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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淚系導演 第一千三百五十五章 來一場劇本殺
其實關于懸疑片,不管國產也好,還是好萊塢或者是棒子島國,大多時候,都是有跡可循的。
案件!
通常來說,現階段的這類的影片,拋開驚悚靈異類的影片,懸疑片,通常都是以案件為主。
拿國產懸疑片來說,最常規也是最常見的開篇,必然是某個案件的發生。
然后通過案件,或者抽絲剝繭,或者延伸,等等,來展開劇情。
其實這也和國內的法律法規有很大的關系,因為于國內而言,可以說一個案件的偵破的流程,幾乎可以說都是歸于警方。
也就是說,基本上辦案的過程,就是案件抽絲剝繭的過程。
律師的話,對于公訴案件來說,大多時候,其實能起到的作用不是說沒有,但是卻甚少能夠推翻的,因為一旦公訴,基本上可以說都是證據確鑿。
棒子的話,又不同,他們的辦案的過程,警方其實能起到的作用更多大多是輔助,檢察官體系在棒子可以說是獨有的,權力大的嚇人,所以大多時候,棒子那邊的懸疑刑偵類的影片,檢察官這個職業是必不可少的。
而島國,就更有意思了,他們的法官甚至都可以直接介入案件。
言歸正傳。
李易記憶起來的這部《看不見的客人》可以說是一部非常特別的懸疑片。
當然,電影的主要核心點依然是案件。
但是不同的地方在于,案件并沒有一開始就告訴所有人,到底是什么案子。
而且切入的點,也很獨特,律師!
同時電影采用的是非線性敘事,打破一條線的結構進行敘事。主要采用倒敘和插敘,導演刻意將不同的情節線索插入到當前的講述中暫緩敘事線索。以女律師中的秘密證人和鐘表的時間推進為線索貫穿始終,女律師的步步逼近使真相浮出水面。
當然,這部影片并不是說開創性,而是具有很強的創新色彩,如大多數的懸疑片一樣,這部電影同樣的也運用了大量的細節,并且反復強調細節。在李易看來它的成功就是因為細節設計的非常巧妙。并且他所敘述的情節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也導致了情節的不斷的反轉,每當觀眾覺得接近真相的時候,就會有大反轉。
其實懸疑片讓觀影者感受到的最大的爽點是什么?
這個問題也是李易對著老友們問出來的。
“抽絲剝繭的過程?”
“案件的復雜,或者匪夷所思的過程?”
“真相吧?最后答案揭曉的那一刻,應該是最爽的吧?”
“我覺得應該是反轉,或者說意想不到的結局吧?”
每個人都有著自己的看法。
“為什么不是全部呢?”李易笑著道。
“這很難,畢竟,懸疑片,特別是推理類的懸疑片,想要做到面面俱到,邏輯自洽,沒有明顯的勞拉UG,本身就是一個很難的事情,更不用說兼顧那么多東西了。”陳問搖頭道。
“不見得一定要是復雜的案件吧,我記得好萊塢有一部比較精彩的影片,案件是最簡單的一個案件,可是結果,因為各種原因,卻讓案件變得無比復雜,到最后答案揭曉的時候,卻發現,原來都是大家想的太多了,讓人頓時就傻眼了。”周果笑著道。
“懸疑片,其實在國內真的不算是小眾,特別是這幾年,幾部懸疑片的票房表現都相當不錯,哪怕評分并不是很高,但是說明,大家還是喜歡這類型的電影的。”
“對了,你到底想到了什么樣的故事?說來聽聽唄。”陳問又道。
