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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明的骸骨 第六十章 正邪道
十數分鐘之后。
一陣急促卻又逐漸趨于平緩的腳步聲打破了走廊之中的沉寂。
紅色的靴尖輕輕敲打著地面,面色凝重的小金絲雀宛若披上一層風,小小的身軀之中散發出了一股難以阻擋的威勢來。實際上也并不會有什么人跳出來阻止她,時間正值晚飯過后,白晝崗交替的節段,正是整個崗哨最為松懈的時候。加上此地位于偏殿深處的祈禱室附近,更不會有什么人順便路過……
早春的微光為這條孤寂的走廊鋪上了一層淺淺的金色,而整條道路的盡頭則完全被一片黑暗所籠罩。
她頭上那頂小巧的帽子在不知何時被丟下了,一頭柔軟且有些輕微凌亂的金發披散到了兩肩之上。大概是在兩人為了趕路而狂奔過來的時候。洛斯特沒有在意到,而她也不甚在意……
若非如此,他們兩人還沒有那么輕易能夠靠“刷臉”進來。
見到遠處的那個黑發少年已經將自己的整個身體都埋入到了一片黑暗里面,她的腳步先是一緩,但又很快加速逼近了過去。
洛斯特還是和剛才那樣就坐在空蕩蕩過道里唯一的一張長椅之上,大概是為了方便傷員等待有效的診治以及身體檢查而專門設立的。畢竟不遠處那間祈禱室的大小充其量也只能維持十幾個人自由活動而已,這還是在不計算人多手雜會影響牧師自由發揮的前提之下。他渾身的肌肉都陷入了一個極度松弛的狀態,低垂下了頭,好像是死了一樣。
羅潔塔有些遺憾自己還是沒有和這個黑發男孩兒變得熟稔起來了。
否則以她多年前在貴婦人小姐們圈子里摸爬滾打的本事,應該很輕易就能夠讀出他的心理活動才是,是喜、是怒、是悲、是憂,亦或者統統都不算?她曾在不久前才剛剛見過洛斯特嗜血好戰的一面,卻覺得突然沉默下來下來的他比任何時候都更像是一頭猛獸!
若是尋常人,在知曉過他的本事以及如今不穩定的狀態后應該早就被嚇壞了罷。
不得不說富胄千金的矜持和氣度還是有些作用的。
哪怕再怎么平易近人好了,到了緊要關頭她也不會忘記自己是一個大貴族的女兒。既然出身是上天注定的了,那么她就必需履行這個身份所帶來的責任以及義務。貴族又有什么義務呢?在這塊如今娼盜賊遍地,純真的血統論早已不論在的土地上,可聽起來可能會很可笑,但稍微舉一些例子就可以明白了:
如果一個農夫不好好種地,成天做夢想著帶兵當將軍,導致家里的田埂都荒廢了。沒有人會認為這個家伙胸懷大志,只會覺得他傻得可笑;相反,如果那個農夫投身仕伍且每天訓練積極,他再說出同樣的話來,可能還是會招來嘲笑,但相對惡意的成分會變少、鼓勵的成分會更多一些。
同樣的一個人,說出同樣的一句話來,僅僅是因為所處的立場不同就會產生這樣微妙的變化。
更恍若出生在某些以武勛封功立爵的世家,其庶子若說出這樣一番話來,也只會被身邊的人當做很正常的事情去看待。畢竟是從祖父輩以及祖爺爺輩一脈相傳下來的事情,如果你不去這么想的話,就不僅僅是目光短淺那么簡單更是會被此中之輩嘲諷為敗家。
這就是當代哲學家們喜歡辨認的正道以及邪道的問題……
遵循法度人倫即為正道,妄加淫邪揣測即為邪道。
可別以為這僅僅只是那么一小撮喜歡在身上裹著床單,主張著“精神戀愛”的赤膊大漢們所提出來的自嗨用的。實際上已經很多國家意識到這一番言的利大于弊,直接寫進法度里面去了——若農夫之子整天想著升官發財,只會不理農事,導致國家減產;若騎士侯爵之子接受完了精英教育,卻不愿為權勢左右成為統治者的矛盾,而總想著下海經商,則國力就會衰弱……
故此不僅僅乃是治家,同時亦是治國之本!
