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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花追我到元朝 第957、958節 洛陽和議…財務收支
李洛正坐在龍案上,身穿黑底龍紋袞服,頭戴十二旈冠冕,胸前掛龍鳳呈祥玉符,腰間配劍名“龍牙”,乃是大朝時的服飾。
威嚴,肅重,高貴,大氣。
而今日其實只是常朝。
這當然是因為十國使節入京覲見,才改公服為袞服,彰顯漢家天子威儀,展示華夏禮服之堂皇。
這一身裝束,令大唐皇帝的威嚴更加厚重。天竺六國使臣見到威嚴如濕婆神的大唐皇帝,都是謹小慎微,惴惴不安,大冷天的渾身冒汗,唯恐惹來唐皇之怒。
六國在耕牛戰爭中慘敗后,立刻開始了解東方的大唐。這不了解還好,一了解真就嚇了一跳。
原來,唐王李洛是曾經的大唐后裔,李世民的后代。李世民和大唐,天竺貴族們還是知道的。當年,那個大唐就曾打敗過天竺。
想不到,李洛在大唐滅亡數百年后,又重新復國了。不但復國,還打敗了天下無敵的蒙古人,將元廷趕出了東方。
這幾年,唐軍四出征伐,開疆拓土,連滅多國,不但雄踞東方,還占了天竺之北,稱霸南洋,虎視天下。
不久前,還平了吐蕃,進軍大漠。
如此兵威,蒙古大軍亦不可擋,更何況他們六國?
唐廷有精兵百萬,不但霸道強橫,火器犀利,還有梁、衛、宋三國在天竺為爪牙,誰敢不服?
這次北上一路走來,看見大唐地大物博,國泰民安,天下富庶,連乞丐流民都難以見到,到處都是一派井井有條的勃勃氣象,可以想象大唐的強大。
倘若拒絕唐主,他們的國還能保得住么?得罪大唐的后果會是什么?
李洛暫時放過六國使臣,漠然問道:“禮部,天竺六國來朝,為何錫蘭國和曼索拉國卻沒有來?難道是不服大唐么?”
同樣穿戴禮服梁冠的吳鎮樓出列奏道:“啟稟陛下,錫蘭和曼索拉有意怠慢,心存不恭,不知天朝之威,是以抗拒不朝,罪莫大焉。”
嶺南商人立刻將君臣之間的對話翻譯給天竺六國使臣。
六國使臣聽了,一邊暗笑錫蘭國和曼索拉國托大,一邊想看看唐廷怎么做。
這兩國不來的原因,他們都是知道的。錫蘭(斯里蘭卡)雖只是百萬人口的小國,卻孤懸海外,以為大海相隔,是以有恃無恐。
而曼索拉國多信某某教,民風彪悍,又有波斯的元軍撐腰,所以才抗拒不來。
“都滅了吧。”唐主語氣平淡的說道,如同再說一件日常小事。
“鄭和擬旨,令南洋水師都督羅昱為伏波大將軍,率領水師一萬,陸戰隊一萬,滅錫蘭國,絕其社稷,擒其君長于朕前。”
“遵旨!”鄭和神色振奮的說道,水師終于有大仗打了。
李洛繼續道:“軍師府再擬旨,令都督天竺諸軍事、太尉陳淑楨為討逆大將軍,以梁王蕭焱為副帥,抽調恒北駐軍兩萬、梁軍一萬、理軍一萬,衛軍一萬,征討曼索拉國,滅之。”
“遵旨!”
一言而滅人國!
天竺六國使臣聽到翻譯后,無不膽戰心驚。
竟然是…說滅國就滅國?
怎么就像喝涼水一樣?
如此霸道,真的是可怕啊。
更可怕的是,大唐似乎根本沒出什么力氣,聽上去只是小打小鬧而已。滿朝文武都沒當回事,全部一副理所當然,風輕云淡的神色。
李洛這才看向六國使臣,露出一絲令人心悸的微笑,不疾不徐的說道:
“你們,尊大唐為宗主,那就是大唐之藩屬。爾之國王,非大唐冊封不得登位。爾之外交和戰,非大唐允許,不得自傳。爾等世世代代奉大唐皇帝為君,以為人間神靈,自居為臣仆。爾等,可能做到么?”
等到嶺南商人翻譯過來,六國使臣哪敢說個不字?聽完一起行禮道:“下國愿意,愿意…”
實力最強的雅達瓦國使臣大著膽子說道:“大皇帝陛下,我們尊大唐為宗主上國,要是我們被敵國攻擊,或出現內亂,大唐可以幫助我們嗎?”
