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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男神 第五百零三章豬蹄的吃法
幾天后,李夢賢再次來找林放。
他一見面,就一臉“男人都懂”的表情,詢問林放神龍玉石的使用情況。
“林老板,怎么樣?我送你的那寶貝不錯吧?”林放很難想象,李夢賢這樣的文化人,也能擠出這樣猥瑣的表情,“是不是很滿意?”
林放:“喵喵喵?”
我滿意你妹妹個頭!
神龍玉石都不知道哪兒去了,我怎么滿意?
李夢賢注意到林放臉色有些不對,也有些懵逼。
“不可能啊!”李夢賢繞著林放左右轉了兩圈,“這寶貝我剛得到的時候,就和好些朋友試過,他們都在夢里見到了最想見的人,也都說這是個好寶貝,你沒見著?”
“最想見的人?”林放聽到這話,不由得微微愣了一下,難不成,夢到父母,是因為神龍玉石的關系,不是自己日有所思夜有所夢?
“對啊!我跟你說……”
李夢賢布拉布拉好一通解釋,林放這才明白那塊消失的神龍玉石用處居然不小。
這塊神龍玉石,可以映射人們內心最深處的渴望,從而讓人做出相應的美夢。
傳說中,這塊神奇的神龍玉石甚至有過幾任主任神秘消失的記錄。
有人說他們是去了仙界,也有人說他們去了夢中的世界。
只是從沒有人見到他們再回來過,這些傳聞終究也只是無從考證的傳說罷了。
在林放看來,神龍玉石實際上的作用,大概就是可以把兩件看似毫無關聯的東西,有機的結合在一起,讓玉石的擁有者做出相應的美夢罷了。
“好了,李先生,咱們不聊玉石。”林放念頭轉過,笑著打斷李夢賢,“今天來,不知有何貴干?”
“這個嘛……”李夢賢搓了搓手,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我帶了點東西,都在門外放著,沒好意思拿進來……”
難得看到李夢賢這個樣子,林放覺得有些好笑。
不過想也知道,一個大吃貨,能帶什么東西過來?
指定是食材,而且是想讓林放動手做出來!
“大毛,去把東西搬進來。”
“好嘞東家!”
大毛答應一聲,沒一會兒功夫,吭哧吭哧的,抱著一個大竹筐進來。
“李先生,你得是有多愛吃豬蹄兒啊?怎么搞了這么多!”大毛把大竹筐放在林放面前,累的有些喘粗氣,“這玩意兒也不好吃啊!不都是有錢人拿去喂狗的嗎?”
“我知道不好吃……”李夢賢也有些心虛,“我就是路過肉攤的時候,聽到老板娘說生意不好做,虧了不少錢,一時不忍心,就把這些東西都給買下來了。我想著,林老板手藝高超,說不定能弄出不錯的味道。”
在這個年代,豬的利用率還沒那么高,不像后世,一身上下,就沒有能被浪費的東西。
豬蹄兒哎,擱在后世,那可是補充膠原蛋白的好東西。
現在這個年代,豬蹄兒有錢人拿去喂狗,沒錢的也不過是囫圇著熬煮出來。
想要做到有多好吃,基本不太可能。
主要還是豬蹄兒上沒什么肉,有那功夫瞎捉摸,還不如弄點豬下水,掙點雜碎湯,好歹也能吃出
些肉味兒。
“豬蹄兒啊?”林放摸了摸下巴,“你們想怎么吃?這玩意兒可以做成紅燒豬蹄,可以做成鹵豬蹄,也可以做成黃豆蹄花湯,還可以烤出來吃。”
“啥?不是吧……”
“東家,這豬蹄兒還有這么多吃法呢?”
光是用聽的,李夢賢和大毛兩個,就有些流口水了。
“紅燒豬蹄!”
“鹵豬蹄!”
“紅燒了肯定好吃!”
“鹵味它下酒!”
