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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焉使徒 第六百六十八章 和平談判
試驗結束。
黃懷玉將瀏覽過的記憶整理后歸入執火者的最高密級。
剛回到龍首原,他便收到了等待已久的回報。
“特處局方面接受了我們談判要求。”
河貍本可以用無線通訊設施,但最后還是選擇親自面見傳達。
“時間地點?”
黃懷玉嘴角微揚,問道。
“時間在七日后;地點定在了北華省章尾市。”
河貍回道。
“好,答應他們。”
黃懷玉回道。
對執火者來說,少昊與九黎是比較理想的談判地點。
章尾市接近太昊,能夠動用的能量很少。
但大名鼎鼎的鐘山獨峰,
就在章尾轄下。
這也算是特處局的另一重誠意體現。
3525年3月1日。
自二月二十七日以來,執火者與特處局之間的第三個會議日。
章尾市某豪華酒店。
會議室的樓層很高,足以俯瞰整座城市。
午后的陽光從落地窗外灑入,將房間照得暖融。
“以第十三版為基礎,我們按照上午的進度,繼續往下過。”
長桌左側,托尼用筆桿撓了撓雞窩頭,說道。
“第三條第二款,執火者將擁有在東華境內正常運作商業實體的權力,
這一條沒問題吧?”
他剛開口,坐在對面特處局高級官員就抬手示意。
“第二款本身沒問題,但需要加兩條補充條例。”
官員說道。
“第一,特處局有權獲得執火者商業實體的全體雇傭名單。”
“第二,執火者在東華境內的設施不得涉及武器、防衛、安保等等業務。”
他說完后,與托尼一同看向了桌側。
那里,李百辟正翹著二郎腿,自顧自坐在墻角。
“這兩條問題不大,我們可以讓步。”
緩緩抽了一口煙草后,他給出回復。
商業實體本就是組織外圍,上交雇員名單關系不大。
而吞天的業務本就專注境外,對東華境內小打小鬧的私人安保市場沒有興趣。
“但是得加一個說明,為執火者所屬商業實體提供內部安保服務的不算在內。”
李百辟想了想,又補充道。
“這個沒問題。”
特處局那邊,官員與坐在邊上的“心神”曾聽雨交頭接耳了一陣,
給出回復。
“好,下面是第三條第三款,執火者不得在東華境內設立超凡研究機構……”
托尼說道。
執火者如今乃是龐然大物,
而特處局的規模還在其上。
雙方要和談,所牽扯的方面極多,條目極細。
所以在史安國與黃懷玉“王見王”之前,需要有大將打前站,梳理出所有的共識與分歧。
如此等到時機成熟,再由雙方領袖見面一一落實。
會議持續到當天凌晨。
在版本號走到十五的時候,談判走到了節點——李百辟和曾聽雨解決了他們權限范圍內能解決的所有問題。
當夜,史安國與黃懷玉各自收到了最新版本協議。
他們的會面約在了次日午后。
三月二日。
清晨時分,雙方的談判團隊就在會議室碰頭,為下午的會議準備材料。
十三點四十五分,特處局的黑色通用直升機降落在樓頂。
史安國獨自一人下機。
當鯤鵬高大非人的身影出現在門口的時候,會議室內的氣氛陡然嚴肅起來。
就像是模擬考了數次的考生走上考場。
心神放下了二郎腿。
李百辟掐滅煙頭,扔進了垃圾桶。
所有人都不約而同起立。
史安國對眾人點了點頭,目光先是在托尼臉上停留了會,然后轉向了李百辟。
“百辟,我們上次見面,還是在六年前。”
他主動問候道。
“是啊,史局長。”
李百辟回道。
“史局長”三字在他嘴里略有別扭。
他與史安國相識很早。
那時候,李百辟還是賞金獵人協會會長的紈绔兒子,
史安國則是特處局的明日之星。
前者對后者的稱呼,
還是親熱的“國哥”。
之后的十余年,他們各自經歷了世事無常。
而直到四年前,無漏狻猊還是史安國執行秘密任務時的第一人選。
但現在,雙方各自居于楚河漢界一方,再無私交可言。
“旅者在哪兒了?”
史安國沒再寒暄,在長桌最左側坐下,問道。
“車正在路上,馬上就到。”
李百辟回道。
十三點五十三分,黃懷玉乘坐的豪華轎車抵達地下停車場。
五分鐘后,他推開會議室大門,劈眼見到的第一個人,就是史安國。
對視的剎那,雙方都能看到對方眼底的恍惚與唏噓。
3521年,史安國的壓力很大。
他一方面要從戴天華的手上爭取權力,另一方面還要推進“李代桃僵”計劃。
那一年的三月初,當他收到追命密報,談及婺州市青年黃懷玉無儀式融合了時空之眼。
驚訝之余,史安國并未太放在心上。
他翻閱了特處局的最高密級情報,得知前代燭九陰曾有逆轉使徒同化率的事跡。
因此,鯤鵬隨手落下一記閑棋。
沒想到不過四年,這枚閑棋已跳出棋盤,成為夠資格與他對坐的棋手。
過去種種,在腦中一念閃過。
現實中,史安國利落起身,伸手迎賓。
另一邊,黃懷玉也在打量這一位東華里世界的最高權力者。
相比于第二次幽都攻防戰時,史安國的身高又長了兩寸——這大概是胸前重傷導致的輕微肉體污染。
簡單寒暄后,兩人各自占據長桌一端,進入正題。
在大方向上,雙方已有許多共識。
東華政府取消執火者與神目集團的恐怖組織認定。
允許執火者附屬機構在東華境內進行正常商業活動。
執火者在東華境內,禁止對任何非超凡人員或設施使用暴力手段。
特處局與執火者禁止一切針對彼此的敵對行動,并承諾在發生摩擦時保持克制……
但第十五版協議里,還有三個主要分歧。
第一,執火者在東華境內是否可以對非官方超凡組織或個人采取武力行動。
第二,執火者是否承擔對特處局的“協助義務”。
第三,執火者是否向特處局報備強力超凡者動向。
這也是今日談判的關鍵所在。
ps:封樓期間,思維枯竭得厲害。
原本隨手能順下去的細節,現在能卡半天。
總之我盡量保證每天都有更新,如果有情況,也見諒。
等到上海疫情過去,更新應該會恢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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