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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香火悠悠

作者:任秋溟  分類:  | 原生幻想 | 任秋溟 | 這個刺客有毛病 | 更多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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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刺客有毛病 第一百三十七章 香火悠悠

是的,又有誰不知道薛平薛大人呢?

自從圣朝開辟以來,錦衣衛和東廠就是伴隨著皇權的龐然大物,自上而下掌控著整個朝政和社稷。

但是長久以來,東廠因為首領是東廠掌印太監,是皇帝陛下的家奴。

對于家奴的信任,當然要遠遠超出對外人的信任。

這也是長期宦官之所以弄權的根源所在。

對于皇帝而言,陪伴自己朝夕長大,并且無法生育,沒有后代的宦官是天生的的工具人,他們的所有權力都來自于皇帝本人,那么當然沒有了皇帝,他們就什么都不是。

自古及今都說宦官弄權,但事實上,宦官所有的權都來自于皇帝,如果皇帝不想讓宦官弄權,那么宦官就什么權都弄不了。

就算強橫如同九千歲,權傾朝野,百官阿諛諂媚,如日中天,真需要解決的時候,皇帝只用寫一張小字條遞出去,那么這位九千歲也要授首相迎,坐以待斃。

畢竟普天之下,從古到今,誰都可以做皇帝,男人可以,女人可以,唯獨太監做不了皇帝。

皇帝又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這也就是為什么圣朝開辟以來,東廠從來都是位居于錦衣衛之上的存在。

無他,只是因為皇帝相對于錦衣衛指揮使,更加信任東廠掌印太監罷了。

但是只有一個例外。

這個例外就是薛平。

他是圣朝有史以來最強的一位錦衣衛指揮使,自從當今天祿帝登基起,他就是錦衣衛指揮使,如今天祿帝三十二年,他當了三十年的錦衣衛指揮使,東廠的掌印太監都換了幾茬,但是他的位置巍然不動,盡管說他的官職一直在向上升著,從燕京右都督到大都督,再到加虛銜為太子太師,真可謂位極人臣,即使是內閣首輔,宮中秉筆太監,見到他也需要畢恭畢敬行禮。

不過這樣一個位極人臣注定載入史冊的朝中重臣,卻突然不明不白地暴斃身亡,雖然說天祿帝表現地極為悲痛,并且給了他最隆重的武穆謚號,但是不知為何,從此之后,人走茶涼,漸漸就不再有人提起這位錦衣衛指揮使大人,以至于他之后繼任的指揮使姓誰名誰,都漸漸不再引起關注。

似乎朝堂之上,這個名字都漸漸成為了禁忌。

而此時,薛鈴在薛崇的口中,聽到了這個名字。

薛崇聽著盛君千的話語,不由躺在床上苦笑了一下:“沒有想到現在還有人記得薛大人。”

薛鈴看著被百斷刀壓制在床上的薛崇,她不動聲色地咬了咬嘴唇。

自己不認識他。

是一點都不認識的不認識。

這沒有道理啊。

薛鈴十二歲就是錦衣衛百戶了,并且可以自由出入北鎮撫司,因為她是薛平的獨女,一向被愛若珍寶,父親的屬下,親信,朋友,故交,沒有她不認識的。

當然,自從薛平死后,那些曾經門庭若市來家中拜訪的叔叔伯伯,在最初那場隆重的葬禮之后,便再不曾來往。

似乎忘記了還有薛平還有這個女兒的存在。

那些錦衣衛中原本友善的叔叔伯伯,看她的眼神也越發不喜,就像是看到災星與厄難一般。

但是她沒有見過薛崇。

從來都沒有見過薛崇。

但這并不是眼下能夠說的事情。

“這不是你要殺青云道人和酒和尚的理由。”薛鈴靜靜說道。

“食君之祿,擔君之憂。”薛崇靜靜笑了笑,望著天空:“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

“人以國士待我,我當以國士報之。”

他連連說出來這三句話,但是意思卻是一個意思。

“我十歲就被薛大人送進了蓬萊閣,悉心栽培,再到二十一歲出閣,如今已經十四年了,自從我出閣之日起,我就已經秘密加入了錦衣衛,成為了薛大人最信任的密使。”

“再后來,我在這里執行任務的時候,遙遙聽到了薛大人死去的消息。”

“我曾經想回去奔喪,但是因為任務特殊,半步都不能離開。”

“而之后所發生的那些變化,讓我對薛平大人的死開始有所懷疑。”

“于是終于有一天,我找到了一壇醉紅顏,去請酒和尚來喝,我等他喝到半酣,再問道,你知不知道關于薛平大人的事情。”

薛鈴驟然握緊了拳頭:“他怎么說的!”