李洛聽完翻譯后微微點頭:
“大唐藩國,分為親藩,內藩,外藩三等。爾等六國,不算諸夏之國,只是外藩。爾等國有內亂,大唐可管可不管。不過,若有敵國相攻,大唐是必管的。大唐藩屬,不容他國攻打。”
意思就是,你們國內打生打死,大唐不想管但不是一定不能管。只有你們遭受他國攻打,大唐才管。
按照《大唐律典》,大唐藩國分為近藩,內藩,外藩三等,待遇和義務都不相同。
親藩,是李氏皇族分封在海外的諸侯國,不但外交要聽從中央,就連國內重要的軍政大事,也要報請中央朝廷同意,必須和中央朝廷保持高度一致。
按照規定,后世哪個親藩諸侯悖離中央,行分裂之舉,其兄弟子侄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取而代之。
當然,要是中央朝廷的皇室絕嗣,血緣最近的親藩諸侯就有資格入繼大統。中原要是發生叛亂或者權臣篡位,親藩諸侯也有義務撥亂反正,恢復李氏天下。
當然,李洛的兒子還小,孫子也還沒有,親藩諸侯還早的很。
除了親藩,就是內藩了。
內藩屬于異姓諸侯,也是同屬華夏聯盟的諸夏之國,如今的宋衛梁理四國,就是內藩。
內藩的外交和戰之權在大唐中央,年號和度量衡、文字、風俗、禮儀都要和中央保持一致。但,其國內軍政大事和制度,朝廷不管,許其國君完全裁決。
內藩雖然是高度自治,但法理上仍然屬于大唐的一部分。
最后才是外藩。外藩不是諸夏,不屬于華夏聯盟,更不是大唐的一部分,只是屬國而已。除了外交和戰之權,大唐一概不管,只要履行稱臣納貢,歲歲來朝的義務就夠了。
內藩可以和皇室通婚,但不許和親藩、外藩通婚。外藩不可和皇室通婚,也不可和內藩、親藩通婚。
這就是大唐后世津津樂道的說的“三藩制度”。
六國使臣聽到大唐皇帝的回答,也只能表示感謝。起碼,大唐能保證他們不被別國入侵。
李洛這么做,當然是別有用心。他“保護”六國不被侵犯,其實是杜絕了后世六國統一的可能性,讓天竺中部和南部,永遠處于分裂狀態。
接下來,六國使臣同意,每年來朝納貢。較大國每年敬獻牛五萬頭,較小國每年敬獻牛三萬頭。連續獻牛十年。
這十年,每年再敬獻黃金一百斤,算是敬獻給皇帝的金花錢。
十年之后,耕牛不用再敬獻。各國每年貢物改為黃金三百希爾(900克),加白銀三千希爾,還有特產九種。
大唐不會回禮。因為大唐的回禮就是唐軍的“保護”。這就是戰場上輸了戰爭的代價。
等于說,皇帝每年多了好幾十萬兩白銀的進項。
最后,六國使臣當殿簽下了國書,算是代表其國,正式尊大唐為宗主國,成為大唐外藩。
史稱《洛陽和議》。
《洛陽和議》除了規定稱臣納貢之外,還有一些重要條款。比如規定:
大唐與天竺六國持續半年之戰爭情勢,正式宣告結束。自今日起,達成合議。
天竺六國一次性賠款唐軍軍費黃金一萬希爾,白銀十萬希爾。
唐軍釋放天竺聯軍俘虜八萬四余人。但天竺六國需要支付糧食五十萬石,補償俘虜消耗的口糧。
唐軍有租用沿海各國港口為軍港的權利。
唐廷在各國設置使館,在各國擁有使館區一方里。此一方里使館區,等同大唐國土,天竺人不得擅入。
唐民在六國犯罪,一律以使館使臣按照《大唐律典》處置,六國有司不得審判之。
唐商貨物入境,只征收百分之五商稅。
天竺六國使臣完全沒意識到這些條款的厲害之處,都覺得沒啥大不了。讓他心疼的,主要還是賠款和納貢。
至于什么港口,使館,商稅…他們還真不太關心。
只要大唐信守承諾,不再侵犯他們就行。
他們甚至沒有提出在大唐設置使館的要求。
等到使臣們陛辭離開,滿殿大臣頓時紛紛給李洛賀喜。
能不賀喜嗎?又是賠款又是納貢的,都是實打實的好處啊。
至于這不合符仁義…那又如何呢?
