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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原始時代 第二百零三章莫西谷地戰未休
華夏十四年五月初,華美城。
凌晨,還不到日出的時候,天剛有點蒙蒙亮,在深邃微白的天空中,還散布著幾顆星星,地上漆黑,天上全白,野草在微微顫動,四處都籠罩在神秘的薄明中。
而此時此刻,碼頭上卻燈火通明,人喊馬嘶的好不熱鬧。華美城的軍隊一大早就開始登上三十條大帆船,遠征軍已經整裝待發。五百名火槍兵分成了十個中隊,每個中隊五十人。火槍兵的士兵每人配有一匹馬、一支后膛裝火帽步槍,正副隊正的腰帶上還多了一把左輪手槍。每個中隊有五名狙擊手,每人一支加長步槍,也是火帽擊發式的,全裝藥可以在千米以上還有足夠的殺傷力。
不過這種加長的后膛槍后坐力非常大,一般在二三百米的距離上,使用半裝藥子彈就夠了。另外狙擊手每人配有一架單筒望遠鏡。闞石也曾試過把單筒望遠鏡固定到槍支上面充當光學瞄準鏡,為此還開發出來了簡易安裝軌道,可是試驗了幾次之后,這個裝置就被放棄了。
主要原因是導軌加工精度不夠,還達不到紋絲不動的效果,稍微有點變動,打出去的子彈就不知道跑哪兒去了。在靶場這種環境下都不能保證穩定性,到了環境更復雜的戰場上,基本就沒有實用性了,還不如直接用眼睛瞄準管用。
配發給狙擊手的單筒望遠鏡就是給他們發現目標用的,個頭很小,平時掛在脖子上就成。這支火槍部隊里還有支工兵中隊,他們只配備左輪手槍,平時不參加戰斗。但是這五十人每人都有兩匹馬,還有一支二十多匹馱馬組成的馱隊。
工兵除了補給品和彈藥之外,他們攜帶的更多是專業的工具,如斧、鋸、繩索、滑輪之類等等。工兵部隊的任務是逢山開路、遇水搭橋。作戰時甚至要往前線運送彈藥,這和闞石當年在老山作戰時運送補給的前線軍工很類似,都是膀大腰圓,身體強壯的大漢。
火槍兵裝束和現在華夏軍隊有所不同,他們并不裝備鎧甲,更像一只后世的軍隊。軍官和士兵裝束除了領章有些不同,其它的都一模一樣,黃綠色夾克式的亞麻軍裝非常的貼身,野牛皮的高幫仿后世陸戰靴能夠給腳提供最好的保護。
每人一套仿五六式單兵攜行具,可以攜帶一百發子彈、戰地急救包和五枚木柄手榴彈。每人背后還有一個雙肩背包,里面攜帶五天的口糧,主要是壓縮餅干和罐頭,另外存放著換洗衣服、襪子、毛毯等用品。
如果后世有人看到這支軍隊,真的和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子弟兵很類似;除了沒有紅領章和五角星,軍靴甚至還要好些,不是那種膠底的解放鞋。當然武器也有一些差距,使用的是一種單發步槍。這種步槍還是火帽擊發,但是它的威力不可小覷。
這款槍是闞石仿制美國的夏普斯M1874運動型步槍,他的一位老首長家里著一把,他曾經親手把玩過。這款步槍原來有多種口徑,前世作為一名軍人的闞石當然知道士兵最需要什么武器。他采用的是其中威力最大的一款,是配用0.5英寸夏普斯彈的槍型。
這種槍彈裝有九克的黑火藥,槍口初速達到431m/s,足以讓獵手在九百米內獵殺一頭體重九百公斤的北美野牛。想想吧,一槍可以干掉一頭體型龐大的北美野牛,這種威力誰敢小覷?
