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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它永無止境 第 119 章 開庭
眾神拉起龐大的隊伍,結果三次鎩羽而歸。
戰場失利后,諸神又給阿蕾克托送去寶石與金幣,給她送去異常俊美的奴隸,接著又許諾愿意在眾神之天的神殿里為她單獨設立一個位置——從未有兒童神躋身神殿,此為無上殊榮。
作為回報,諸神只求阿蕾克托稍作收斂,對已有定論之事不再置喙。
然而在孩童眼中,這些送上門的東西就和他們所提的要求一樣,毫無意義。
最后,仍是厄拜心生一計,他與自己的十一個兒子一道換上女裝,趁阿蕾克托遠足時,扮作前來尋她的地神黛赫與阿蕾克托的十一個姐姐。
見到母親與姐姐后,阿蕾克托防備全無,被厄拜抓住破綻,丟入了時間之河——他們希望時間之河的河水能洗去她的兒童心性,好讓她變成一個女人。
彼時,地神黛赫剛剛陷入沉睡,她的十一個女兒隨之被驅逐,失權的女兒們化為復仇之神,終日在虛溟之海上飛行咆哮。
神域之中,只剩下阿蕾克托一人,她失去了母親與姐姐們的庇護,獨自以兒童之心抵擋河水的侵蝕。
隔著時間之水,阿蕾克托向神域諸神立下重誓:
有朝一日,當她重新踏上時間的河岸,這世上的每一個謊言都必將付出代價,她會斬下每一雙犯下了惡行的手,挖掉每一只對苦難熟視無睹的眼睛,每一個骯臟的靈魂,都將被投入冥府的烈焰之林,永生永世承受阿刻戎之火的灼燒。
神話里,阿蕾克托的故事至此結束,直到“刺殺者”突然出現,現世與傳說交相輝映,人們仿佛看見了一個重返人間的阿蕾克托,正在實現她的誓言。
開庭日轉瞬即至。
坎貝爾心情大好,短短一天的時間,他算是體會到了什么叫精誠所至,金石為開,赫斯塔不僅向他和盤托出了她的過去,還與他談及了許多此前從未提到的心理活動。
她的擔憂,她的失落,她的恐懼,她的不甘——是以在坎貝爾眼中,這個女孩子的形象再也不像從前那樣單薄,變得更加立體、鮮活。
他已經想好要怎么往自己已經完稿的自傳里加上赫斯塔這個案子了,他相信在他過去幾十年的職業生涯里,沒有哪個會比此案更適合展示他“以柔克剛”的溝通手段。
唯一的問題只在這件事牽涉到太多水銀針的秘密,如果著墨太多,可能無法過審,但如果不把一些必要的限制和經歷講清楚,又無法展現出他的個人形象,這中間的取舍著實令坎貝爾傷透了腦筋。
“早上好。”坎貝爾從等候室的長椅起身,看向已經換上白色馬甲的赫斯塔。
考慮到赫斯塔在前夜的暴力行為,AHgAs臨時給她上了全副手腳鐐銬。
她的眼睛看上去有些浮腫,昨晚大概是沒有睡好的。
“準備好了嗎?”坎貝爾還是問了一句。
赫斯塔疲憊地點了點頭——她前天夜里被千葉揍過的地方還沒有消腫,眼睛下方的豁口上貼著方形膠布,只是這小小膠布只能蓋住血口,大片的淤青自她的顴骨朝四面擴散,看起來很是可憐。
“那好,”坎貝爾微笑著,“我們走。”
許多人都在關注著今天的庭審。
刑二庭是新啟用的法庭,這里的一切看起來都很新,相比于刑一庭外密密麻麻的爬山虎根,冬日的刑二庭外墻光潔,看起來十分清冷。
赫斯塔稍微有一些緊張——她很少置身于人群中心,她不確定自己是否能扮演好一個能夠取信于人的角色。
當赫斯塔走進肅穆莊嚴的法庭時,她一眼就看見了坐在旁聽席上的千葉。四目相對的一瞬,千葉朝著赫斯塔露出了一個夸張的微笑,而后迅速將目光移開。
赫斯塔也收回目光,她輕輕抬起左手,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領。
坎貝爾昨天已經和她說過,今天的庭審分為上下兩個場次,上午,法庭會當眾挑選陪審團,然后休庭吃午飯,正式的案件審理——譬如公訴人發言、傳喚證人等,會從下午開始。
入席之后,坎貝爾開始低聲向赫斯塔介紹眼前諸人的身份——今日臺上一共有一位審判長,四位法官和一位書記官,四位法官里有兩位來自宜居地,兩位來自AHgAs。
此刻,審判長與法官們還沒有到,只有一個戴著單片眼鏡的書記官正在上面整理文書。
赫斯塔不自覺地過濾了坎貝爾的絮絮叨叨,她的注意力已經完全被陪審席上的面孔吸引——她發現今天出現在這里的水銀針,大都有過極危作戰經歷。
很快,赫斯塔調轉目光,看向公訴人的桌子,那里坐著一個表情嚴肅的中年女人,此刻她正在閉目養神。赫斯塔熟悉這種表情,在一些重要作戰來臨之前,她也會以這種方式放空思緒。
“開庭之后,法官會宣讀法庭的規章制度和被告人的權利義務,陪審團上現在有十四個人,其中兩人是候補。
“一會兒法官會要求全體陪審人共同起誓,在庭審過程中,他們能夠做到公平公正地對待審理過程中的每一樁爭論,每一份證據,以此斷定被告是否有罪,如果陪審員覺得自己無法做到,他們可以臨時申請退出,然后由候補陪審員進行替補。
“當然,今早的一切就是走個過場,最重要的部分還是在下午……我說明白了嗎?”
“嗯,”赫斯塔收回目光,“明白。”
上午十點,隨著一陣悠揚的鐘聲,審判長與四位法官一同現身,他們步履輕盈地從法庭中間的過道經過,帶起的風掀起了他們的法袍。
一切如坎貝爾所言,在漫長的宣讀過后,赫斯塔俯身在文書上簽字,以此表明她已經完全理解自己在接下來的審理中所擁有的權利。除此之外,她拒絕了所有宣誓流程。
接著,法庭的重心轉向陪審團。
原則上,只有與被告毫無瓜葛的人才能擔任此職,通常也只有這樣的人才能通過背景審核。十二名陪審員中有五個位置留給了宜居地內的普通人,余下七個則都屬于水銀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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