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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萬事隨心 687、丈夫中了進士后我成了平妻(15)
藺時初跟越凌宣的婚事辦得非常熱鬧,藺家是附近有名的富商,這回惟一唯一的女兒招婿,便大手一揮直接辦了三天的流水宴,城里任何人只要說一句吉祥話就都可以來吃一頓。
于是一連三天,藺家獨女的親事就成了城里最熱鬧的話題,大家有免費的宴席吃,自然個個都把藺時初和越凌宣的親事夸得天上有地下無,說他們是天作之合,把藺父藺母喜得紅光滿臉,臉上的笑容就沒消失過。
婚事辦得熱熱鬧鬧,但正主藺時初和越凌宣兩人卻很平靜,畢竟他們這門親事只是各取所需,并不是因為情投意合。
藺家大門的街道上,一個渾身臟兮兮完全看不出本來面目的乞丐悄悄地靠近了藺家辦酒席的地方,卻被那些已經坐下來吃席的街坊百姓們嫌棄地驅趕:“去去!乞丐別靠近這里,你們另外有其他地方吃飯,藺家老爺心善,這三天連你們這些乞丐都贈了熱飯熱菜,你身上又臭又臟,別弄臟了藺家的地方……”
走路一瘸一拐的乞丐被人們趕走了,卻邊走邊回頭,一雙渾濁不堪的眼睛盯著藺家的大門,眼里的不甘和嫉妒都快溢出來了。
這乞丐就是方予安,曾經那個想方設法想通過娶藺時初來吃藺家絕戶的渣男,他這輩子可沒有前輩子那么幸運了,被藺時初打斷了手腳之后,科舉無望,回到鄉下守著老宅過活,可他身上沒錢,手腳的傷耽擱了治療,于是留下了后遺癥,手變得無法用力,腳變瘸了,連想種地養活自己都不可能,于是在把家里最后的一畝地和老房子都賣掉之后,他就淪為了街上的乞丐。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他討飯都要在藺家所在的街市上討,還特別關注藺家的情況,所以這幾天得知藺時初成親,他就早早守在藺家外面,心中涌動著各種復雜的思緒。
自從手腳不知道被哪個仇家斷了,讓他淪為乞丐之后,方予安心中便徹底墮落成了喪家之犬,討飯之余,他總是會不由自主地想,如果自己當初沒有被人打算手腳,而是成功搭上了藺家大小姐,有錢去科舉了,那他的前途肯定十分遠大吧?說不定他已經功成名就,當上官老爺了,甚至還能被京城里那些豪門貴胄看中,把他招為女婿……如果是那樣,那他多風光啊……
他總覺得自己不應該是現在這種情況,而是應該格外意氣風發、前程遠大。
但現實卻總是如同一盆冷水,狠狠地把他的美夢潑醒,他如今不是什么前程遠大的青年才俊,而是殘廢邋遢的臭乞丐,別人看見了都會嫌棄得忍不住唾他一口唾沫的那種。
“藺家大小姐招的夫婿是什么人?”方予安回到乞丐窩,問一個同住的老乞丐。
“聽說是外地的秀才之子,長得一表人才、風度翩翩,跟藺家大小姐很般配呢!”老乞丐美滋滋地啃著手里的饅頭,說道。
他手上的饅頭就是藺家施舍給乞丐們的,所以他自然會夸藺家大小姐的親事好,恨不得藺家天天都辦喜事施米糧。
方予安聽見老乞丐的話,卻冷哼一聲,陰陽怪氣地說:“真的有那么好會愿意給人當上門女婿?我看那男人肯定哪里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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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予安頓時臉色一陣青一陣白,心中那些陰暗的心思全讓老乞丐揭穿了,讓他仿佛被人剝光了衣服被示眾一樣,難堪極了。
他憤憤不平地想:我以前還真有可能娶到藺家大小姐,可惜被不知道哪個黑心肝的仇人毀了!
方予安一想到自己錯過了藺家大小姐以及她那龐大的家產,心中就被無窮無盡的不甘和肉疼淹沒了,如果他知道打斷自己手腳的仇人是誰的話,肯定恨不得把他千刀萬剮,可惜他連仇人是誰都不知道,想報仇都找不到人,只能帶著痛苦和仇恨當陰溝里的老鼠了。
藺時初可不知道方予安心中還惦記著她和她的家產,她現在跟越凌宣雖然成了夫妻,但只是有名無實的,不過兩人因為之前關系不錯,又有合作的基礎在,所以越凌宣對藺時初處處謙讓,連婚床都讓她自己一個人睡,而他則在床前打地鋪,可謂是非常君子了。
藺時初并沒有阻止他,把枕頭和被子扔給越凌宣之后,便心安理得地霸占了婚床。
成親之后,藺父就把手上的許多產業都交給了藺時初和越凌宣來管,因為藺時初說越凌宣是個可靠的人,藺父便相信女兒的眼光,更何況越凌宣之前幫藺時初打理生意時也有模有樣,看著就是個心有溝壑又知恩圖報的人,所以藺父非常信任他。
“時初,我下個月需要去一趟金州,咱們家那里有做皮毛的生意,是嗎?”某一天,越凌宣忽然對藺時初提出了這個問題。
藺時初點點頭,看著他,說:“是有,不過只在那兒有幾間普通的鋪子,生意不太好,我爹都打算把那兒的鋪子賣掉,及時止損了。”
“不要賣,交給我吧。”越凌宣說道,然后抿了抿嘴,“如果不方便,我可以買下來。”
藺時初聽了,輕笑一聲,說:“不用你買,你要就送給你了,隨便你怎么處理,你是藺家的女婿,要幾間鋪子不是很正常?我爹又不是什么苛刻的人,他很喜歡你這個女婿。”
藺父確實很欣賞藺時初,還常常跟藺母感嘆,說自家女兒招的這個女婿真是撿到寶了,個性溫和好相處,但心機手段也不缺,是個護得住家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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