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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秦律

作者:綰尤  分類: 軍事 | 戰爭幻想 | 綰尤 | 高武大秦 | 更多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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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武大秦 45,秦律

第三日,晚上十點左右,張仲停下了寫字,站起身,準備給炭道謝。

卻被炭一把拉住,他指了指地面,示意張仲坐下。“今夜,我教你到丑時末。”

“你熬不熬得住?”

張仲雙目一亮,熬夜什么的,對于他來說,完全不是事。

如果不是因為炭要睡覺的話,他能每天學到天亮。

畢竟,學習使人快樂。

學習使人廢寢忘食。

“熬得住。”

炭點了點頭,開始在地上寫一些張仲還沒有學過的字。

“亭長今夜為何睡得如此之晚?”

炭手下不停,一個個篆字開始在地上呈現,他頭也不抬的說道。“今夜,是茂那個小子守夜。”

“我放心不下,便與雙橋亭亭長兩人,分別值守。”

“以免那個什么都不會的孺子,誤了大事。”

原來是這樣。

“仲哥兒若是到了丑時,還熬得住的話,可以找雙橋亭的亭長石木。”

“他到時候應該已經起來了,你可以讓他教你。”

還有這種好事,那必須熬得住啊!

修仙使人青春永駐。

修仙使人長生不老。

學字的途中,炭時不時就會望向山下的篝火,以免真的發生什么意外。

而張仲就輕松多了,他只需要好好認字寫字就行,若是真的有意外,身邊的炭會叫他。

學習的時候,時間總是過得很快,張仲這邊還沒有什么感覺。

那邊,雙橋亭的亭長石木,就已經醒了。

張仲其實很佩服他們的生物鐘,說幾點醒就能幾點醒,也不知道身體機能是怎么判斷的。

石木整理好甲胄,走到火堆旁邊坐下,他先看了一會兒張仲寫的字。

再看了看炭寫的字,方才笑著開口。

“盜律都寫到這里了?”

是的,炭教張仲寫的字,都是從盜律里面抄下來的。

讓他在學字的時候,能順便背下來整篇盜律。

可以說是用心良苦了。

“那是因為仲哥兒學得快。”

“是學得快。”對于炭這句話,石木十分贊同,他知道張仲初學時的水平,也知道他才學了兩天。

這樣的學習速度,比起他當初學字時,要快了太多太多了。

“比我當初,快了數倍還不止。”

“哈…”炭大笑了半聲,突然想起別人都睡了,又憋了回去。“那接下來,就由你來教吧!”

聽得此話,石木微微一怔,隨后詫異的問道。“仲哥兒不睡覺嗎?”

張仲立刻表示自己還可以學,并且精神狀態良好。

“年輕真好。”石木感嘆了一聲,隨后開始將盜律接著寫下去。

張仲看了看石木的字,寫得不算好看,但卻算得上周正。

至少,不會讓人認不出來。

說到這里,不得不提的是,秦國的識字率,就封建王朝來說,簡直到了恐怖的程度。

幾乎只要是作為官吏的,都識字。

里長除外,因為不算官吏,并且,沒有俸祿。

而這些官吏,還會教導其他人識字。

不過,不是無償的。

這大概也是秦國,唯一一個可以光明正大收受禮物的方法。

以尊敬師長的名義。

這一學就到了凌晨五點,張仲仍舊神采奕奕,興致極高。

但石木,卻有些撐不住了。

他昨夜在山間防備,足足熬了一晚上,今夜又熬,著實是有些困了。

“亭長不若去睡,這里我來看著。”

正好多對比一下秦國的篆字,和后世的簡體字之間的區別。

這大概也算是考古了。

石木搖了搖頭,沒有說話,只是看了外面一眼,隨后,低下頭繼續寫著盜律。

“盜律快要寫完了。”

“明天,你可以讓炭教你一些不太常見的字。”

“并多記記這兩天學的。”

“唯。”

石木放下木枝,拿起羊皮水袋洗了把臉。

洗完之后的石木,精神了許多。“為官不可不知法,王者之政,莫急于盜賊。”

“是故,盜律為秦法根本。”

王者之政,莫急于盜賊,這是盜律開篇的第一句話。

不像后世把盜賊兩個字放在一起,在秦國,賊是賊,盜是盜。

兩者的律法,也是分開的。

區別在于,賊主要是指那些殺人,放火,危害社會治安的恐怖分子。

比如這次要抓的那些蠻人,其實就屬于賊,罪名是賊殺官。

不過,為了不引起鄉民的恐慌,類似的情況,亭長們一般說的都是群盜。

而盜,則是指的小偷,和強行闖人家中,盜竊東西的人。

眼見得石木很是正式,似乎要說些什么,張仲便停下了書寫,認真聽著。

“我且考考你。”

“亭長請說。”

“人有桃,甚美,路人饞之,摘五,主見,何罪?”

有人因為別人家的桃子長得好,就摘了幾個,被主人發現,報于亭上,該怎么處罰?

“不盈五人,不盈六百六十到二百廿錢,黔為城旦。”

不像后世的小偷小摸,被逮住只是行政拘留,甚至,只是批評教育。

在秦國,小偷的罪名就要嚴重得多了。

單獨偷竊,一錢以上,不足220錢,就要被罰去修城墻。

剛剛學到這里得時候,張仲就想問一句周某。

敢不敢來秦國偷個電瓶車?

當然,這是個笑話,秦國沒有周某,也沒有電瓶車。

石木點了點頭,接著問道。“有商一人,被盜,言失錢兩千,捉,得錢八百,查,商端詐,問,盜何罪?商何罪?”

有一個商人,被偷了錢,說自己丟了兩千,捉到賊人,搜得賬款八百,經過查實,是商人故意說了假話,問商人什么罪名,盜賊什么罪名。

“商端為,罰兩甲,盜黥劓以為城旦。”

秦國的法律極其細致,對于告發人產生的誣告,是有一個故意與非故意的考量的。

這條答問當中,商人是故意加錢的,所以,會被罰款,如果不是故意,比如只說被盜了千錢,與基本事實大致符合,也不是故意加錢,就是無罪。

這就是“暴秦”的法律,嚴苛而又盡量保證公平性。

“有.....”石木回頭看了一眼山下,正準備繼續問張仲,卻猛然間再次回頭。

隨后,他整個人一怔,對張仲說道。“你看那里,是不是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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