少女那一瞬間根本控制不住情緒。

薛崇笑了笑,苦笑:“他說,這件事你最好不要問。”

“誰知道誰就要死。”

“我當時就說,如果我偏要知道呢?”

“他認真告訴我,那我就是想要死了。”

薛鈴聽著薛崇的這些話,緊緊咬住嘴唇,她沒有繼續逼問,因為她大概已經猜到了什么。

“是圣人殺的吧。”薛鈴靜靜說道,她都感覺不到自己話語中所透出的絲絲冷氣。

“圣人不需要殺人。”薛崇靜靜說道。

“當時酒和尚告訴我的是,那位大人知道了一些自己不該知道的事情,做了一些不該做的事情,因此犯了圣人的忌諱。”

“至于是哪些不該知道,哪些不該做。”

“就連知道這些的薛平大人都要死,我們這些人就更不該知道了。”

薛崇看著薛鈴的眼睛:“這就是我要殺他們的原因。”

“你動手了嗎?”薛鈴問道。

“當然動手了,但是我沒有想到,他們提前已經對我有了防備,我即使動手,但卻并不是他們的對手,最終用了手段才拼死逃了出來,還丟了一只招子。”

“是潛龍丸對吧。”一直在旁邊沉默沒有開口的霍螢,此時才靜靜說道。

薛崇看著這個白衣女子,然后點了點頭:“是的,潛龍丸,姑娘也知道?”

“你沒死真是福氣。”霍螢靜靜說道,然后不再開口。

“這就是你繼續在嵩縣隱居的原因?”薛鈴再問道。

“是的。”薛崇再點頭:“我被打落境界,又身受重傷,原本這等殘軀,自然是遠走高飛,隱姓埋名為好。”

“但是我并不甘心就這樣離開,所以我就在嵩縣住下,私底下散播著關于白云山天不老的消息,雖然說天不老的消息已經流傳了幾十年前,但是只有近幾年來,才更加地有鼻子有眼,并且開始可以吹噓天不老的對于習武之人的價值,并且我會暗中挑選那些武功最好的人,告訴他們天不老的準確位置,來行驅虎吞狼之計。”

“他們則被天不老纏住,雖然知道背后有人搞鬼,不過我隱居于幕后,沒有人想到曾經的錦衣衛千戶,蓬萊閣弟子會自甘墮落在嵩縣破廟安心當他的乞丐頭子。”

“大隱隱于市,所以我還是安全的。”

薛鈴嘆了口氣:“所以說我們也是你驅趕的老虎中的一只?”

“是也不是。”薛崇淡淡說道:“你們是特殊的。”

“你憑什么說我們是特殊的?”薛鈴再問。

“姑娘還帶著我送給你的那個玉佩對吧。”薛崇問道。

薛鈴猛然想起來,伸手從腰間取下玉佩,只見溫潤古樸的青玉上,此時正有兩道巨大的裂縫。

“這個青玉佩,是當初我進蓬萊閣時薛平大人送給我的,那個時候就告訴我說,這塊玉佩是一位世外高人給他的,可以讓佩戴者逢兇化吉,否極泰來。”

“當時我并不以為然,少年心性,不過這塊玉佩當時也著實精致可人,就隨時戴在了身邊,等到我十四歲那年,一次在山中玩耍,一時不慎跌落山崖,當時我感覺必死無疑,卻被一棵松樹給救了下來,等到我回過神來,再拿出玉佩的時候,發現上面出現了第一道裂縫。”

“而第二道裂縫,則是那年我和青云道人酒和尚攤牌的時候,當真是九死一生,即使最終我服下了潛龍丸,也未必能夠逃出生天,不過最終巧之又巧,我機緣巧合殺出一條血路,躲過追殺之后,這塊玉佩才出現了第二道裂縫。”

“那個時候我才終于確定,這塊玉佩是一塊能夠讓人絕處逢生代人擋災的神物。”

“不過那個時候我自以為爛命一條,也就不再將玉佩隨身攜帶在身邊,免得浪費那最后一次機會。”

薛鈴抿著嘴:“那么為什么要給我?”

