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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臺上穿越的我爆紅了 第七十一章:征服
甚至許多歌迷激動得顫抖。
烈焰出現,代表著張鈞一定會登臺。而作為當今華夏音樂扛鼎人,當紅天王歌手。張鈞已經多久沒有在公眾場合登臺演唱了?
太久!太久!
正因為如此,歌迷們見到“烈焰”出動,才幾乎陷入瘋狂。
“天哪,真的是‘烈焰’樂隊!”
“而且是裝備齊全的團隊!太罕見了!”
“鈞哥要登臺演唱了?”
“絕對是的,不然‘烈焰’不會去魔都。”
“可最近根本沒有張鈞唱搖滾的消息啊?”
“是不是假消息?”
“……”
眾說紛紜。
不過很快,許多人變得一臉迷茫,因為張鈞的經紀公司表示,最近張鈞并沒有登臺唱搖滾的打算,可“烈焰”樂隊為何去魔都?而且還裝備齊全,包機前往?
“絕對有大事情。”
“必須的!”
“別相信經紀公司那張破嘴。”
“兄弟們,去魔都蹲點啊!”
“……”
對于網上的熱議,林軒并沒有關注,下午五點左右,在番茄臺的12號排練室,他看到了遠道而來的“烈焰”樂隊。
五個差不多三四十歲的男子,每一個人都極具特色,目光炯炯打量著林軒。
身上自然散發出來的氣勢,遠不是番茄臺的樂隊能夠比擬的。
這就是華夏頂級的樂隊,只是站在那里,都讓人心中震蕩。
張鈞一一介紹著來人。
林軒則認真聽著,雖然這五人全都是音樂圈里的大佬,但他還真不認識對方。
五個人:
第一個:老貓,是為首的長發男子,穿著一件亮棕色的衣服,為主音吉他。
第二個:天火,穿著黑色的T恤,渾身肌肉爆發,短頭發豎起,看起來強勁有力,為節奏吉他。
第三個:零點,一頭銀色頭發極為耀眼,嘴角有著不羈的笑容,為貝斯手。
第四個:鎖王,黝黑的皮膚,令人窒息的肌肉線條比天火還夸張,為鼓手。
第五個:浮生,唯一一個長得斯斯文文的男子,笑容溫和,為鍵盤手。
介紹完畢后。
老貓饒有興趣盯著林軒:“鈞哥,這小子就是你讓我們來伴奏的主角?不說我們不給鈞哥你面子啊。我們雖然因為你一個電話趕了過來,但若是他的歌不行,我們該回去還得回去。”
張鈞直接一巴掌拍在老貓的肩膀上:“你什么時候也懷疑起我的話了?”
零點嘴角勾起邪邪的笑容:“鈞哥,不是我們不信任你,實在是這小子太年輕了點。搖滾,可不是他們這個年紀能玩得轉的,他真的能行?”
林軒沒有開口。
在這幫大佬面前,他還是乖乖保持沉默的好。
至于這幾人懷疑他的話,他更沒有在意。
一切,以歌說話!
張鈞早知道幾個兄弟的性格,他微微笑道:“林軒可不是第一次碰搖滾,上次他便唱過一首追夢赤子心,只不過沒有樂隊支持,少了許多感覺。所以這次我才讓你們過來。廢話少說,你們先看歌譜,行不行,一看便知。”
“好!”
“歌譜呢?”
“對,先看看。”
“……”
大家全都點頭,拿著歌譜便認真看了起來。
當進入工作狀態后,幾人臉上輕佻的笑容一掃而光,而是變得無比嚴肅。
很快,十多分鐘過去。
老貓第一個抬頭,此刻他的眼神變得復雜,再次打量了林軒好幾遍才開口道:“林軒,這首歌……真的是你自己創作出來的?”
林軒還未說話,張鈞聲音便響起:“廢話,不是他難道是你?”
老貓搖搖頭:“我只是感慨,他這個年紀居然能夠寫出這樣的歌曲,實在難得。”
此刻。
其他幾人同樣已經看完歌譜,幾乎每個人眼神全都變了。
有驚異。
有激動。
有震撼。
終于,依然還是老貓開口:“先嘗試一次,如何?”
