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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淚系導演 第一千四百章 只有闡釋,沒有真相
“啪啪啪!”
伴隨著電影結束,影院內的所有人都奮力地鼓掌。
其實這也是李易沾了這個世界還沒有這類的影片的光。
像記憶里這樣的電影陪翻拍成了很多個版本,自然而然地也讓電影失去了最大的新鮮感。
可是這一次不同,恰逢內地和港島都爆出多年的冤案,讓陪審團制度或者是內地的司法制度的優劣也成為了時下的最大的最熱門的話題。
所以,這部電影出現的可以說是恰如其分。
而不同地方的影評人看這部電影的感受完全是不同的。
內地的影評人覺得,李易拍這部電影,明顯的是在為所謂的陪審團制度挑刺嘛。
畢竟,看看這陪審團制度,里面的十二個陪審員,都是來自社會上的素不相識的普通民眾。
把一個案子交給這十二個人來審判,看起來好像挺公平的,畢竟,就像電影里面展現出來的那樣:八號陪審員是關鍵的點,如果沒有8號陪審員,那么最終的結果會是什么?
必然是幾分鐘就決定了一個人的命運,而事實上,他們根本不在乎,他們這么做到底有沒有問題,因為這就是他們的權利。
而對于港島這邊的影評人來說,他們卻會覺得,李易是在為港島的陪審團制度添磚加瓦。
畢竟電影里面也有很高光地贊賞這個制度的臺詞:我們會來這里,不是來吵架的。我們肩負著重責大任。我一直覺得這就是皿煮社會的優點。我們收到信,被通知要來這里,決定一個跟我們素昧平生的人到底有沒有罪,不論做出什么樣的判決,我們都拿不到好處,也沒有損失,這也是為什么我們的陪審團制度被沿用至今的原因。
當然,更多的人是對電影本身的架構,非常之喜歡。
單一場景,十二個人,靠談話推動劇情,這種影片不是說沒有,但是拍的這么精彩的卻真的少見。
盡管《十二怒漢》一開始,似乎有點平淡,但是正式開始之后,實際上《十二怒漢》也是有著很大的跌宕起伏的。
每一次的投票都是一個很關鍵的節點,這也讓大家看的非常過癮。
電影甚至沒有在開頭的時候就告訴大家到底是個什么案子。
但是通過對話,層層解析,層層推進,卻讓整個案子變得非常明了。
幾乎所有人看了電影,都會知道,這到底是個什么案子,到底講述了什么故事。
這就是對白的魅力所在。
很快地,網絡上的短評就新鮮出爐。
“偏見,合理的懷疑。任何時候都要保持懷疑的能力。最后,當意見終于統一,每個人默默地穿上外套,離開,桌子上是剛剛一個半小時內發生的巨大震蕩留下的痕跡,煙灰缸,紙團,凌亂的紙張,筆,還有那把刀。經過這些震蕩后的十二個男人,不管之前是多么的抱著偏見不放,此刻都閃著光。這是人類進步的光芒。”
“人是說謊者,人是連自己也會欺騙的說謊者。因為冷漠,成見,因為麻木,可笑的自尊,或者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去堅持一個謊言。一個沒有理智的社會,往往同時也是一個沒有感情的社會。,精采絕倫。”
“很有感觸,陪審團制度看似好像非常的皿煮,但是卻也只是標榜皿煮,正是因為這種陪審團制度所映射出來的傾聽每一個聲音,尊重每一個個體。提出你的“合理懷疑”,大家來討論,來表決,來投票。但是,并不是每一個陪審團里都有這樣一個8號陪審員,而偏見永遠存在!”
“印象特別深刻的是,當八號陪審員問:加入受審的人是你呢?是啊,這些陪審團的人,總是站在一旁,作為旁觀者,因為不涉及到他們任何人的利益,所以,他們有的如七號陪審員,甚至覺得這個判決還不如他的一場球賽,這就是所謂的皿煮!”
