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記住本站域名:
黃金屋
刑警日志 第1020章 錢去哪了
吾看書,刑警日志!
“陸隊,接下來怎么辦?”
陳江嘆了一口氣。
大張旗鼓的查了一天,把300多人的足跡全都采集完了,也找到了這三個人,但是沒想到竟然和盜竊案沒有關系。
所以現在看來目前案子沒有什么太多的進展和線索,王兆凱這邊的調查很不順利。
前天晚上的事情,場子里的人大多數都表示什么都不知道,他們的宿舍區距離辦公樓有一定的距離。
這些人白天干活,晚上的時候還有的要倒班,所以大家都比較疲憊,雖然最近礦上準備停產了,可還沒有完全停。
作業區那邊還是有人在工作的,所以大家上班的人都在作業區那邊睡覺的人都在宿舍辦公樓這邊,一般人是不會過來的。
“煤老板那邊也進行了一些調查。”
張大寶經營這個煤礦已經10多年了,前兩年煤礦虧損的比較嚴重,后來煤礦開始盈利之后,張大寶的日子就好過起來。
“張大寶這個人的人際關系比較復雜,但是他開的是煤礦,要說競爭關系嘛,旁邊的幾家煤礦也算是有,但是大家都是各自發展各自的,畢竟煤炭商品主要是政策影響。”
“還是要從現場開始。”
陸川想了想后:“這樣,你們兩個這邊還是按照原來的方向去調查,另外這三個人的事兒也不要放下。”
陸川剛剛仔細聽了兩個人的匯報,雖然整個過程的邏輯性是通的,但是不排除這是三個人故意做的套。
按照三人所說,當天晚上他們是12點多的時候離開礦區的。
因為按照礦廠的規定,晚上的時候是禁止人員進出的,所以他們幾個只能翻墻出去返回的時間是三點多鐘。這個時間點和紅浪漫那邊的人已經碰過了,是沒有什么問題的。
但是,從醫院那邊了解到的情況,兩名保安被迷翻的時間是在晚上10:00左右,具體的時間不是特別確定,但應該是在10點鐘左右。
所以如果這三個人確實有問題的話,他們從10:0012:30也有足夠的時間去作案。
還有就是他們返回之后是三點多鐘,那個時候距離天亮還有兩個多小時,同樣有時間去作案。
雖然三個人的去向已經說明了還有人證,但是這個事并不能夠完全擺脫他們的嫌疑。
陸川叮囑陳江:“還是在鎮子里面要查一查監控,如果這三個人真的有問題的話,那么他們轉移贓款肯定會被發現1,000萬不是一個小數目。”
三個人轉移1,000萬是相對來講比較費力的,他們有可能用到交通工具,但絕對不可能把錢藏在身上。
布置完這些工作到后,陸川再次去了現場。
案件正在偵破當中,所以這棟辦公樓暫時被封禁了起來,所有的相關人員都不能夠入內,陸川來的時候,還有孫彪的人在這邊。
“陸隊,您來了。”
陸川點點頭,他換上鞋套,帶好手套,走進了大樓正門。
這棟辦公樓倒是并不大,只有5層高,每一層樓有20間辦公室,一共是100間辦公室。
實際上這邊主要是辦公室,財務后勤等等等等一些職能部門在這邊辦公,有不少辦公室還是空著的。
煤礦上最重要的安全檢查等相關部門都在作業區那邊有辦公室不在這邊。
右手邊陸川來到了案發的房間內。
從正門走到房間一兩分鐘就到了。
陸川蹲在一個長椅前,仔細觀察。
這個長椅就是兩個保安被迷翻的地方,被發現的時候,他們兩個就是軟躺在這個長椅上。
陸川私下看了一下走廊里邊只有這一個長椅,而且還是可移動的,也就是說這個長椅是兩個保安,因為要看守那1,000萬獎金,所以是臨時搬來的。
根據醫院那邊這兩個人迷暈的情況的分析,兩個人是中了乙醚才暈倒。
可問題是,他們到底是怎么中的乙醚?
走廊的盡頭是一扇窗戶,但是因為是冬季窗戶關的嚴絲合縫并沒有打開。
那兇手是從什么地方把這些乙醚噴射到走廊里,造成兩個人昏迷的呢?
走廊里的面積是比較大的,其實并不算是一個封閉空間,所以要想在這種并非完全封閉的空間內將兩個人迷暈,那使用的乙醚的量一定是很大。
所以,對方又是如何弄到大量乙醚的呢?
離開這里,秦川進入案發房間。
從現場的分析判斷,犯罪嫌疑人應該是在將兩名保安民犯之后直接從正門撬開鎖頭之后進來的。
之后犯罪嫌疑人又撬開了放著現金的鐵皮柜,然后盜走了1,000萬現金。
這里面就有一個問題,對方把現金盜竊完之后是怎么帶離現場的?
正門是不可能的,因為正門監控里邊陸川也看過,并沒有什么問題,這些監控也不存在被替換的可能。
既然不是從正門走的,那么這個錢要么就是從窗戶被踢出去的,要么就是從樓頂或者什么地方遞出去的,不可能再有別的出路。
案發房間里的窗戶陸川進行過仔細的檢查,甚至每一根防盜鋼條他都親手檢查過,確定沒有什么問題。
窗戶根本沒有打開過的痕跡,防盜鋼筋也沒有被動過的痕跡。
另外如果對方真的是從窗戶把這些錢轉移的那么1,000萬想要轉移完成的話,要花費不少功夫。
根據煤老板所說,他們取回來的現金都是10萬塊錢一捆,打好的那么1,000萬就是100捆。
這間房子里防盜鋼筋的空隙是無法穿過一捆10萬塊錢的,所以對方如果真的是從這里轉移這些錢款的話,就應該把這些錢全部打散,然后傳遞出去。
可是在樓外陸川并沒有發現有人在防盜窗下接前轉移的痕跡,外面很干凈,沒有人走動的痕跡。
孫彪已經在這個樓周圍調查了兩天時間,對這里邊的每一草每一幕都很熟悉。
作為警察,外邊有沒有人經過或者說是長時間逗遛過那一眼就能判斷出來。
所以犯罪嫌疑人應該不是通過窗戶轉移的這些錢款。
最起碼并不是通過案發房間里有防盜鋼條的這些窗戶里面轉移的錢款。
快捷鍵: 上一章("←"或者"P") 下一章("→"或者"N") 回車鍵:返回書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