僅看歌譜,就算他們對音樂再精通,也只能估摸出一個大概。只有演奏出來,才能直觀感受到歌曲的氛圍。
林軒點點頭:“好的!”
說做就做,幾人迅速將自己的樂器搬了進來,擺好。
很快,音樂響起。
讓林軒心中震撼的是,除了第一次排練眾人有些生疏之外。從第二次開始,老貓他們就精準把握住了曾經的你歌曲旋律,開始能夠跟上他唱歌的節奏。
“這就是華夏頂級搖滾樂隊的實力?”
林軒暗暗吃驚。
不過隨之的便是巨大的喜悅,有如此一支樂隊來為他伴奏,他還愁什么決賽?
但林軒心中的震驚,卻遠不如老貓、天火他們幾個人。
隨著時間的推移。
幾名“烈焰”樂隊成員猶如瘋魔了一般,全身心投入了排練中,眼里綻放出了罕見的熾烈和狂熱,仿佛要徹底融入歌曲的氛圍中。
“了不得的搖滾!”老貓不由自主說道。
“確實,真不敢想象,它是一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寫出來的。”鎖王額頭滲出密集的汗珠,卻沒有半點在意。
“怪不得鈞哥讓我們過來,如此搖滾,若是我們錯過了,絕對后悔終生啊。”天火眼里迸發出攝人的光芒。
越是精研搖滾,越能夠體會到此歌的力量。
五人幾乎是爆發出了全部熱情,越排練越驚喜連連。
就連一旁的張鈞,都露出驚異的表情。即使他都沒想到,當曾經的你在演奏出來后,比他想象中的還要好!
就這樣。
幾人一直排練到了深夜才肯休息。
大汗淋漓的老貓走過來,伸出手迎向林軒:“好歌!林軒,你很牛!”
原本嘴角有著邪邪笑容的零點,看向林軒的眼神完全變了:“林軒,佩服佩服!”
看著最為沉穩的鎖王點點頭:“確實是好歌。”
張鈞哈哈大笑:“我早就說了林軒的厲害,你們不信。現在服氣了?”
老貓倒是沒有尷尬,大大方方點頭:“確實服氣。”
雖然林軒才二十出頭,而他們每一個都是久負盛名的頂尖搖滾樂隊成員。
但向音樂才華屈服,不丟人。
幾人性格跟張鈞都差不多。
該傲氣的時候要傲氣。
可該服氣的時候也要服氣。
張鈞拍了一下他肩膀:“那就好好排練,讓這首歌在幾天后的華夏夢之聲決賽上綻放出它該有的光芒。至于林軒……這里不需要你一直在這里。你不是還有另外一首歌要排練嗎?兩首歌均衡時間即可。”
林軒點頭:“謝謝鈞哥,謝謝各位老師。”
老貓聽到張鈞的話,眉毛一挑:“喲?還有其他歌要排練?還是搖滾嗎?”
張鈞搖頭:“不是,是一首流行歌曲。”
老貓不可置否:“林軒,要不你別排其他歌曲了,全身心放到搖滾上來。音樂,只有搖滾才能震撼心靈、讓你一生沉醉。行不行?行的話,以后我們哥幾個將鈞哥踢出去,讓你來當我們樂隊的主唱。”
“滾!”
張鈞沒好氣踢了老貓一腳,同時嚴肅道:“你們幾人少打林軒亂七八糟的主意,免得將他帶入歧途。林軒在其他音樂方面的成就,并不比搖滾的造詣低,譬如他正在排練的另外一首歌江南,在我看來質量幾乎不低于曾經的你。”
“哦?”
老貓眼里露出驚異,一個人在搖滾上的成就如此高就罷了,在其他音樂風格上的創作居然也如此厲害?
幾人對視一眼,面面相覷。
接下來的時間。
林軒幾乎每天都在12/13號兩個排練室來回奔波,全身心排練著曾經的你、江南兩首歌曲,等待著決賽的開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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