“一個人在與11個人持對立觀點的情況下如何一一說服眾人并反敗為勝!劇情很精彩,而且并沒有把八號陪審員塑造的無所不知,或者說比別人聰明,反而是通過每個人的職業,每個人的出身,等等,來集合起來,挑出了證據之中的關鍵的值得懷疑的點,讓最終的結果得以反過來。”
“抽絲剝繭,各個擊破,非常牛逼……感到非常非常大的壓迫感。氣氛竟然還跟一場雨融合得那么好。牛逼了,厲害了狗導演!”
“老人理解老人,矮子理解矮子,貧民窟理解貧民窟,父子不合理解父子不合,甚至天氣都可以影響到人對生死的決定.人在理解他人時都會先從自身經歷出發。子非魚,所以需要陪審團去盡可能拼湊出案件的更完整的畫面。說到最后其實也只是有一半“無罪”的可能,不代表絕對無罪,但人性的善良和對人權的尊重讓陪審團選擇從無,看到最后很感動。”
“看電影的過程,其實一直都很有代入感,無罪不是重點更不是必要的結果,強調的是“合理的懷疑”。正如9號所說:“這位先生一直獨自對抗我們。他并沒有說那孩子無罪,他只是無法確定。要獨自對抗別人的嘲諷并不容易,所以他賭了一把、爭取支持,我支持了他,我尊重他的動機。那個受審的孩子或許有罪,但我想聽到更多。”個性鮮明的陪審員,不出幾個表演,就傳達出了諸多信息。至于各人態度的搖擺則是草蛇灰線。”
“要么你能證實,要么你能證偽,既不能證實,也不能證偽,那么只能是存疑,在無效的直接證明之前,不能說有罪。“當人群在做一個集體決定的時候,我們往往會忽略這個做決定的過程本身,而這個過程很可能導致結果的走向。”就哲學、法律和倫理來看,一個極其嚴肅的審判,更關懷的是人心大哉問,這里是嚴謹的邏輯,理性的自覺,公正的自主,內懷的慈悲,整個辯論過程充滿人道主義。這是一部偉大的電影!”
“這是一部非常簡單,但是又非常復雜的電影,最后4個反對的人印象很深刻。
一個不想動腦子只想著球賽,一個從頭到尾都在搞階層歧視,一個需要被推翻所有合理證據,而最后那個則有私心想要審判,其實是私刑的一種。電影的精彩之所在在于雖然拍了12個人物,但是你不需要知道誰是誰,你也不需要知道立場,你只需要聽對白,對白里涵蓋了所有的立場和人物性格刻畫,這是影像藝術的最大魅力。另外,我仍然認為程序正義可能會在一段時間內帶來不正義的結果,但最終一定會通向更高層次的結果正義,或許也是一種否定之否定。”
“異常生動的群戲,12個人高度個性化,諸多細節遙相呼應,密閉空間內調度靈活,臺詞機鋒無比,法庭辯論與個人隱私交匯,高潮迭起與相對回落之節奏把握得爐火純青,看這樣的電影真是享受!”
“陪審制度從某種程度上實現了皿煮和精英的共存,他建立在這樣一個很康德的基礎之上,就是人類具有理性,所以可以被啟蒙,可以根據事實判斷。但是這個例子卻不適合推廣,因為作為陪審的客觀決定的是他人的利益,而在公共事務中卻是對利益的沖突進行決策。
但是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陪審團制度,對于陪審團成員的構成,有著非常高的道德和理性的要求,然而現實當中,像電影里面出現的那形形色色不同身份職業的陪審員,才是真實。
不管怎么說,一等一的好片,劇情張力表演。”
“從開始的隨意表態,到激烈討論觀點沖突再到結局反轉,每個角色的存在都被肯定,其觀點的轉變都合情合理。”
“其意義不在于“無罪”的結果,而在于整個辯論過程,那是關于人類和世界的哲學大命題,借助12陪審團之辯,對個人和集體,個人和社會,真相和懷疑,等級和尊嚴,意見和理解,理性和情緒,堅持和盲從,法律和良心,激情和冷靜,大膽假設和小心求證等命題,進行交流和探討,那是火花四濺的碰撞,直指人心。”
而影評人對這部電影也是推崇不已。
“在個人看來,這部影片最大的成功之處在于,影片并非揭示某種結果,更沒有所謂的正義和非正義。
“有罪”或者“無罪”,對于被告有著巨大的截然不同的影響,但是對于整部電影來說,其實并非正義或者非正義。
甚至于電影從頭到尾都沒有要告訴我們,他到底有沒有罪,事實的真相又到底是什么?
