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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仵作 第131章 尸骨會說話(1)
“經驗。”暮青將手中一塊碎骨放去人骨那一堆,“你做一件事十余年,你也能。”
她兩世的經驗加起來都二十多年了。
了解人骨的大小、外形和觸感是法醫人類學的必備課程,研究過程沒有捷徑,只有每日每日地對著各人種的骨頭不斷地鍛煉自己的眼力和觸覺,直至放在手里能摸出重量、質地這等微妙的東西來。她留學時,人類學的威廉教授喜愛用一種黑箱測驗法來折磨他們,聽聞此法來自于著名的比爾·巴斯教授,即在一個黑箱里放塊人骨,由學生去摸,僅憑觸覺說出是何部位的人骨,如果測驗那日教授心情不好,他們摸到的就會是某部位骨頭的碎片。此測驗法雖然慘無人道,但也磨練出了很多精英。
又一盆的碎骨分好,暮青又去廚房打了一盆來,那塊肘子是最后撈出來的,全部將碎骨分好后,白布上一眼望去足有百余塊人骨!
暮青起身,走下石階,到了白布的對面一端,蹲下身子,開始拼骨。m2.Χχδ捌.ōm
碎骨已經區分出來了,拼骨就像拼圖,只需要時間和耐心。
這些碎骨中沒有頭骨和手腳,因為這些部位太容易看出是人尸,兇手并沒有送來。剩下的部位就是雙臂、肋骨、脊椎、骨盆和雙腿,以暮青的經驗,已不需要畫出這些部位的區域,她直接便開始了拼骨。
沒人說話,齊賀只緊緊盯著暮青的手,看她靈巧地將那些碎骨拼接成圖,眼底漸漸起了驚色!
他知道她為何分骨時將人骨分作了好幾堆了!她是將人骨按部位分開的,為的是方便此時拼骨!
即是說,她方才分骨時,一次完成了兩個工作——她不僅分出了羊骨與人骨,還將那些碎骨是哪個部位都分好了!
他乃軍醫,自認醫術高明,救死扶傷無數,對死傷最為了解的莫過醫者,可眼前暮青所行之事是他從未聽聞過的,仿佛新的領域。
那些人肋是今日午宴端上餐桌的,最完整,不需拼骨,只需按順序放好,但即便是簡單的肋骨排列順序,對齊賀來說也是從未見過。少年盯著那些人骨拼圖,目光里比在場的眾將領多了些內容。
很快,暮青拼好了尸骨的左臂,就在她去拼左腿時,那隊去伙頭營拿人的親兵回來了。
領頭那親兵面色頗沉,元修一看他的臉色,面色便也沉了幾分。
“報大將軍!末將幾人去了伙頭營六伍尋小鄭,沒見著人!問了伙頭營姚都尉,姚都尉稱他今日不知去何處躲懶了,未曾見著,也正尋他呢!”
“啥?”魯大一聽此言便怒道,“定是此人!不然哪來這等湊巧的事,昨日傍晚人肉送來大將軍府,今日人就不見了!”
眾將皆露怒色,顧老將軍道:“給老夫找!這關城無軍令進出不得,人還能插翅飛了?挖地三尺也給老夫找出來!”
“是!”那親兵道。
一名將領道:“既然此人可疑,那末將們也回營房派人去尋,不信找不出這兔崽子來!”
顧老將軍沉著臉點頭,元修也道:“去吧。”
眾將士得令,這便要離去,忽然一道聲音傳來。
“挖地三尺可以,不過別找整的,找頭顱和手腳。”
元修微怔,與眾將循聲望去,見說話的正是暮青,她蹲在地上,未回頭,依舊在拼骨。
院中場面混亂,氣氛躁怒、肅殺,唯獨少年與這氣氛格格不入,她蹲著的身子在一眾五大三粗的將領中顯得小小一團,單薄,卻如此不容忽視。
“你有發現?”元修問,但眸中已露辰光,顯然憑暮青方才所言猜到了什么。
暮青沒答,轉頭看向廚房里負責肉菜進府的那兵,問:“小鄭年有二十上下,身長五尺四寸到五尺六寸,兩三年前從馬上摔下來,斷了左臂、左小腿,后來傷愈,腿跛了才去的伙頭營。他曾立過軍功,伙頭營里頗照顧他,將往大將軍府送菜食的差事交給了他。”
那兵頓時愣了,將領們齊刷刷望向他,他只知傻愣愣張著嘴。
“娘的!是不是,說話!”魯大急了。
“是!是!”那兵嚇得一抖,忙點頭,“小、小鄭跟俺說過,他年有二十,約莫……就俺這么高!”
那兵被親兵押著站在一旁,約莫有五尺四五寸高!
