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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從解約開始 042、麗金唱片
陸凡很認真的點頭道:“我覺得他們很像。”
巨星系統里面的作品,可以說是無價之寶,每年拿個60萬的簽約費出來,確實像打發叫花子。
更讓人覺得可笑的是,極影竟然想要陸凡歌曲的所有版權。
“之前是他們不再續約的,現在竟然把這些錯誤推到工作人員身上,真是笑死我了。現在看見你有創作能力了,又想把你簽回去,還要歌曲的版權。”
王海搖搖頭:“而且這個叫什么汪偉的也是個憨憨,他明顯是覺得你好欺騙,以為60萬已經很多了,但他也不想一想你接下來的價值有多大。
要我說,他說話直接一點,別把之前的事情提出來,重點都放在條件上面,我們反而還能對他有一些好感。”
“其實他的條件再怎么好,我也不會和極影簽約的,他和我接下來的發展有些不符合,所有的資源都放在我身上,最后的效果也就是和蔡晗差不多。”
陸凡吃了一片西瓜,解釋道。
過了大概半小時,陸凡的電話又響了。
他想到王海之前說的話,在王海“一切都在掌握中”的眼神下,接通了電話。
號碼不是本地的。
“喂,你好,哪位?”
“你好,我們是電影青春,有你的工作人員,打電話是通知你,你的原創歌曲老男孩已經被我們電影選中當做插曲,我已經在微博上給你發了私信,你查看一下。
稍后我會添加你的微信,談一談具體的事項。”
“好的。”
陸凡喜悅的說道。
掛斷了電話后,陸凡把消息告訴王海,王海表現的很平靜,覺得這一切都是基本操作。
陸凡登錄微博,果然私信上有一條青春,有你官方賬號發來的消息。
之前報名參加這個活動的時候,關聯了微博賬號,所以官微才知道陸凡的微博。
內容就是和剛才那個人說的一樣,老男孩被選中,成為了青春,有你的電影原聲插曲。
“被選中了插曲啊?”
王海突然湊了過來,問道:“那主題曲是哪首歌?”
“不知道,在官方還沒有宣傳之前,我們是看不到這些的。”
很快電影的工作人員就加了陸凡的微信,跟他確認過幾個問題,這首歌是他的原創,而且沒有涉嫌抄襲之類的,確定沒事后,發了一份合同來。
大致的內容就是電影官方購買這首歌的電影使用權,開價5萬塊錢,也就是說其他的版權都還在陸凡的手里。
“這個合同還不錯,沒有強制性購買所有版權。”
陸凡對此還是挺滿意的,如果對方真要這么做,他作為一個新人,還真沒什么討價還價的余地。
如果是在平時,大不了陸凡不干了,可現在不一樣了,這半個月的時間里,必須要沖榜。
“一般來說,張浩寧不會做這種事,他在圈內的口碑不錯,不是沒有道理的。”
王海似乎很懂的樣子,說道。
陸凡詳細的看了一下,都是很正常的條款,沒什么陷阱在里面。
“我去打印合同,你去不去?”
“不去。”
王海直接癱坐在沙發上。
陸凡拿著手機出門,在附近的打印店等待的時候,手機又響了。
“這些人做事都是這么統一的嗎?”
陸凡笑了笑,外地的陌生號碼,陸凡仔細的看了一下,區號是帝都那邊的,如果不出意外的話,估計又是某個娛樂公司的電話了。
“你好,哪位?”
“請問是陸凡先生嗎?我是麗金唱片音樂總監的助理許良,我們在網上聽了你的音樂,覺得你是一個非常優秀,非常有想法的音樂人,我們公司想和你簽約合作,不知道你有沒有這個意向?”
麗金唱片的?
這可是之前行業的龍頭老大啊。
現在的那些歌王歌后,幾乎有一半是這個公司的歌手,幾乎95%的歌手都在麗金發布過唱片。
“嗯,許先生你好。我想先問一下,簽約的條件是什么?”
那邊的許良笑了出來,“沒想到陸先生做事這么爽快,那我也直接一點吧。
是這樣的,麗金公司每年承諾給你200萬的簽約費,年限是五年,期間發布的所有歌曲的版權,合同有效期間都在公司手里。
收益除去所有的成本后,五五分成。
但是每年必須要發布十首歌,要是沒有達到要求,屬于你單方面違約,公司有權對合同中的福利進行修改。
合約到期后,麗金唱片有權優先續約,合同中的福利可以重新協商。
這是合同的大致內容,其余的東西,也無關緊要。”
陸凡聽清楚了麗金的福利后,一時沒有急著回答,只是回了句:“我考慮一下。”
許良那邊也沒有急著要陸凡答復,這種事情關系到以后的發展,考慮一下也很正常。
“那好,這個號碼可以加你的微信嗎?如果你覺得有不滿意的地方,我們可以隨時聯系。”
“可以。”
“陸先生,其實我們的這些條件,已經快頂得上當初一線歌手的福利了,這足以證明對你的重視。”
“謝謝,我都知道了,我會好好考慮的。”
掛斷了電話后,陸凡把打印好的資料收起來,然后回去。
怎么說呢,麗金唱片給出的條件還不錯,他不像別的公司要永久的版權,合同到期后,版權依舊回到了自己的手里。
200萬一年,是極影開出的價錢3倍還要多。
每年發布10首歌,其實沒難度,陸凡唯一不滿意的,就是合約期五年的時間了。
回去后,陸凡向王海說了這件事,王海直接告訴他:“你現在就和麗金的人說,版權你必須要拿在手里,合約一年一簽,其他的隨意。”
“其實我也是這么想的,我現在直播一個月都有好幾十萬的收入了。
其實簽約費的多少,我不怎么在意,主要是合約期太長,不想和任何公司捆綁這么久。
而且版權交出去之后,我就沒有任何的使用權利了。”
“那和他發微信啊。”
陸凡打開微信,點開許良的對話框,說道:“許先生你好,我剛才考慮了一下,五年的簽約期限太長了,我有些接受不了。版權我也不能交出去,但在合約期間,我可以給公司使用。”
許良很快就回復道:“陸先生,是這樣的,因為公司要花時間和資源去推廣,所以五年的時間剛好,如果短了的話,效果并不好。
而且版權的問題這也是普遍的行情,其他的唱片公司都是要歌手的永久版權,麗金只要五年,已經是很大的誠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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