故人一出生就是分三六九等的!
要強行以正道和邪道來區分的話,羅潔塔自詡她絕對屬于邪道那一類。沒有好好待在家里學習歌舞禮儀,等到成年以后再當做一件裝飾品隨意嫁出去。可她的家族似乎也沒有那么的光正偉岸,父親重視商賈,如果放在貴族氛圍比較濃郁的上個世紀或者上上個世紀的話,這可是要遭到政治排擠的,甚至遇到一個暴躁易怒的國王的話可能當場就會被剝奪爵位。
可時代終究是會變的啊!
隨著糧食產量的逐年增加以及價格的走低,手中土地逐漸貶值的大貴族的不得不正經危坐面對一個更加現實的問題!
——要錢還是要命!
漸漸地,開始與大商人們勾結甚至出賣爵位似乎也成為當代貴族們眼中的一種“正道”!
這里不得不再一次重申一遍,那些不得不出售家里的田宅,卻還在衣食住行上保持著原來排場的大貴族們真的蠢嗎?那些投資失敗,遭到奸人蠱惑,最后被騙光家產,每天只能靠領著救濟金在只剩下四面墻壁大房間里發呆的敗家子們他們真的蠢嗎?
他們并沒有拋棄這個時代……
他們只是被時代給拋棄了而已……
所以走在“邪道”野路子上的小金絲雀,終究和她走在“正道”路上的父親說不上幾句話。可作為一個魔法師而言,追尋著神秘,渴望著力量,這何嘗又不是一種正道呢?
其實說了那么多,想要表明的就只有一點而已:
對于老爺子手上遇襲這事兒,小金絲雀其實是抱有一種愧疚的。
但那絕對不是因為對于一個受傷的老人家該有的愧疚。也不是因為她帶走了洛斯特導致小店里連一個防守的人手都抽不出來的緣故——哪怕沒有她的委托好了,洛斯特當時也十有八九還在工地里沒有回來。她只是身為一個高位者適當地對于眼前的弱者施舍下了同情
而已。這便是她的傲骨,也是人格中算是缺點又不算是缺點的一部分!
是的,她不害怕洛斯特!
甚至不害怕這陷入一團烏煙瘴氣的黑山城,能夠黑道眾人甚至在邪神信徒的合圍之下肆無忌憚大笑出聲、
這是因為什么?
天真,勇敢,好奇,并不全是……
是因為她的傲慢!
哪怕本人還沒有察覺到,但還是早已溶于骨血之中、溶于日常生活之中的傲慢。可能不至于招來人的憤恨,但還是很容易將一些近在咫尺的威脅給輕易無視掉。
他是民。
而是我爵。
二者之差看似窄若一線,實則長如天譴。小說故事常看到那種古代國王以封地爵位許之,完全就是那種不懂政治體系的窮作者們杜撰出來的,實際上放到哪怕土地貶值現在,其與戰爭、政治、外交、人口方面的重要性依舊不言而喻,只要是在法令規則比較完善的國家內,民無論立下多大功勞依然是民,充其量只能成為某些大貴族或者王國的騎士武衛而已,依然不具備任其分爵立族的價值。
除非救國英雄,或者搭上了某位顯貴的子女讓自己的血脈得到了“純化”……
所以打從一開始她就不覺得洛斯特有資格傷害到自己。
直到某個人掐著她的脖頸把她給提了起來。
她看到了少年眼中熊熊燃燒著的黑色的火焰,漆黑的意志正在其中肆意的奔騰。窒息感襲來導致大腦逐漸變得遲鈍,小金絲雀在回過神來的瞬間不禁心想道:
——這家伙,是不是已經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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