一個下午,12個人關在一間房內,他們最主要的道具是那一張方形桌子,至最后,全部人離開,桌子的全貌緩緩展現,幾個小時的爭論后只剩余幾張紙與碎屑,曾有過的人的憤怒的吼叫與平靜的論述不再重放。
即便所有觀影的人都從一開始便了解他們辯論后的結局,影片也能夠不失去任何一秒鐘的魅力,簡單的布局下,12個人在表達各自思想進而流露出人生百態。
十二怒漢實際上是一種冷靜的平和的態度,少數兩個人總在聲音高昂話語粗魯,而更多人會睜大清醒的雙眼平靜地一步步表述,每個人的想法都自成一體,即使它們相撞擊后的磨擦尤為劇烈,但最終會有人道歉,也有人諒解。
兩類人群相對立的理念并非不平凡的內容,事實上隨處可見這樣的紛爭,只是在個人看來,因為電影的需要,所以電影里面最終還是通過鏡頭,通過語言讓一派的言論戴上了正義的頭冠。
少數服從多數是爭論過程中的主旨,有理不在聲高是明了的態度,固執己見的人十分可貴但也十分頑固不化,堅持是亙古不變的成功的法則。
多少人愿意為一個素昧平生的人而堅持,即使事關這個人的生死,并且自己要擔負著被指責為嘩眾取寵、標榜另類等惡名的狀況。
多少人不會被多數人的詛咒聲而使自信心褪色,進而迅速地降下旗幟,作一名默默無聞的跟風者。
而又有多少人仿佛墻頭草般,看到將自己征服的信旨能夠見風使舵,義無反顧地將拉攏自己一同舉著偽善的旗幟吶喊的人拋于腦后。
正確與否并不是關鍵,關鍵在于有沒有盡全力表達,我從影片中看到的觀點是,12個人的表達機會均等,從始至終堅持表達完整自己對某件事的質疑,才是勇敢的語言者。
語言在這一刻令人相信為比人的手足更能夠使人獨立的東西,而酣暢淋漓的語言環境,影片劇本是絕佳的功臣。
最后,始終彼此信賴的兩個最初被別人所鄙夷的男人友好地握手,由此得知,如果能夠聽見不同的聲音,請耐心傾聽并且專注地交流,無論事情本身是什么,都會是一件樂事。
而這里值得一提的是,導演李易是港島導演,他顯然對陪審團制度并不陌生,而這部電影,看似展現出來的是一種皿煮的陪審團制度的優越,可是實際上,細節上卻是在深刻地挖掘了陪審團制度的不足之處。
因為八號陪審員,在那些案件之中會經常出現嗎?
此影片意義不僅僅在于判決那個孩子無罪,而在于整個陪審團討論懷疑的過程,持懷疑態度的一個人逐步說服剩下的11個人,在這個過程中,生命與責任的強烈碰撞,法律與現實的劇烈沖擊,在這種制度面前,沒有人能夠獨善其身,有的就是對責任的承擔,對這項使命的肩負。
然而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地肩負起這樣的使命?
影片里面,8號想要追求的是對被告的相對公正的判決,然而事實是,一開始除了八號,沒有人在意這一點。
影片多次提到了律師,筆者懷疑,這是一個隱喻,隱喻在陪審團制度下,律師的關鍵性,《十二怒漢》里面的被告與其說是貧民階層,倒不如說是平民階層,他們遇到關于法律的問題的時候,并沒有足夠的經濟條件去聘請實力足夠的律師,所以只能被指定律師,被動地接受。
這同樣的是在隱喻著,所謂的皿煮,所謂的公平公正,根本意義上,這種制度對于平民而言,依然是不公平,不公正的。
否則的話,想來陪審團,也不需要那么多的時間進行爭吵,進行討論!
試問如果有一個比較強力的律師為他辯護,那么那些證據之中的疑點,或許早就被律師在法庭上一一反駁了。也許也就不至于還需要陪審團們再去重新“審理”案件!
這就是所謂的皿煮的優越性,呵呵,不愧是你,狗導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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