“小鄭原本是騎兵,三年多前跟胡人打仗,從馬上摔下來斷了胳膊腿兒,傷養好后跛了腿,不能再騎馬便去了伙頭營。聽聞那一戰他殺了個胡人的小將,立過功,伙頭營的姚都尉器重他,府里也信這等立過功的兵,送菜食的差事便給了他。”那兵邊說邊望著暮青,一臉震驚。
震住了的還有滿院子的將領。
“你怎知?”元修問,他是大將軍府的主人,這些事他都不知。
“他告訴我的。”暮青沒頭沒腦地來了一句,一指地上尚未拼完的白骨。
眾將齊刷刷望向那白骨!
卻聽暮青道:“不用找活人了,找頭顱和手腳就夠了。他,就是小鄭。”
“他……”魯大都懵了一下。
暮青怎知此人是小鄭,又怎知小鄭那許多事,這是眾人心頭的疑問,但再多的疑問不及聽聞這地上尸骨就是小鄭時,后背升起的一陣惡寒。
如果地上被分尸的人是小鄭,那昨日傍晚來的那人又是誰?
一個已死之人,把自己的肉,送來了大將軍府?
烈日當頭,黃風走地,這念頭只叫人覺得腳脖子都發涼。
征戰沙場,殺人無數,武將心中自無鬼神,只是此案蹊蹺,本以為是兇手,卻成了死者,還親自將尸塊送來了大將軍府,乍一聽聞,怎一個詭異了得。
“仔細回憶一下,昨日你見的那人,也是你這般高?”暮青問。
那兵愣了一陣兒,細細想了會兒,眉頭漸皺了起來,“將軍不問還不覺得……那人比俺高!那日,俺幫出門幫他從馬車里搬肉菜,跟他站一塊兒說話時覺著有點古怪,可又說不出哪兒古怪來。如今想想,俺那天跟他說話時仰著頭,他比俺高!”
二十兩銀子少是少了點,但放到現代也是八千到一萬塊。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兩銀子,一名百夫長每個月三兩銀子。
也許他會收吧。
另外,秦虎還準備給李孝坤畫一張大餅,畢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錢。
現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過今夜了。
“小侯爺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餓,手腳都凍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說道。
“小安子,小安子,堅持住,堅持住,你不能呆著,起來跑,只有這樣才能活。”
其實秦虎自己也夠嗆了,雖然他前生是特種戰士,可這副身體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堅韌不拔的精神。
“慢著!”
秦虎目光猶如寒星,突然低聲喊出來,剛剛距離營寨十幾米處出現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聲音,引起了他的警覺。
憑著一名特種偵察兵的職業嗅覺,他覺得那是敵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猶豫,萬一他要是看錯了怎么辦?要知道,他現在的身體狀況,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別。
萬一誤報引起了夜驚或者營嘯,給人抓住把柄,那就會被名正言順的殺掉。
“小安子,把弓箭遞給我。”
秦虎匍匐在車轅下面,低聲的說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話,嚇的他差點跳起來。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這個時代居然沒有弓箭?
秦虎左右環顧,發現車輪下面放著一根頂端削尖了的木棍,兩米長,手柄處很粗,越往上越細。
越看越像是一種武器。
木槍,這可是炮灰兵的標志性建筑啊。
“靠近點,再靠近點……”幾個呼吸之后,秦虎已經確定了自己沒有看錯。
對方可能是敵人的偵察兵,放在這年代叫做斥候,他們正試圖進入營寨,進行偵查。
當然如果條件允許,也可以順便投個毒,放個火,或者執行個斬首行動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動不動,直到此時,他突然跳起來,把木槍當做標槍投擲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鎧甲的,因為行動不便,所以這一槍,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著秦虎提起屬于秦安的木槍,跳出車轅,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為了情報的可靠性,斥候之間要求相互監視,不允許單獨行動,所以最少是兩名。
沒有幾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撲倒在地上。
而后拿著木槍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聲脆響,那人的腦袋低垂了下來。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點虛脫,躺在地上大口喘氣,這副身體實在是太虛弱了。
就說剛剛扭斷敵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雙手就行,可剛才他還要借助木槍的力量。
“秦安,過來,幫我搜身。”
秦虎熟悉戰場規則,他必須在最快的時間內,把這兩個家伙身上所有的戰利品收起來。
“兩把匕首,兩把橫刀,水準儀,七八兩碎銀子,兩個糧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壺,兩套棉衣,兩個鍋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東西,你有救了……”
秦虎顫抖著從糧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進秦安的嘴里,而后給他灌水,又把繳獲的棉衣給他穿上。
天還沒亮,秦虎趕在換班的哨兵沒來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腦袋,拎著走進了什長的營寨,把昨天的事情稟報了一遍。
這樣做是為了防止別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現在身處何種環境。
“一顆人頭三十兩銀子,你小子發財了。”
什長名叫高達,是個身高馬大,體型健壯,長著絡腮胡子的壯漢。
剛開始的時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繳獲的戰利品,以及兩具尸體。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滿了羨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發財,是大家發財,這是咱們十個人一起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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