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屋首頁| 總點擊排行| 周點擊排行| 月點擊排行 | 總搜藏排行 繁體中文版| 收藏黃金屋| 設為首頁
 
黃金屋中文,黃金書屋 黃金屋中文,黃金書屋
首 頁 手機版 最新章節 玄幻·奇幻 武俠·仙俠 都市·言情 歷史·軍事 游戲·競技 科幻·靈異 全本·全部 移動版 書架  
  文章查詢:         熱門關鍵字: 道君 大王饒命  神話紀元  飛劍問道  重生似水青春  
黃金屋中文 >> 南宋大相公  >>  目錄 >> 第五三一章 利害

第五三一章 利害

作者:大蘋果  分類: 歷史軍事 | 穿越 | 熱血 | 爽文 | 大蘋果 | 南宋大相公 | 更多標簽...
 
請記住本站域名: 黃金屋

南宋大相公 第五三一章 利害

湯思退看著那張紙上的內容,臉色劇變,額頭上的汗珠慢慢的滲了出來,呼吸急促起來,手也微微的抖了起來。

方子安微笑看著他并不說話,只看他作何反應。

“污蔑!這是污蔑!方子安,你好大的膽子,你偽造這種信件便想騙得了我么?你本來的罪行并非罪大惡極,不過是在金國行止不端罷了。但你偽造這封信,居心叵測,其心可誅。你這是要動搖我大宋朝廷根基,搞亂我大宋朝堂啊。這樣的罪,怕是沒人能救得了你了。”湯思退一把將那張紙拍在桌上,站起身來厲聲說道。

方子安點頭道:“不錯,跟我所想的反應是一樣的。你當然不肯信這上面的內容是真的,因為如果上面的內情是真的,你便是同金國奸細為朋黨,狼狽為奸,禍國殃民。你將同奸賊同罪。那是殺頭之罪。不僅掉腦袋,而且要被萬世唾罵。你當然不愿意去相信這信上的話。”

湯思退怒聲道:“此信乃偽造,我當然不信。秦相為朝廷效力至今已有一十八年,兢兢業業勤勤懇懇,人所共知。難道滿朝文武瞎了眼?難道皇上……皇上……也瞎了眼?秦相是金人細作?當真是笑話。你們不過是舊事重提,以此攻訐秦相罷了。這種攻訐也不是一回兩回了。”

方子安冷笑道:“醒醒吧,湯大人。如果你知道秦檜是金國奸細的身份的話,今日便當我沒有找你,因為你們是一丘之貉,都是叛國奸賊,那還有什么好說的?但如果你不是,此刻還不警醒,那便太愚蠢了。我給你看這封信,正是你補救立功,力挽狂瀾的一次機會,你若執迷不悟,我還有什么好說的?這封信雖非原件,但原件就在我手里。你瞧,這便是那封原件。你跟秦檜日久,當認識秦檜的筆跡簽名,下邊還有他的手印。”

方子安從懷中取出原件,展開在湯思退面前。湯思退瞪著眼瞧,伸手要去拿。方子安劈手一躲,冷笑道:“我可不能將此物落在你的手里,我對你可不那么信任。萬一你毀了此信,豈非毀了證據。你瞪大眼睛瞧瞧,那是不是秦檜老賊的筆跡。看看那紙張,那是金人常用的羊皮紙,年代久遠,那可是二十多年前完顏昌放歸秦檜老賊時老賊親筆寫的效忠書。嘿嘿!愿以畢生之力,盡忠大金之國,鞠躬盡力,為大金一統天下效綿薄之力……聽聽,老賊說的多么謙卑,多么無恥。他要為大金國效忠,要為大金統一天下而效力呢。”

湯思退年紀才四十出頭,耳不聾眼不花,這么近的距離,自然看得清清楚楚。跟了秦檜這么多年,他的筆跡,行文的習慣,華麗的簽名,自己都耳污目染熟悉的不能再熟悉。自己看到的那張紙上是謄寫的抄本,但方子安拿在數尺之外展示給自己看的那張羊皮紙上的信卻的的確確是秦檜的筆跡和簽名。