百官們的心情很不錯。
財部尚書出列奏道:“陛下,再過幾天就要封印過年了。按照我大唐財務制度,臣就將洪武五年的財政收支,向陛下和皇后陛下做一個匯報。”
大唐君臣一起豎起耳朵。年底了,收支數目也出來了,錢糧之事誰不關心啊。
“洪武五年,不算新設的穆州源州(吐蕃)和北方諸州,本土二十五州共收農稅折合五千六百余萬銀圓,含糧棉繭。其中糧食三千八百余萬石。”
“二十五州商稅,兩千一百余萬銀圓。市舶司收的西方和天竺商稅,一百八十余萬銀圓。”
“南洋都護府,農商稅折合九百二十余萬銀圓。恒北都護府,農商稅折合一千一百七十余萬銀圓。呂州(菲律賓)三百三十萬、馬州(馬來)兩百二十萬、羅州(婆羅洲)人少,只有十七萬。這幾個地方收的稅,七成是糧食,只有三成是金銀。”
“大唐銀行上繳盈利一百零二萬;漁業司上繳二百三十萬;礦務司上繳兩百五十四萬;各地官營醫院上繳盈利十三萬余;大唐藥材官坊上繳盈利十七萬余;洛寧商社上繳盈利七十萬余;織造司上繳盈利三百八十萬。”
“瀛州和暹羅等處十三處金銀礦出產折合一百七十余萬;大唐印書局上繳七萬余;各地官營劇院上繳門票錢五萬余。”
“南洋山林水澤出產木材魚產鳥獸皮毛珠寶,折合一百二十余萬。”
“警部收罰款三萬余;商部收罰款五萬余;司婦寺收青樓風月稅四十五萬余;”
“最后就是,專營司上繳鹽、鐵、糖、糧專賣銀兩千七百一十余萬!”
“綜合以上各項數目,大唐洪武五年已收一億四千余萬!”
“各項賬目細表,財部還在核查統計,幾天之后方能進呈御覽。”
財部尚書說到這里,滿殿大臣都是又驚又喜。
竟然這么多!
足足比洪武四年多了四千多萬,相比去年暴增啊!
李洛甚至有些不相信這個數目。
比得上北宋全盛時期的賦稅了,而且大唐的稅負還比北宋低。
當然,比起蒙元最盛時期的四億貫錢,還是有差距。不過,大唐銀元遠比蒙元的交鈔值錢,蒙元的四億貫鈔,不會比大唐的一億四千萬銀元高多少。
再說,蒙元四億貫鈔稅收,那可是苛捐雜稅,橫征暴斂的結果。不但搞得民不聊生,而且其中很多錢都被地方豪強貴族拿走了,上繳元廷的一半都沒有。
為何洪武五年的國庫收入,比洪武四年暴增五成?
說起來一點也不奇怪。
一是洪武五年的農業比起洪武四年,已經恢復的差不多了,使得農稅增加很多。
商業越來越興旺,天下越來越太平,商稅和各項專賣收入也增加很多。
更重要的是,殖民地已經被消化了,開始產生利益。洪武五年的收入增長,一半來源于兩個都護府和海外。
一億四千多萬總收入,來源于兩個都護府和海外三州的,就有三四千萬。
可見殖民地的重要。
“好,不錯。”李洛點頭微笑,“總收入大致有了數目,那總支出呢?”
一提到總支出,原本還一臉微笑的財部尚書,笑容就有限勉強起來。
“啟稟陛下。光是洪武五年,賑濟北方南遷移民,就耗費錢糧一千六百余萬。”
“洪武五年軍餉、軍糧、軍器盔甲、傷亡撫恤、馬料費等,共花費三千七百萬余;水師造新船花費二百二十余萬;警士軍餉等治安費,共一千二百八十萬余……軍警憲特合計支出五千四百萬余。這軍費治安費,當真是吞金獸啊。”
“一到十品文職官吏,再冊領俸祿者,共四十萬兩千余,需要支出的俸祿,一千三百二十余萬。”
“村學,鄉學,縣學,郡學,以及各師范學堂,共有教師教授十八萬余,支出俸祿四百八十余萬。”
“修建各處學堂,印制書籍教材,以及筆墨紙硯之費,兩百二十余萬。”
“修建長安等處工程,賑濟各地災民,修建道路橋梁,洪武五年耗費一千二百余萬。”
“信修各地道宮道廟,支給道官俸祿,花費三百七十余萬。”
“各地修建官衙,城墻,倉庫,花費四百一十余萬。”
“朝廷官員官服,花費三十余萬。”
“各地慈恩院,贍養孤寡,花費三百余萬。”
“……雜七雜八,大唐用錢的地方實在太多太多,總支出已經超過一億兩千萬了啊!”
“總收入才一億四千余萬,其中還有五分之一,也就是兩千九百萬,是陛下和宮中的供奉金。那么,真正能花的錢,其實不到一億兩千萬。今年看似增收不少,但還是虧的。”
“要不是陛下生財有道,國庫有些底子,眼下錢糧就已經空了。”
所有人的臉都綠了。
一億四千多萬的總收入,一算支出,竟然還虧好幾百萬!
大唐建國不久,文物兩開花,需要花錢的地方實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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