“因為你是特殊的。”薛崇淡淡說道。

他沒有說為什么薛鈴是特殊的。

但是已經說了這么多之后,薛鈴其實心中已經有些相信,他是知道的。

自己不知道他是誰。

但是他卻知道自己是誰,并且知道自己不知道他知道自己是誰。

是啊。

那個小女孩或許沒有見過父親最親近信任的手下,但是那個手下怎么可能沒有見過自己上司唯一的女兒。

他的這番話,原本那肯定是不打算對這個世界的任何一個人說的。

但是因為自己代替他殺了青云道人和酒和尚,證明了自己的能力,證明了當初那個只會哭鼻子的小丫頭終于可以站出來獨當一面,乃至于可以做到連他都做不到的事情。

所以這番話便是對薛鈴的認可。

“我沒有什么要說的了。”薛崇笑了笑說道。

“你可以殺我了。”

薛鈴抿住嘴巴,半晌才開口道:“把刀放開。”

盛君千看著薛鈴,刀紋絲不動。

“不要讓我再說第二遍。”薛鈴看著盛君千,冷冷說道。

盛君千舉刀,放下。

薛崇恢復了自由。

薛鈴將那兩瓶血放在薛崇的床前:“我完成了約定。”

這樣說過之后,薛鈴轉身向著門外走去,隨后盛君千收刀跟在薛鈴身后,然后是霍螢。

三個人離開了這間破廟,薛崇看著他們的背影,抬頭看了看門外的清輝。

然后自顧自地笑了起來。

他笑過之后,起身,將那兩瓶鮮血一手抓起,然后來到破廟深處,只見破廟的神像后,另供奉著一尊神牌,上書薛平之神位。

他上香,然后將兩瓶鮮血倒出來淋在地上,然后向著神牌叩首。

“薛大人。”

他跪在地上靜靜說道。

“您的女兒,再也不需要任何人的保護了。”

薛平神牌前的線香,煙火筆直向上升起。

汴梁城中,熙熙攘攘,人來人往,叫賣聲不斷,酒招下的香氣撲鼻而來,遠處瓊華樓上,一堆鶯鶯燕燕正在那里二樓搔首弄姿。

方別平靜行走于這番話的集市中,有人不動聲色地撞入方別的懷中,然后連聲道歉。

方別就看著對方笑了笑:“以后走路小心點就行了。”

對方連連點頭,然后匆忙地離開方別,走到清凈的地方,然后滿臉得意地從懷中掏出來一個鼓鼓囊囊的錢袋:“好一只肥羊,讓我來清點一下今天的收獲。”

這樣說著,他手往里面一掏,臉色瞬間一變,伸出手來,只見里面是一把在河邊撿到的小鵝卵石。

這個小偷瞬間氣炸了:“窮鬼!沒錢就不要窮裝啊!”

說過之后,他將錢袋倒裝過來倒了個干凈,只見其中都是各種各樣的石頭,沒有一塊銀子或者銅板,只是那個錢袋看起來還算精致,抱著賊不走空的想法,他氣呼呼地將錢袋塞入口袋。

不過一摸口袋,這個小偷瞬間跳了起來。

“我的錢呢!”他大聲叫了起來。

他趕緊從上到下將全身給翻了一個遍,發現自己身上的零錢,以及之前半天的收獲,都不知道什么時候被人偷的干干凈凈,他縱橫偷界十來年,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陣仗。

從來都是他偷別人,還從來沒有被人偷過自己。

他站在原地絞盡腦汁,始終想不起來究竟是什么時候被人偷了。

直到最后,才有靈光閃現出來。

他想起來那個看起來文靜客氣的小哥。

對著他靜靜說道:“以后走路小心點就行了。”

那一瞬間,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也說不出半句話來。

而另一邊,依然在街道上行走看似漫無目的的方別,走到一個賣糖葫蘆的攤位前,看著那插滿稻草的各色糖葫蘆:“這糖葫蘆怎么賣?”

“兩文錢一支,五文錢三支。”老伯這樣伸手給方別比劃。

方別笑了笑,從口袋中掏出來一個破破爛爛的錢包。

“那么,全買下來的話,怎么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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