“這怎么可能?這怎么可能?怎么會是這樣?”湯思退渾身熱汗淋漓,驚得目瞪口呆。

“怎么不可能?你們其實心里都懷疑,只是沒人敢說出來罷了。立場不同,自然看事情的角度不同。你們想依附于秦檜的權力,自然對他的倒行逆施極為容忍,對別人的指責看成是攻訐污蔑。正是你們這幫助紂為虐之人不肯相信,所以我才和史大人冒死去金國尋找證據。實話告訴你,我在秦檜的格天閣中找到了女真人賜予的免死金牌,這才斷定秦檜和金人必有勾連,所以才主動冒險去金國查找證據。不知你可記得,當初出使的時候,你們這幫人可是順著秦檜的意思要我和史大人去金國出使的,你們都知道老賊想借機除了我們,但你們只知道他想借刀殺人,卻不知他為何這么痛恨我們。因為他知道我們拿走了他的免死金牌,知道我們已經極度懷疑他了。而我和史大人則順水推舟去了金國,我們去的目的便是查找更加直接的證據,否則你們這群糊涂蟲是不會警醒的。這樣東西倒是可以給你瞧瞧,這便是從秦檜的格天閣中偷出來的免死金牌。我問過了,那是女真人開國皇帝完顏阿骨打鑄造的給大功之臣免死特權的十二道金牌中的一枚。持此金牌,便如薩滿神佑,免除一切死罪。你告訴我,秦檜何來此物?”

方子安取出那枚免死金牌丟在了湯思退面前的桌子上。湯思退伸手拿起,仔細端詳,半晌說不出一個字來。

“你說信是我偽造的,這金牌我也能偽造么?憑你的見識,當知道這東西是真的。你定或許要說,這是我從金國偷來嫁禍的,你要這么想,我也沒法子,執迷不悟是你的事。我今日請你來,便是告知你所有的真相,讓你明白秦檜是金國奸細的真相。我相信你湯大人雖然趨炎附勢唯利是圖,但是作為大宋之臣的底線你是有的,作為宋人的底線是有的,并未到泯滅人性不顧大宋江山社稷的地步。小節可有虧,大義豈能廢?或者咱們不曉以大義,只談利益。你既知秦檜是金人細作,還不肯回頭的話,迎接你的將是什么?”方子安沉聲道。

湯思退汗珠滾滾,不斷的伸著袖子擦汗。他心中已經有六分相信這些東西都是真的了。其實秦檜的身邊人也并非對秦檜所為毫無察覺。只是沒有人愿意往那事上去想,而且那是秦檜的大忌諱,想跟著秦檜混,便不能有別樣的想法,否則相互之間只要透露出一點意思被秦檜知曉,那便要完蛋。甚而至于即便秦檜的一些政策和決定明顯是反常的,但還要自欺欺人認為這是秦檜的高瞻遠矚,自己這些人是不懂其深意。這般麻痹之下,秦檜一切的行為便成為正常了。湯思退不愿意相信這是事實,然而方子安拿出的兩樣證據都是重磅的證據,結合之前秦檜所為,一些疑點也豁然貫通。

比如說之前秦檜家中的大火,后來自己聽說格天閣丟了一件極為貴重的東西。具體是什么,卻不知曉。現在看來,便是這枚金牌被方子安給偷走了。這之后才有了所為的金人試圖撕毀和議之事,才有讓史浩和方子安去金國出使談判之事。在此之前,金國可沒提出半點異議,突然間便變臉了,顯然是為了讓史浩和方子安去送死而打的配合,用的計謀。

“湯大人,這一次你該能看的清楚。我和史大人就算在金國行為不當,要治我們的罪也該等我們回來再詢問清楚才是。因為他已經知道我們拿到了他通敵的證據。他這么做便是讓我們有國不能回,有家不能歸,讓我們根本沒有辯白的機會。秦檜這么著急便將我們革職抄家連家眷都不放過,那是為什么?顯然是想要拿我們的家眷當籌碼,逼迫我們和他進行交易,不讓我們公開這些證據。這些種種的作為,只要不是瞎子,便能看的清楚,想的清楚,除非是自己執迷不悟,又或者是秦檜的同黨,否則怎會看不出端倪來?”方子安繼續說道。

湯思退心里已經信了七成。

“方大人,我不太明白,你為何將此事告知于我?我不是你們口中所言的秦黨之人么?你們當巴不得將我置之死地才是,卻叫我前來,是何用意?除我之外,還有誰知道此事?”

