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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開局一張三分體驗卡 1953 法外狂徒張三出動
張家城單挑邁阿密大學后衛的視頻在網上瘋傳。
在油管上,這條視頻的量迅速破了30萬,還在不斷上漲。
下面的評論也是很激情。
“我的天吶,他運球的速率簡直太快了,難以想象人的運球速率能快到這種地步!”
“這過人的第一步實在是太夸張!”
“我覺得他應該進NBA,這樣勵志的榜樣,如果進不了NBA,那是全世界的損失。”
那由于王毅和妮可的推動,張家誠的事跡在美國不斷被宣揚。
他成了為一個勵志的典型。
很多人也都開始議論起他進入NBA的可能。
“我覺得他很可能進NBA。”
“不知道啊,估計有點難。”
“不過他的事情確實很勵志。”
在短短數天時間之內,美國的網絡上幾乎到處都是他的事跡。
而此時,王毅給肖華打了個電話:“我今天來打這個電話,只有一個目的,我想問一問像張家誠進入NBA有沒有什么限制?”
肖華自然明白王毅的意思,他回答道:“不不不,完全沒有任何限制,只要他達到19歲,只要有球隊愿意簽他,他和其他國際球員完全享受同等的權利。”
王毅掛斷了電話。
只要規則方面沒問題,那么接下來就是繼續讓輿論發酵,讓張家城的商業價值進一步擴大。
到時候某些球隊就算從他的商業價值來考慮,也有可能會簽他。
至于簽了他以后能打出什么樣的成績,那就看他自己了。
接下來的這幾場比賽,王毅依然保持著超高的水平。
場均得分從之前的49.5已經漸漸的上升到了51分。
而與此同時,國王隊又進行了一波連勝。
然而就在所有一切都似乎是利好消息的時候,卻有一則消息傳來。
有一個來自洛杉磯時報的記者爆料:
“王毅或面臨起訴,其原因是在圣誕大戰對熱火的那場比賽中,王毅在開場之前,毆打了一個華夏的經紀人”
要知道,王毅在這些年,連年在季后賽里干掉湖人隊,這讓洛杉磯球迷相當不爽,洛杉磯記者對王毅自然也不爽,所以這樣的消息由他們爆料出來,也就不奇怪了。
剛開始這個消息爆料出來的時候,很多人并不相信,因為已經過了這么長一段時間了,什么也沒傳出來,怎么突然就出來了這樣一條消息。
但是接下來,來自波士頓的記者也爆料:
“據知情人士爆料,王毅打人事件屬實,被打的那名經紀人已經回到華夏,準備起訴材料,隨時可能起訴王毅。若王毅敗訴,可能面臨上百萬的賠償,同時可能被NBA禁賽。”
但是依然有一部分人相信王毅沒有打人。
肖華也迅速給王毅打了個電話。
以往這種事情,NBA為了讓影響降到最低,會迅速成立調查組對球員進行調查,如果屬實,就是罰款、禁賽。
但是如今王毅的咖位在那擺著,肖華也不能太得罪王毅。
所以先打了這個電話。
“王,報道屬實嗎?”
王毅笑道:“實得不能再實。”
肖華:“那你說,我該怎么處理?”
“愛怎么處理怎么處理,那是你的事。”
肖華:“請你體諒我,我也很難的。”
王毅:“如果你信我的,這事你就不用管了,我自會處理。”
肖華說道:“你最好處理好,不然我這邊沒法向球迷們交待。”
掛斷電話之后,肖華讓人發了個通告:對于王毅打人事件,既然要訴諸法律,那我們就靜等法律的結果。法律判決出來之后,我們再根據結果作出相應處理。總之我們相信法律的正義。
這個通告當然讓很多人不滿意。
以往球員打架后,那都是直接先禁賽,再調查。
現在王毅這樣一個超巨,打人之后竟然毛事沒有。
還說什么相信法律的正義。
肖華,你的臉呢?
接下來,越來越多的記者報出王毅打人事件的詳情。
而且還說的有鼻子有眼,連時間節點都一清二楚。
甚至還有記者表示,受害者已經找到,已經掌握了王毅打人時的錄音。
而很快王毅的公關團隊也向王毅了解了情況,隨后迅速聯系到了法外狂徒張三律師團。
法外狂徒張三律師團的羅律師,最近這兩年已經不怎么親自打官司了。
他只是讓自己手底下的人去辦。
不過他手底下的一個姓宋的律師,在向王毅了解了當時的情況之后,便有些撓頭。
回來之后他向羅律師匯報:“羅老師,這個案子很棘手,我了解了當時的情況,一哥確實是打人了。而從國內那邊了解到的情況來看,被打的人確實有掌握了當時打人的錄音。”
“恐怕這個案子很難翻。”
羅翔此時正在低頭看《三體》,他聽到這話,眼睛從眼鏡上方看向那個宋律師。
宋律師是去年剛剛法學畢碩士畢業。
羅翔也簡單了解過情況,知道王毅打了那家伙兩巴掌。
這種事情可大可小。
他覺得讓這個宋律師去鍛煉鍛煉,如果他打不贏的話,再派一個老手去就行了,沒想到這個宋律師在了解情況之后竟然是這么個回復。
他對那宋律師說道:“小宋啊,你說這個案子要翻?為什么要翻?”
宋律師有點懵:“這個……我們接手這個案子,不就是為了翻過來嗎?”
羅律師笑著搖搖頭:“首先這個官司我們還沒打,輸贏還不一定,哪有什么翻不翻這一說?”
“其次我們做律師的也要有良心。如果你了解的情況確實是王毅無故打人,確實是王毅的錯,那么我們就沒必要接這個案子。”
“如果王毅打人是有原因的,那么我們要了解這個原因,如果他是為了正義出手,那么我們就必須接這個案子。”
“第三點,我們接了這個案子之后,如果了解的證據確實是王毅打人,事實無可辯駁,那么我們可以換個角度,從另外一個角度去了解事實,去辯論。也許有時候換一個角度就能夠柳暗花明。”
“你的思維要發散開來。”
那宋律師有點似懂非懂:“那我再去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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