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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四十章 歌曲儲備比你多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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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游在影視世界 第一千五百四十章 歌曲儲備比你多十年 一周后。 “秋雅,你還好嗎?這幾天……” 教學樓天臺,袁華兩手踹兜,穿著小白鞋低頭走到秋雅身后,臉上是看得見的懊惱。 秋雅手弄長發在那兒搖頭。 “放心吧,我要一個人毀滅之前,必須先讓其膨脹,我已經安排人去收拾他了,你再堅持幾天,忍一忍,不過還好,他把精力都放在了寫小說上,沒有繼續騷擾你。” 袁華走到可以看到大海的地方,面向遠方,目視白云,這一刻仿佛找回了自信。 “還有那個夏洛,我也會讓他離你遠遠的。” 秋雅握拳的小手放在唇邊,微微點頭,輕輕答應。。 “喂喂” 這時正對面的大喇叭響了,里面傳來夏洛的聲音。 “喂喂,秋雅同學在嗎?我是三年級二班的夏洛,我專門為你創作了一首歌曲,趁著午休時間,送給你,我的女神。” 袁華臉上的自信瞬間消失,面帶憤怒看向聲音傳來的地方。 而秋雅,一臉驚恐。 相比夏洛, 她覺得林躍還好,這幾天來那個人專注于寫作, 把她完全拋在一邊, 說來也怪, 短短一周時間,就她知道的內容, 算算的話也有二三十萬字了。 這是什么概念? 平均一天三四萬! 一般人在不考慮構思和書寫工整的情況下,一個小時寫2000字已經是極限,他呢?那是寫字嗎?簡直就是抽風, 關鍵是吧……字跡并不潦草,方方正正,還挺好看的。 一天這樣,兩天這樣, 三天后還這樣,她不由自主地產生了一絲興趣,想看內容, 可是換來的是什么, 一個“滾”字,這讓她很受傷,也很氣憤, 更搞不明白這是為什么。 他把她弄到身邊, 就是為了當個吉祥物?還是說, 為了保護她不被夏洛侵犯? 他明明鬼精鬼精的,連她心里在想什么都知道,會好心地幫一個處處算計他的人? 如果是真愛的話, 她相信可以,但是摸身體事件結束后,她從上到下, 從里到外,都看不到那個人對她有一點愛慕之心。 反觀夏洛, 那小動作就多了,日常擠眉弄眼拋飛吻,偶爾還來個邂逅,再就是故意跟她排到一個衛生組, 搶著搬凳子擦玻璃掃垃圾, 那真是要多殷勤有多殷勤, 然后就是現在了, 居然要給她唱什么歌。 他能唱什么歌? 旋律響起。 “曾夢想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華。” “年少的心總有些輕狂,如今你四海為家。” “曾讓你心疼的姑娘,如今已悄然無蹤影。” “愛情總讓你渴望又感到煩惱,曾讓你遍體鱗傷。” “走在勇往直前的路上。” “有難過也有精彩。” 秋雅往前走了一步,看著廣播站的方向,她沒有想到夏洛這么有才,這首歌還蠻好聽的。 “秋雅,這個夏洛……太過分了。” 袁華本想繼續吐槽,轉頭一看心上人的表情,蔫兒了。 她好像……好像很欣賞這首歌。 其實不只是她,整個學校里的人都聽入迷了。 教學樓前嘮嗑的學生停下來,珍惜時間埋頭苦讀的好學生瞇起眼睛。 連辦公室里剝雞蛋的王雨也停下來,偏頭看著廣播站,本以為他班的二傻子又在犯蠢,結果意外地好聽。 許巍的成名曲嘛,當然抓人。 夏洛很得意。 這就是他的倚仗,這個年代許巍沒火,樸樹沒火,他要火了! 從廣播站小妹崇拜的目光就能知道這首歌對他們的沖擊有多大。 