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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主 第三百零五節 鹿王陛下
他一語雙關。
鹿慶西對這樣的奉承欣然接受。
兩個人像從前那樣碰杯,歡笑如常。
幾天后,鹿族領地,王都,雄鹿城。
王宮主殿的裝飾與黑角城區別很大,墻壁上懸掛著大量毛皮,多為熊皮和虎皮,還有大量的狐皮和狼皮,豹皮數量偏少。這是因為鹿族人一向喜歡白斑豹的皮,花紋很漂亮,在市場上的價格昂貴。盡管這種野獸性情兇猛,某些時候甚至比暴鬃熊更難對付,卻無法阻擋貴族們的強烈愛美之心,不顧人員傷亡,一再組織針對白斑豹的圍獵。
大殿里擺開了豐盛的酒宴。
參與者不多,除了現任鹿族大王鹿豐國、國師巫角、四位已經成年的王子,其余的都是各部族長,林林總總十幾個人。
鹿豐國在民眾之間的評價不是很好,卻是一個對屬下極其慷慨的大王。正因為如此,他得到貴族階層的一致支持,權位穩固。
這是每年一度的族長盛宴。
五十八歲的鹿豐國從王座上站起,舉起酒杯,笑著高聲道:“感謝神靈,今年又是一個豐收年。”
臺下,眾位族長紛紛站起,紛紛附和:“恭喜陛下,賀喜陛下,為來年慶!”
糧食釀的酒很貴,但在這種場合卻必不可少。一杯酒下肚,整個身子頓時變得暖和起來,感受著回蕩在口腔里的那股醇香,鹿豐國示意侍女給自己的空杯加滿,他側過身子,面朝坐在旁邊的國師巫角低聲笑道:“今天的菜不錯,多吃點兒。”
他和巫角是多年的老友,彼此關系親近。
巫角樂呵呵地點頭奉承了一句:“恭喜陛下,以后年年都是這樣就好了。”
“會的,神靈會保佑我們鹿族連年豐收。”鹿豐國笑著隨口應道,他帶著頗為遺憾的表情掃了一眼臺下:“要是牡鹿族的鹿慶西也在就好了。”
國師巫角知道鹿豐國喜歡熱鬧,他放下手里的筷子,認真地說:“其實他比其他幾位族長來的都早,卻沒想到偏偏在這個時候病了。”
微醉的鹿豐國看了一眼巫角,用懷疑的口氣問:“他真病了?”
巫角連忙回答:“真的病了。我昨天晚上去驛館看過,受了風寒,整個人縮在杯子里哆嗦,腦袋燙得嚇人。如果是裝病,瞞不過我的眼睛。我還專門問過驛館的人,都說鹿慶西抵達雄鹿城當天就病了,從那時候起,一直在吃藥,從未斷過。”
“那看來是的確是真的。”鹿豐國有些失望:“我還打算明天帶著所有人一起外出打獵,讓大伙兒好好高興一下。”
巫角笑著恭維道:“我們都知道陛下宅心仁厚,就算鹿慶西明天去不了,到時候陛下賜給他一些獵物,相信他一樣會感激涕零。”
“哈哈哈哈!你說得對。”鹿豐國高興地大笑起來:“就這么辦。”
清晨,多達數百人的騎隊離開了雄鹿城,沿著不算寬敞的土路,朝著北面密集的山林而行。
冬季狩獵是所有北方蠻族的傳統項目。一方面是與殘酷的自然環境做斗爭,在這片蒼茫的大地上,野獸數量遠遠超過人類。另一方面是為了食物,尤其是動物在冬季來臨前必須大量進食,它們膘肥體壯,滋味兒比其它季節更美。
四個兒子如眾星拱月般圍著鹿豐國,他心里充滿了快慰。
長子在治理部族方面有著不錯的天賦,一些由他制訂的政令在實施后產生了良好效果。這并非浮夸,而是眾位大臣和國師親自驗證。鹿豐國甚至打算再觀察幾年,如果一切如常,就提前退位,讓長子成為新的鹿王。
二子和三子是一對雙胞胎,得益于他們母親的悉心教導,這兩個英俊的青年在品格方面無可挑剔。五年前,鹿豐國分別給了他們一個三百人的小寨子,現在,兩寨居民均超過兩千,尤其是富足程度,更是讓周邊的村寨為之羨慕。