“湯大人,朝中知道此事的人只有你,除此之外,無人知曉。甚至連楊存中我都沒有告訴他。我本來的計劃是,將老賊的效忠書謄錄千萬份四處張貼公之于眾。但后來一想,那樣做不太恰當。對你湯大人這樣的大宋臣子,或許并不知道秦檜是金人的細作,我若這么已公開,對你們實在太不公平了。拜在秦檜門下的官員數以百計,分布在朝中各個要害衙門,所有人其實都是被老賊蒙蔽的,一旦此事公開,則所有人都被牽連,我大宋整個朝廷里的一半官員都要牽扯其中。于個人而言,我倒是不介意你們這些人都受到懲罰,畢竟你們為虎作倀,干了不少壞事。但是,對于大宋朝廷而言,這是災難性的。當前宋金已然交惡,我大宋再有內亂,朝中再一片混亂的話,金人必乘機用兵,則我大宋危殆。所以,考慮到大局,我希望此事能夠有另外一種解決方式,不至于危害江山社稷。這是我的考慮。”方子安沉聲道。

湯思退噓了口氣,他承認方子安說的是對的。若是以之前的方式來公開的話,整個大宋必會亂成一團。別人不說,單是自己,將何去何從?一旦此事公開,自己該如何自處?當沒有退路可言的話,自己會怎么做?

“湯大人,我請你來,一則我認為你并不知秦檜為金人細作之事,二來,你是朝廷副相,在朝中影響力強大。秦檜而下,便只有你最有權力。這種時候,你身為副相,當勇挑重責站出來力挽狂瀾。我想,這也是你擺脫依附于秦檜的身份,證明自己是大宋忠臣,改變人們對你的觀感的一次機會。若你能決絕行事,解決此事,則你將青史彪炳,萬古流芳,為世人所仰慕,徹底擺脫秦檜的附庸奸黨的身份,華麗轉身。今日若是你我不能達成共識,我迫于無奈,明日便會將這封信張貼于臨安街頭,發散往大宋各地州府。因為我找不到更好的解決辦法,只能被迫如此。因為被金國細作把持的大宋,還不如早早滅亡,因為它并無任何前途。但我想,我該給大宋一次機會,給我自己一次機會,也給湯大人以及許多和湯大人一樣蒙在鼓里的朝臣一次機會。所以,我才請岳母大人邀約你前來,和你共商此事。”方子安沉聲說道。

湯思退腦子里亂做一團,一時間千頭萬緒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但有一點他是明白的,今日談不攏,方子安便會公開證據。證據一公開,便無法收回,所有的事情必是朝激化和混亂的方向走。而自己,則再無機會洗白自己。在所有人的影響中,自己必是和秦檜一樣是金國細作的身份。便將遺臭萬年。自己只是跟著秦檜撈好處罷了,犯得著青史遺臭,子子孫孫都背負罵名么?自己也是要聲譽的人,也是要臉的人,為了利益可以做許多齷齪之事,但是當真要跟秦檜這個金國的細作綁定在一起,為了他而不顧一切么?

“方大人,你所說的另外一種解決方式,是怎樣的?”湯思退終于開口問道。


請記住本站域名: 黃金屋

快捷鍵: 上一章("←"或者"P")    下一章("→"或者"N")    回車鍵:返回書頁
上一章  |  南宋大相公目錄  |  下一章
手機網頁版(簡體)     手機網頁版(繁體)
瀏覽記錄

字母索引: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J |  K |  L |  M |  N |  P |  Q |  R |  S |  T |  W |  X |  Y |  Z


頁面執行時間: 0.0294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