
他交代說,自己當時把李有強的尸體藏在了后備箱里,然后直接在車里睡了一晚上。
一直到第二天天蒙蒙亮,才想起要清理車里的血跡,就跑到附近的小河里打了水,把車里李有強留下的血跡擦干凈。
潘宏杰特意問他,除了血跡之外,還有沒有什么其他痕跡。
江偉說,還有腦漿子,他爺爺當初就是喝醉酒走路時不小心腦袋磕石頭上摔死的,腦漿子流了一地,所以他很小的時候就見過腦漿是什么樣的。
這點和在車里發現的那片樹葉上的灰色小點一致,技術科經過提取化驗之后,確認了這是人體腦漿組織殘留的痕跡。
同樣,技術科對整車使用了魯米諾試劑后,發現了大量血液殘留熒光反應,并根據血液噴濺痕跡,及尸檢情況,模擬出了李有強被爆頭時的情形。
和江偉交代的,基本一致。
而后,江偉又交代了他是如何拋尸的犯罪事實。
在清理完車子之后,他重新上路,并思考如何處理后備箱的這具尸體。
他馬上就想到了位于遠郊農田里的那口機井,原因很簡單,他這個不務正業的本地人,曾經去過那里。
當時是跟幾個狐朋狗友去玩,中途遇到了一只野狗,沖他們叫了幾聲,幾人就把野狗連踢帶打,打了個半死。
最后有人提議,說自己知道個好玩的地方,然后幾人就把狗扔進了那個廢棄機井里,看著狗在里面哇哇大叫,他們則在外面哈哈大笑。
他的第一反應就是那口廢棄機井最適合拋尸了。
于是開著車直奔那里。
當時是三月十九號的晚上,也就是李有強被殺的第二天。
但等他到了那里,打開后備箱準備把尸體搬過去的時候,他才發現,尸體邦邦硬,跟冰箱里凍過的魚一樣。
他這才想起來,死人好像是這樣的。眼見沒法把尸體塞進機井里了,他就只能先行離開。
但他既不敢回去,生怕付大慶還在堵自己,又不敢往人多的地方去,怕被人發現尸體。
于是就在附近的小鎮上躲了幾天,想著到底該怎么處理后備箱的那具尸體。
他顯然并不清楚尸體會在最多七十二小時之后,進入柔軟的狀態。
他說自己渾渾噩噩地在小鎮上待了快一個禮拜,直到有一天發現從后備箱里傳來了異味,他才知道這件事已經到了拖不了的地步了。
因為后備箱的尸體已經開始腐爛了,不過也因此,他驚訝地發現,尸體沒那么硬了。
于是他再度趁著夜色,把車開到了機井那里,并完成了拋尸。
時間是三月二十七號這天。
雖然他不認識這個被他一錘子砸死的家伙,但是他知道這人和付大慶有關,他怕尸體被發現后警察順藤摸瓜找到付大慶,再找到自己。
所以他把李有強的衣服給扒光了,還用那把錘子砸爛了他的臉,最后把尸體頭下腳上的扔了進去。
事先他做過準備,買了瓶汽油,找了個地方將扒下來的衣服一把火給燒了。
至于那把錘子,在離開的時候看見路邊有條河,就隨手扔進了河里。
也就是后面潘宏杰他們打撈出來的那把錘子,上面檢測到了血液殘留痕跡,和李有強的血型相匹配。
另外唐文莉也做了兇器傷口匹配鑒定,確定這把錘子和李有強后腦的傷口痕跡相吻合。
在拋尸機井的第二天,也就是三月二十八號這天,江偉把那輛車開到了一家修車鋪,然后讓修車鋪洗車。
之所以這么做,是因為他發現自己清理不掉后備箱里的臭味,同時又想把這輛車給處理掉。
他起初是想直接把車扔在路邊拉倒,但又怕太快被人發現了。
也想過直接把車賣了,卻怕萬一出什么問題,警察到時候順藤摸瓜找到自己。
所以最后就想出了這么一招,等人家清洗干凈了,他找借口拍拍屁股走人。
他不知道這車是哪兒來的,但這么久了付大慶都沒報警,他猜肯定是有些什么別的原因。
一系列的相關證據,組成了完整的證據鏈,代表李有強被殺一案,基本正式告破了。
接下來只要吳永成他們審訊完付大慶,看付大慶的口供里和江偉相關的部分是否一致就行了。
如果一致,那至少這起案件算是可以結束了。
會后,周奕私底下找了潘宏杰,為的是之前張香蘭打的那個申請。
他知道在宏城,還有一個悲傷欲絕的女人,和一個死不瞑目的老人在等待結果。
雖然還不能把事情真相告訴她,但至少可以讓她把她的丈夫給火化了帶回家。
至于江偉這邊,故意殺人的罪名是否成立,這個問題得交給檢察院和法院了。
但是還有兩項罪名,他是逃不掉的。
首先是他處理李有強尸體的行為,肯定涉嫌違法了。
如果他在反殺李有強之后,第一時間把車開到就近的派出所,然后投案自首,那性質就大不一樣了。
但他選擇了隱瞞和拋尸,他自己的解釋是腦子糊涂了,沒想到。
還說自己道上混的,看見警察就腿軟,所以才沒有想到報警自首。
可潘宏杰卻一語點破了他真正的原因。
潘宏杰問他:“錢呢?”