已經成年的老四很能打,他從小就是塊統兵的料。鹿豐國干脆把他踢進軍隊,直接掌控一個千人隊。據下面的人反饋,四王子深受士兵們愛戴,他統管的千人隊在軍內比斗中成績名列前茅,得到眾位統領的一致夸贊。
鹿豐國很清楚,這四個已經成年的兒子各有天賦,他們取得的成績離不開身邊親信的教導。其實這種事情不難理解,只要身為朝臣,每個人都要下注。大頭重注肯定是落在長子身上,可作為表現同樣優秀的另外三個兒子,自然也會引起朝臣們的注意。只不過,最后的決定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鹿豐國不希望在多年后看到一個四分五裂的鹿族,他想要壽終正寢,帶著毫無遺憾的安詳,在所有兒女不舍的哭泣中離開這個世界。
足足十六個女兒……她們的數量太多了,是兒子群體的四倍。鹿豐國對此很是無奈,卻必須謹守著來自神靈的“饋贈”。說起來,早年妻子和妃嬪們接連生下女兒的時候,鹿豐國實在是哭笑不得,甚至產生了“難道我注定了只能有四個兒子”的懷疑。現在看來這種猜測并非毫無道理,只能感慨人生無常,世事難料。
八十名士兵的衛隊數量不多,可加上白鹿、玄鹿、炎鹿、和青鹿這四個族長及其衛隊,總人數就突破了兩百。說起來,鹿豐國多少存了點炫耀的心思,馬匹是虎族的特殊貿易品,尤其是公馬,更被列入嚴禁交易的貨品清單。馬匹的價格是如此昂貴,即便身為部族之王,也無法組建規模龐大的騎兵。
鹿豐國與四個兒子胯下的駿馬極其雄壯,八十名騎兵的坐騎更是油光水滑。看著其他四位族長及其衛隊胯下毛色不一,甚至偏于瘦弱的馬,鹿豐國心中的驕傲與自豪油然而生……是的,這是裸的炫耀,是身為王者在下屬面前必不可少,意味著身份等級的物質區別。
“駕!都給我快點兒,要是晚了找不到獵物,晚上回城可沒飯吃。哈哈哈哈……”
鹿豐國大笑著發出豪言壯語,雙腿用力狠夾了一下馬腹,催動胯下的畜生吃痛,如離弦之箭,驟然加速向前狂奔。
很多部落都有類似的狩獵規矩,等候在家里的人不會準備飯菜,如果沒有得到獵物,雙手空空的獵人回家只能餓肚子。據說這是一個古老的故事,流傳至今,逐漸演變為冬季狩獵活動的默認規則,即便是王族也不例外。
北山的獵場屬于歷代鹿王。這是一片廣袤的森林,從遙遠的大陸北面連綿至此,高大的黑針松養育了無數動物,尤其是靠近雄鹿城,距離城市六公里的這批片林地,因為地形特殊,剛好有一段丘陵從中間橫過,將兩側平原與雄鹿城斷開,加上從山梁底部流過的河,形成一片自然阻隔帶。為了防備來自山林的野獸,前代鹿王特意在丘陵西南面設置了一個村寨,這里的軍事防衛力量比其它同規模村寨強大得多。長矛、弓箭,加上塔樓,每年都要殺死多達數百頭野獸。久而久之,來自山中的掠食者們知道這里是人類禁地,也就逐漸遠離。
無論熊、獅、虎、豹,它們都有著專屬于自己的智慧。野鹿和獐子雖然跑得快,卻沒人管。人類飼養的豬羊雖然好吃,卻在掠食過程中充滿了危險。落單的獵人在猛獸看來是食物,區區十幾個人的狩獵隊也不難對付,可是帶有墻壁的村寨就不同,那里守衛森嚴,人多勢眾,即便是強悍的暴鬃熊也扛不住重型弩炮的沖擊……人肉雖然美味,卻不值得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
按照鹿族皇家資料庫里泥模板上的記載,北山獵場已經七十多年沒有出現過成規模的大型肉食獸。這里所說的“規模”,專指五十頭以上的獸群。獸類之間有其特殊的信息傳遞與交流方式,它們也許有著與人類同樣的基因遺傳記憶。總之,北山獵場一直是野鹿和野豬的棲息地,偶爾有幾頭不長眼睛的暴鬃熊或黑嚎狼闖進來,但它們很守規矩,只要弄到獵物,就會帶著收獲轉身離開,很少在此久居。