林放眼看著李夢賢和大毛兩個居然爭起來,趕緊勸道:“得了,那就都做一些。”
李夢賢買回來的這些豬蹄,處理的不是很干凈,上面還有不少豬毛沾著。
好在沒什么腥臊味,估計豬是閹過的。
林放隱約記得,一些個穿越前輩讀書不多,總愛跑去古代炮制豬肉,以為豬肉是賤肉。
卻也不想想,當皇帝的祭祀的時候,最高一級的祭禮太牢,講究三牲齊備,用的就是牛、羊、豬,真要是賤肉,怎么可能位列最高一級的祭祀中。
他們可能更加不知道,閹豬這個工種,不但歷史悠久,而且地位頗高。
這豬蹄兒,在這個時代,也不是沒人想辦法弄的好吃一些。
就是有些太麻煩,成本略高。
富人看不上,窮人吃不起。
要是有較為簡單的辦法把豬蹄弄的好吃,這等賣不上價錢的邊角料,價值自然就會水漲船高。
林放先讓大毛、小黑拿著豬蹄去簡單清洗了一下,然后讓齊瑞珠引燃了小爐子。
再把這些清洗過瀝干水分的豬蹄在小爐子上過一下,豬蹄在爐火上燒一下,很容易就能把豬毛給燒掉。
小爐子爐火不高,用來做這種事最是便宜。
燒完之后,再清洗一下,就得到了很干凈的豬蹄。
然后林放挑選了幾根豬后蹄,剁碎后,準備拿去燉湯。
前蹄多肉,后蹄多骨。
多肉的無論是烤,是鹵,還是紅燒都十分便宜。
多骨的還是用來煲湯更加美味。
燉豬蹄,林放更喜歡用雪豆,實在不行,豌豆也是不錯的。
遺憾的是,無論是雪豆還是豌豆,都需要提前浸泡,哪怕浸泡兩個小時,下鍋熬煮出來,都還有些偏硬,不夠柔軟。
反倒是因為豆花小店黃豆的用量很大的關系,時時刻刻都會準備一些泡發的黃豆。
隨用隨取,反倒免去了浸泡的苦惱。
林放索性就用黃豆來煮湯。
剁好的豬蹄兒先冷水下鍋煮出血水來,加上黃酒、姜片去第一道腥。
再用冷水把撈出來的豬蹄沖洗干凈,熱鍋放少許油,下鍋稍微煸炒一下,再放姜蔥黃酒,去第二遍腥,等稍微把豬蹄炒黃,加上熱水燒烤,慢慢熬煮就可以放置不管。
林放接著開始鹵豬蹄。
鹵豬蹄的第一道去腥方式和燉豬蹄是一樣的,可以去第二遍腥,也可以不去,鹵水本身就可以去腥,不過林放比較講究,還是去了第二道。
擱在后世,種種香料都是商家調配好的,只需要用對應的香料煮出鹵水,自己在家就能鹵出一鍋很不錯的鹵味。
林放就買過一種“好人家”麻辣鹵料,鹵出來的味道,居然和一些知名的鴨貨店味道都差不多。
考慮到有人能吃辣,有人不能吃辣的關系,林放就做出了兩鍋鹵水。
一鍋五香,一鍋麻辣。
沒一會兒功夫,用來營業的三個爐子上全都放上了豬蹄。
黃豆豬蹄湯還好一些,香味不那么明顯。
沒有加黃豆之前,更多的還是豬蹄本身的香氣。
林放去腥去的比較徹底,一絲腥味都聞不到,豬蹄的味道就很淡。
另外兩鍋,可就厲害了些。
五香的那一鍋,聞著就讓人忍不住直吸鼻子。
麻辣的那一鍋更了不得,辣味比較沖,可更加刺激食欲,稍微多聞一下,就忍不住流口水。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李夢賢忍不住走來走去,“林老板果然妙手,豬蹄這等下腳料都能做出這樣的味道!”
誰知,這還不算完。
林放另外起鍋,又用小爐子,紅燒了一鍋豬蹄出來。
一切,似乎都那么完美。
“太香了!真是太香了!受不了!”李夢賢感覺自己口水都快要滴下來了,“林老板,到底什么時候才能吃啊?”
“要稍微等一會兒。”
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大概就是等待的時間,比其他美食都要更長一些。
林放心中有數,豬蹄想要好吃,軟糯是必不可少的。
也就是鹵豬蹄可以稍微硬那么一點,吃一個勁道。
可不管是燉湯還是紅燒,都要軟糯一些才更容易下口。
想要獲得軟糯的口感,沒個兩個小時,那是不可能達到的。
擱在后世,有高壓鍋可以加速這一烹飪過程。
而在這個時代……也有拳勁!
林放稍微琢磨了一下,看了一眼眼巴巴的圍在一旁的幾人,道:“我稍微快一點吧。”
拳勁無形有質,林放可以控制著它滲透到豬蹄內部,破壞它的組織,讓它更容易軟爛。
林放催動拳勁的時候,甚至隱隱約約的,感覺自己丹田的位置,似乎有什么在呼應。
一呼一吸間,居然像是心臟似的,跟著收縮、擴張。
可當林放仔細去感應的時候,卻又一無所覺。
反倒是他放空,不去尋找,只是專注的催動拳勁的時候,又能再次感覺到它的存在。
林放顧不上多想,反正沒察覺到什么壞處,也就不管。
他只是催動著拳勁,加速紅燒豬蹄的烹飪過程。
因為林放動用了拳勁的關系,紅燒豬蹄明明是最后烹制的,卻最先出鍋。
林放剛剛盛了滿滿一盆的紅燒豬蹄,正要指揮著大毛端上桌,門外傳來白玉堂的聲音。
“啊哈!”白玉堂跳著進門,“來得早不如來得巧,今天該我蹭頓飯!”