李易點了點頭道:“企業家阿德里安和勞拉存在著親密關系,但是雙方都有家室。兩人在幽會時發生了車禍,撞死了丹尼爾。勞拉慌張地想要報警,阿德里安阻止了他。此時目擊者路過,看到事故現場,是否看到死者以及血痕未知。
目擊者走后,阿德里安開著受害者的車去處理尸體,勞拉呆在車里向路人求助。阿德里安在沉船時發現丹尼爾還活著,但是還是把車推入了湖中。阿德里安在沉船時聽見周圍有響動,但是只看到鹿。
在阿德里安沉車時,勞拉在車上等待救援,遇見了丹尼爾的父親。丹尼爾的父親將阿德里安的車拖到家里維修。勞拉的種種表現讓丹尼爾的父母心中存有疑惑。車修好后,勞拉離開,丹尼爾的父親記下了車牌號。
阿德里安和勞拉再次相遇,勞拉向阿德里安說了自己的遭遇,然后分別。分別后阿德里安銷車,并登記被盜。
丹尼爾的父母報警丹尼爾失蹤,并且懷疑勞拉和兒子的失蹤有關。但是丹尼爾的父親能提供的信息只有阿德里安的車牌號。警方找到阿德里安,并且試圖找到勞拉,因為警方并沒有阿德里安和勞拉有接觸的證據。阿德里安讓幫手消除了警方檔案中和自己相關的內容,并且偽造了丹尼爾侵占財產,畏罪潛逃的證據。讓警方不再找上自己。
丹尼爾的父母并不相信自己的兒子是畏罪潛逃,丹尼爾的父親托馬斯決定繼續追查真相,并且親自去找艾德里安。托馬斯確認了在勞拉車上出現過的打火機就是艾德里安的打火機,確認了一切都是艾德里安的圈套。”
李易把《看不見的客人》的案件之一描述了一遍。
讓陳問等人都有些云里霧里的,這個案子,聽起來好像沒什么特別的。
要說唯一特別的地方,大概就在于,被丹尼爾的父親托馬斯發現車,并且拖回去修理。
可是他們卻有些疑惑,為什么李易會提到這樣的一個案子,因為,這種案子,似乎并沒有特別的令人眼前一亮的地方。
不過,李易很快地笑著道:“那么如果你們是丹尼爾的父親和母親,為了給兒子討回公道,你們結下了會怎么做?”
聽到李易的話,眾人都不由地陷入了沉思。
這個問題,就比較有意思了。
因為,是,丹尼爾的父親,認出了勞拉的車上出現過的打火機就是阿德里安的,但是問題在于,這只能說,是知道這兩人是有關系的,但是卻根本不算是證據。
“首先,阿德里安是關鍵,但是他又不可能自己之首,或者交代真相,那么只能退而求其次了,勞拉這個當事人,她其實頂多算是幫兇,額,不對,甚至連幫兇,嚴格來說都不算,當然,她自己應該不知道,那個丹尼爾在被沉入水中的時候還活著。所以,破局點應該在勞拉的身上對吧?”陳問分析道。
“你剛才說勞拉和這個阿德里安都是有家室的人,而兩人卻又是情人,所以,是不是可以用這一點來威脅勞拉?畢竟,就算她說出真相,罪名也應該不算大,她畢竟不是主犯!”周果補充道。
“等等,這個勞拉的確是關鍵,可是問題在于,好像就算發現打火機,也不能說明什么吧?他們也沒有證據,我指的是,勞拉和阿德里安殺了丹尼爾的證據,僅僅憑借打火機好像很難威脅到對方吧?”楚雪湘皺著眉頭問道。
李易笑著道:“那我再補充一個,勞拉看見丹尼爾畏罪潛逃的通報后,聯系阿德里安見面。之后勞拉陷入了無窮的精神折磨,而阿德里安繼續順風順水地生活。
勞拉不堪折磨,決定自首。她的計劃是這樣的:
1,告訴托馬斯夫婦真實情況,并且與他們相約在丹尼爾母親所在的酒店當面補償。
2,假裝目擊者發出勒索信件,騙阿德里安帶上錢來酒店。
3,用自己的手機編輯定時短信,在,阿德里安到達后發出。這樣就把自己和阿德里安聯系起來了,阿德里安無法向警方解釋這條短信,斷掉他的退路。
短信內容是這樣的:我要說出一切,XX酒店715房間見。——勞拉!