江偉頓時就愣住了,然后哆哆嗦嗦地反問:“什……什么錢?”
“你交代得是挺痛快,但你一直強調自己是正當防衛,看起來這陣子沒閑著啊,查了不少資料吧?”潘宏杰冷笑。
“沒……沒有……”
“什么腦子糊涂了,什么看見警察就腿軟,你跟我裝什么糊涂呢?你看見警察腿軟,今天抓你的時候怎么還想著掏槍?你不是腿軟嗎?”
潘宏杰指著江偉的鼻子說道:“你不去自首,是因為你從那輛豐田車里找到了錢,對不對!”
潘宏杰的判斷邏輯很合理,付李二人既然是被雇傭殺人的,肯定當時會攜帶著酬金。
這輛紅色豐田車,大概率是他們打算直接開走的,既能避免被警方查到他們的行蹤,又可以把車子處理掉。
江偉能碰瓷到這輛車,完全屬于冥冥之中和付大慶的恩怨沒了結。
然后付大慶一個人去江偉住的地方取金條,肯定不會把現金隨身攜帶著。
所以這筆錢,八成是在車上,最后被江偉給發現了。
這也是他絕對不會去投案自首的主要原因,因為只有警察不知道這事和他有關,他才能把這筆錢占為己有。
所謂財帛動人心,就是這樣。
能讓他甘愿冒風險的東西,只能是錢。
而且據他自己交代,他壓根沒想跑,因為他也不知道可以往哪兒跑,他的朋友都在安遠。
他躲了一陣之后,發現警察壓根沒在找自己,就慢慢的放心了。
只是沒有回原本的地方住,而是在一個朋友那里躲了一陣。
至于為什么多少年沒回家,突然回家要給自己已故的父親燒紙磕頭。
是因為他有天晚上做噩夢,夢到自己又坐在了那輛紅色汽車的后座。
小汽車在往前開,主副駕駛座上居然都沒人,只有方向盤自己在動。
他嚇壞了,想開車門跑,卻發現自己手被反綁住了。
再一抬頭,副駕駛座上突然就多了一個人,那人的后腦勺有一個大洞,鮮血和腦漿不斷地從那個洞里流出來。
他被嚇了一跳,然后就看見副駕駛座上那人轉過身來。
一張血肉模糊的臉,伸手朝他撲來。
把他嚇得連連慘叫,關鍵時刻,他說車門突然被人拉開了,接著一個人把他拽了出來。
然后他就醒了。
雖然沒看清,但他猜測一定是自己喝農藥自殺的父親救了自己。
便心生愧疚,想起了回家給父親燒香磕頭。
潘宏杰警告他別試圖轉移話題,好好交代錢的問題,不管這筆錢是他藏起來了還是花掉了,他們都能查出來。
到時候,那刑期往上加幾年可就不好說了!
江偉大概也知道到了現在這個地步,自己是瞞不過去的,于是便承認了,確實是自己見財起意,拿走了放在車上的錢。
他說,這七萬多塊錢,就花了點零頭,其他的沒敢動,藏在了他家廢棄老宅的灶臺下面。
周奕聽到的時候,頓時一愣:“七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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