“白爺,今天空手來的?”白玉堂來的比較頻繁,哪怕是大毛、小黑都跟他混熟了,知道他這人除了好色一點,愛裝逼一點,沒別的毛病,也能跟他開幾句玩笑。
“那不能夠!”白玉堂翻了翻白眼,“我白玉堂是那種人嗎?東西都在門外放著呢,你們自己去搬,我先吃兩口墊吧!墊吧!”
“你墊吧個屁!”李夢賢攔住白玉堂去拿筷子的手,不滿道:“這豬蹄可是我帶過來的,我都還沒吃……不是,林老板都還沒嘗呢,你那么著急干嘛?”
“林老板,你先請!”白玉堂笑著把筷子筒遞過去,“你要是不吃,咱們李先生壓根就不會讓我嘗一口!小氣死了!”
“我那是小氣嗎?我那是尊重!”李夢賢哼了一聲,“要不是林老板,咱們可吃不上可口的豬蹄!”
“行,行,又不是什么好東西,瞧你在乎的!”白玉堂一點也不在意,豬蹄而已,誰吃那東西?也就沒錢的窮人買回去煮一下,抱著解解饞。
不好吃也不管飽,多稀罕似的!
“行,我先吃一口。”林放也不推辭,辛苦了這么久,他先吃也是應該的。
林放夾了一塊紅燒豬蹄塞進嘴里,輕輕一嗦,骨肉分離。
紅亮q彈的豬皮,裹帶著瘦肉多肥肉少的蹄肉,連同些許蹄筋,一口就被他給吸了進去。
林放火候控制的極好,把豬皮包裹的豬蹄肉燒的軟爛入味,卻又保留了豬皮和蹄筋的口感和嚼勁,而且是那種再多一分就會綿軟,少一分就會偏硬的中間位置。
這一口下去,肥肉多汁不膩,瘦肉軟嫩不柴,蹄筋q彈不韌,豬皮有嚼勁卻又不硬,口感簡直豐富到爆棚。
“好吃!”
林放自己都忍不住贊了一聲。
不管是后世的真是地球,還是在地球紀元,林放沒少吃肉。
跟豬有關系的,更是數不勝數。
可全都加起來也不如這一道紅燒豬蹄帶給他的口感豐富。
就這一口,肥、瘦、筋、皮,居然四種口感兼顧到,那種一波一波,層層疊疊的豐富口感,簡直讓人欲罷不能。
最妙的是林放調味調的也是恰到好處,這一口豬蹄吃下去,林放都忍不住有些想喝酒了。
有好肉,怎么能不配好酒?
看到林放動筷子,其他人哪里還會客氣,紛紛下筷。
“俺嘞個娘來,這豬蹄子咋恁好吃?”小黑一口豬蹄下去,眼淚都快飆出來了,“俺娘給俺煮嘞咋恁難吃咹!又硬又塞牙,還拉嗓子!”
“恁娘能跟咱們東家比?呸!差點被你帶歪!”大毛瞪小黑一眼,“讓你說國語!你總說土話,一點都不長記性!”
“俺這……我這不是忘了嗎?嘿嘿……”小黑憨厚一笑,又趕緊夾了一塊,“剛剛吃的太急,沒嘗出是啥味兒,我得再吃一口!”
大毛:“……”
你特娘的騙鬼呢?剛剛說好吃的是狗嗎?
暗罵了一聲,大毛也連忙搶著吃了一口。
這一口豬蹄下去,大毛也美的不行。
裹了些湯汁的豬蹄味道更加醇厚,鮮甜烘托出的咸味恰到好處,湯汁落在舌頭上,讓人忍不住想念大米飯或是饅頭的味道。
太鮮美了些,總想吃點白口的東西分潤分潤,讓這美好能夠持續更久。
嚼上一口豬蹄肉,那滋味更是美上天。
皮的韌,筋的彈,瘦肉的嫩,肥肉的爆漿,就連骨頭,都讓人忍不住想多舔幾下。
要是運氣好,夾到一塊帶骨髓的,那更是要把人都給爽翻!
天才一秒:m.dushu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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