阿德里安相信了勒索信件,帶上了錢來到酒店。到酒店之后,面對勞拉的坦白,他拒絕自首,看到短信,知道勞拉已經讓自己無路可退之后,殺了勞拉。撒錢,撞暈自己。
托馬斯夫婦來到酒店時發現勞拉已經死了,而阿德里安已經被警方帶走。他們猜到肯定是阿德里安殺死了勞拉,并且認定在阿德里安的強大權勢下,警方無法懲處他,于是監視阿德里安以及他的助理菲利克斯,尋找機會,自己搜集證據。”
李易又說出了第二個案子的內容。
讓周果等人都是面面相覷。
不過,隨即又開始好奇地看著李易。
“這個阿德里安殺了勞拉的話,應該會留下證據吧?那豈不是根本就不需要丹尼爾的父母再做什么了?”陳問疑惑地問道。
“問題就在這里,我們來玩一下游戲,問哥如果你是阿德里安,那么接下來,你要如何來幫自己脫罪?”李易笑著問道。
陳問怔了一下,隨即摸著下巴思考了起來。
然后李易又看向周果和楚雪湘:“如果你們兩個是丹尼爾的父母,那么你們又如何去找出真相,并且把阿德里安這個兇手繩之于法?”
周果和楚雪湘都覺得頗為有趣,不過也都開始思考起來。
李易又轉頭看向媳婦慕晴道:“如果你是阿德里安的辯護律師,嗯一個從未敗北的金牌律師,那么你又要如何幫阿德里安脫罪呢?”
眾人都開始思考了起來,李易越發地覺得這個電影是真的構思奇妙,很有意思。
這個時候陳問皺著眉頭道:“等一下,阿德里安為什么要把錢灑落在案發現場?”
“你覺得呢?”李易沒有回答反問道。
“唔,脫罪?自己開車撞暈自己?”陳問眉頭越皺越深。
這個時候,反倒是慕晴開口道:“我如果要幫他脫罪,那肯定要知道事實的真相吧?”
李易攤了攤手,不置可否。
這個時候陳問反而搖頭道:“我不可能說出真相,因為,說出真相意味著我要承認兩起命案,雖然你是我的辯護律師,但是我依然不可能毫無保留地相信你!”
突然,陳問靈光一閃道:“栽贓嫁禍!”
“我要脫罪只有這么一條路可走,撒錢在現場,就是為了告訴所有人,殺害勞拉的兇手,并不是為了錢,真正的目的是為了殺人,或者說復仇!
栽贓嫁禍的對象,是現成的,托馬斯夫婦!除了阿德里安外只有他有殺勞拉的動機。
可是怎么栽贓嫁禍?”
周果和楚雪湘兩人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知道這些又如何?
他們如何破局?
“想要破局,除非是阿德里安自己親自承認這些,可這可能嗎?”兩人面面相覷,都不由地苦笑。
慕晴也是連連搖頭,畢竟,她又不是真律師,怎么可能那么容易進入角色?
“咳咳,要不,你直接說吧,怎么弄?”陳問實在想不出來更多,所以只能苦笑求助李易。
李易笑著道:“這就是這個故事的有趣的地方,阿德里安想要栽贓陷害,這一點問哥你說的沒錯,在他在現場灑鈔票的時候,就已經是在偽造仇殺現場了。
現在的問題在于,阿德里安想要栽贓陷害托馬斯,而托馬斯夫婦又想要挖出真相,那么我們不妨來分析一下,就阿德里安來說,他接下來肯定要見律師,是,他要栽贓陷害給托馬斯,勞拉肯定告訴過他,已經約了托馬斯夫婦來,所以阿德里安肯定也知道這一點,可是他只知道他們會來,來的時候,會發現勞拉已經死了,可是他們怎么離開的,他卻根本不知道,所以,這個時候,他需要求助于律師!”
“他有的是錢可以請最厲害的律師來,那么你們說這個時候,他的心里是怎么預設的?”
“首先我們必須知道的是,阿德里安是一個白手起家的精英,他很聰明,這是他在商業上如此成功的關鍵,所以,他是一個非常自信的人。
他需要律師來為他提供一套說辭,但是他不會直接提出這樣的要求,因為這意味著告訴律師他涉及另一樁命案,在對方無法確認是否能信任的情況下,這樣做是很不明智的。
所以阿德里安必然會想盡量少透露自身的真實信息,甚至虛假的,對自己有利的信息,來讓律師基于自己給出的信息為自己組織辯詞。之前我說了,阿德里安很聰明,他的這種做法讓他在商業戰場上大獲成功,自然他覺得自己能智商碾壓律師,哪怕對方是金牌律師,所以他有信心在案件中全身而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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