就在他得意洋洋,認為秋雅一定會被這首歌打動的時候,廣播站的門打開,馬冬梅滿面怒容,將小妹手里的話筒一奪:“夏洛,上次換位的事我已經忍你一次了,今天又發騷,你皮癢了是不是?當‘媳婦兒’這倆字兒白叫的啊。” “馬冬梅,你……你誤會……哎,你別搬凳子,你……你放……” 就在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時候,又有一道男聲加入進來。 “要打出去打,別在這里打,損壞了公物算誰的?” “林……林躍,你來干什么?” “我看你唱的挺歡樂的,我也來湊湊熱鬧。” “別鬧了,就你那五音不全的破鑼嗓……哎,馬冬梅,你放手,你讓我把話說完,哎……啊……” 響亮的耳光聲唬得操場上的學生一哆嗦。 大春從廁所出來,一面系著褲腰帶,一面跟對門走出來的女同學指著大喇叭說道:“夏洛,我們班的。馬冬梅,我們班的,還有林躍,也我們班的。” 沒人搭理他,倆女孩兒跑得飛快。 辦公室里,王雨往窗戶前面靠了靠,把剩下的半塊雞蛋塞進嘴里,小聲嘟噥道:“怎么三傻子也去湊熱鬧,他也寫歌?這倆人打擂臺呢?” 在他心目中,大春是三年級二班大傻子,夏洛是三年級二班二傻子,林躍是新晉的三傻子。其中大春是真傻,夏洛是瘋子,林躍是偏執狂。 很快他就沒多余的心思想這些了,因為廣播站里的人開場了。 “徘徊著的在路上的。” “你要走嗎via “謎一樣的沉默著的” “那也曾是我的模樣。” “我曾經跨過山和大海。” “也穿過人山人海。” “我曾經擁有著一切。” “轉眼都飄散如煙。” “我曾經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 “直到看見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如果說夏洛的歌一開口就是巔峰,隨后歸于平凡,那么林躍唱的這首歌就是始于平凡,漸起風云,和弦一波一波沖擊心田,最后一舉推向高潮。 王雨使勁咽下卡在嗓子眼兒的雞蛋黃,喃喃說道:“我還以為班里的三傻子只會寫小說呢。” 秋雅迷茫了,看看袁華,又看看廣播站的方向,心里的小鹿在撲通撲通雀躍著,夏洛的歌很好聽,林躍的歌也不錯,怎么以前就沒發現他們有這樣的優點呢? 前者會寫歌還能理解,畢竟夏洛有一把吉他,每當過年過節開慶祝班會他都會唱兩嗓子,盡管不咋地,好歹也算入門不是,林躍是怎么回事?以前從沒表現出音樂天賦,突然就爆發了? 書中有黃金屋,書中有顏如玉她能理解,難不成書中真有能貫通任督二脈的奇遇?給這家伙撞上了? “牛逼,太牛逼了。” “三年級二班牛逼。” 樓下響起的“牛逼”中斷她的胡思亂想,往下探了探身仔細一瞧,超有班級榮譽感的大傻子把校服舞成了混天綾在廣場上躥下跳,驚起同學無數。 另一邊,馬冬梅已經不再打夏洛。 “你別說,林躍這歌兒唱得真不錯。” 夏洛揉著被她掐過的地方,苦著臉說道:“我唱的也不錯啊。” 馬冬梅一瞪眼:“讓你再嘚瑟。” “別……別動粗,有話好說,有話好說。” 我曾經跨過山和大海,也穿過人山人海,我曾經擁有著的一切,轉眼都飄散如煙。 夏洛咂摸一下這句歌詞的味兒,總覺得有點熟悉,可是搜刮出腦海所有存貨,也沒有關于這首歌的印象。 不會吧?真是這小子自己寫的? 想來想去,他只能一臉沮喪地接受現實三年級二班有一個才華橫溢的實力派歌手,跟他不一樣,他的歌是抄的,而林躍嘛,是自己寫的。 1秒:m.23xs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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