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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學霸被超越了嗎 第一千四百二十三章
原始刑法,即國內早期的古代刑法。
懲罰犯罪情節嚴重的罪犯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用最殘忍的方式剝奪對方的生命,比如車裂、凌遲、犬決……
但現代刑法很顯然是不能這樣的。
“大家一定要注意的是,在現代社會刑法的機能不再是一元的,它是二元的的。”
“現代社會的刑法不是匕首,匕首只有一個刃,它朝誰砍呢?朝犯罪分子砍。”
“而現代社會刑法是雙刃劍,它有兩個刃,朝犯罪分子砍的刃,叫保護機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
“還有第二個刃——朝公權力機關來砍,朝懲罰犯罪的權力本身來砍,要限制國家的刑罰權,要保障人權。”
“你們之前應該學過民法,那你們應該發現,刑法和民法的一個重要區別在與刑法是要嚴格解釋的,而民法不需要。”
“民法是有法條按法條,沒有法條按法理,如果連法理都沒有,可以比照最想類似的條款去應用。”
“因為民法調整的是平等主體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那法律一定要定紛止爭的,所以沒有規則得給探討出一個規則。”
“但刑法不一樣。因為刑法渺小的犯罪人之間和強大的國家之間的對抗,大家知道犯罪人確實很可惡,但是一旦當犯罪人進入到司法體系,他面對的就是強大的國家。”
“而法律的天平一定要朝著弱者傾斜,這就是為什么刑法中會規定罪刑法定原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
“刑法一定要嚴格解釋,禁止類推,不能夠比照最相類似的條款去加以應用。”
人性深處有很多幽暗的成分,所以人組成的任何機構,天然都有幽暗的可能,因此對于任何權利都要加以約束。
而古代的刑法就是因為沒有這個約束,才會有“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八個字流傳至今。
法國啟蒙法學家孟德斯鳩就提出三權分立,立法、司法、行政三個權力一定要嚴格分立。
如果司法機關可以類推,可以創造規則,那司法機關擁有的就不再是司法權,而擁有了立法權。
用孟德斯鳩的話來說,當司法和立法合二為一,壓迫就不可避免。
如果只是為了懲罰犯罪,其實沒有必要需要刑法。
成文刑法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束縛了國家打擊犯罪的手腳。
拉德布魯赫曾說過刑法具有悖論性,一方面,它要面對犯罪分子來保護被害人,保護民眾,另一方面,它要面對檢察官來保護犯罪人,成為公民反對司法專橫和錯誤的大憲章。
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任何權利都要加以嚴格的約束。
“刑法跟其他法不一樣,它輕則剝奪公民的自由,重則剝奪公民的生命,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設想。”
“培根說,一次犯罪不過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卻是污染了水源。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堅持司法公正,刑法就一定要嚴格解釋。”。
“黑格爾說,歷史給人唯一的教訓就是人類從來不吸取教訓,但我希望大家至少學了法律之后,不要跟網絡上那些張口死刑的鍵盤俠為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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