這是因為歷代鹿王每年冬天都會組織王室成員外出狩獵。這些自以為幸運的野獸永遠不可能活到第二年春天。無論人員還是裝備,王室成員及其衛隊絕非普通村寨獵人可比,在鋒利的長刀和弓箭面前,再兇橫的暴鬃熊也只能落荒而逃,若是跑的慢了,肥厚的熊掌就會擺在餐桌上,成為令人垂涎的美食。
今天天氣不錯,烏云難得散開,太陽露出了久違的顏面。馬匹也似乎被人們高漲的情緒感染,跑得比平時更快。時近中午,鹿豐國射了幾箭,得到了一頭半大不小的鹿,幾只野兔。
他左手挽住獵弓,雙腳踩住馬鐙,極不滿意地看著正在收拾獵物的士兵,皺起眉頭:“太少了,才這么點兒……”
去年的這個時候,狩獵成績堪稱輝煌,總共得到了三十多頭大鹿,十幾頭獠齒豬,甚至還有兩頭毛皮漂亮的白斑豹。
深知他心意的長子連忙策馬上前,湊近鹿豐國身邊,勸慰地笑道:“阿爹,不要急,現在還早,咱們再往前走走,鹿群應該就在林子里面。”
非正式場合,女兒們都光鹿豐國叫“阿爹”,而不是“父王”。他本人也很喜歡,覺得這樣做更具親情。
“好,聽你的,再往前走走看。”鹿豐國笑著點頭,拉動韁繩,催動跑馬匹向前。
同樣是王室狩獵,北方蠻族與南方白人有著很大區別。野蠻人不像白人那樣會派出騎兵前哨在附近尋找并驅趕獸群供貴族射殺。無論貴族還是平民,野蠻人都看重個人能力,只有自己找到并殺死的獵物才能算是收獲。
地上覆蓋著一層不算厚的積雪,深度剛好沒過馬蹄,這點障礙對馬來說不算什么。騎隊跟隨著興致很高的鹿王繼續向前,朝著森林深處而去。
即便是習慣了寒冷的黑針松也必須服從自然規律,它們的枝葉在這個季節比平時稀疏,因為數量太多,交替生長的樹枝擋住了陽光,金黃色光斑透過枝葉間隙灑落在地上,在陰暗灰白的林間雪地照出一片片光暈。
這里的積雪比外面更深,很快就超過馬的小腿,抵近馬膝。
密林內部氣溫較低,不像林外那樣被陽光直射,積雪表層融化。這里的雪層松軟,行走不便,繼續前行了數百米,馬匹已經無法奔跑,只能吃力地緩步慢行。
鹿豐國再次皺起眉頭。
他感覺有些不太對勁。
身為鹿王,他對北山獵場非常熟悉。他每年都會來這片林地狩獵,每次的收獲都很豐富。必須承認,有時候的確要深入密林才能找到成群結隊的獵物,卻從未像現在這樣,深入林地四、五公里,連一只野兔都見不到。
看了一眼胯下不斷噴吐白霧的馬,他嘆了口氣,翻身跳下,沉重的身體立刻壓下積雪,一直沒到鹿豐國的膝蓋。
馬已經走不動了,更別說背上還馱著人。再這樣下去只會把這頭可憐的畜生活活累死。反正目前這種環境,步行與騎行的速度區別不大,不如下來走走,活動一下身體。
鹿王尚且如此,在他身后,族長和士兵們紛紛下馬。
大王子踩著深深的積雪走上前來,他有些猶豫,試探著問:“阿爹,要不咱們先回去,我讓下面的人繼續在附近找找,看看情況,咱們改天再來?”
他話說得很隱晦,絲毫沒有提到“獵物”兩個字。
鹿豐國心中一暖,下意識的想張口答應,只是身為鹿王的尊嚴使他有些遲疑,緩緩點頭,卻沒有立刻認同兒子的提議:“……嗯……再往前面走一段吧,說不定……”
突然,他感到握在手中的韁繩瞬間繃直,一股巨大的力量從反方向拽動胳膊,將自己整個向后狠拉,差點兒失去平衡,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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