步槍的子彈采用紙包彈,這樣可以最低限度的節約成本。華夏雖然能夠生產無煙火藥和銅殼子彈,但成本實在太高,國家需要用銅和炸藥的地方很多,主要是修路和電話線的架設需要這兩樣東西。為了節約成本,槍彈發射藥依然還是使用黑火藥。只有手榴彈使用的是烈性炸藥,以彌補火力輸出不足。
龐大的艦隊在海面上重新集結,在旗艦的率領下,艦隊向南方航行了三天,才在一處海岸登陸。這處海岸位于北美洲大陸的南部,是后世危地馬拉的太平洋海岸。經偵查發現,地圖上標注的佩滕低地地區生活著大量的土著人,至少有二三十個部落,有的部落人口超過萬人。
而且這里的美洲土著很不簡單,他們已經發展出自己的文明。據偵查員報告,這片雨林中建有許多城寨,里面有很多奇怪的金字塔,只不過令人頭痛的是,這些部落都在雨林深處的山脈之中,要到達那個地方,需要穿過莽莽的雨林。這將是一段艱苦的行軍。
在臨時的碼頭營地休整了兩天,遠征軍才開始出發。隊伍進入雨林以后,雨林中泥濘的道路,無處不在的蚊蟲和暖房一樣的濕度折磨著每一個士兵。最辛苦的可以說是開路的工兵,他們每天都要在前面開辟道路。
即使是給他們分配了百多名當地的土著,開路的工作依舊非常辛苦。雖然有了馬匹代步,遠征軍每天的行進速度也只有十公里不到。
這種熱帶濕熱的氣候,士兵們很不適應,脫水中暑的現象屢見不鮮,每天都有人病倒。幸虧醫療隊準備的非常充分,要不然不用打戰,這支隊伍就會遭到重大的損失。
一百二十公里的路程,為了繞過沿途的幾片沼澤地,硬是多走了五十多公里,十五天才出了平原雨林地帶,前邊隱隱約約的山脈就是佩滕低地所在的位置,那些部落就隱藏在山中的谷地中。
仔細的觀察了前面的山脈,郎坦擦了一把滿臉的汗水,放下望遠鏡對傳令兵說道:“命令,全體都有。原地扎營,先休整兩天,后天一早出發。”
“是!”
傳令兵立刻下去傳達長官的命令。少頃,一千五百人的隊伍很快就停了下來,指揮官開始尋找合適扎營的地方。
此地已經是山脈的緩坡了,氣候和雨林里完全不同,這里的陽光充足,濕度小,風力大,溫度卻低了好幾度,不再像雨林里那樣的悶熱潮濕。但是環境突然變化,人很容易生病,尤其是容易感冒。
雖然遠征軍的戰士都來自華夏的南方,又在這里訓練了半年,已經適應了這里的氣候,但是從平原雨林換到山區,郎坦還是決定安全第一,寧愿速度慢一點,也要保證部隊的戰斗力。附近正好有個比較平整的地方適合扎營,不遠處還有一條小河。
指揮官選定扎營的位置以后,士兵們開始組裝行軍帳篷,很快就把幾十座綠色的行軍帳篷搭了起來。這種帳篷都是用帆布抹上了一層橡膠制作,外表刷了一道綠色的油漆,有點味道。不過它比較輕便,防水性也比較好,就算濕了之后也容易晾干,很受部隊的歡迎。
士兵們搭好帳篷以后工作并沒有完,搭好了帳篷還得挖排水溝和廁所,然后圍著帳篷撒硫磺粉驅蟲驅蛇,緊接著還得生火燒水,準備餐飯,不光要準備人的,還得準備馬的。
行軍期間,是不允許生火做飯的,只能吃自帶的壓縮餅干和罐頭。不過扎營之后就可以小小的奢侈一把了,弄點炒米粥,把肉干放到里面煮一煮,總比干啃著好吃。如果附近有水果之類的,也可以切碎了放到一起吃,反正同行的一百多土著吃得挺香。
藍坤點燃了酒精爐開始燒水,準備泡上一壺茶。此刻他渾身黏糊糊的很是難受,汗水不停地往外冒。可惜這是在野外,也沒有別的好辦法。郎坦安排好一切后就走了過來,看到對方疲憊的樣子就笑道:“總督大人,讓你別跟著來,你偏偏要找罪受。咋樣,能不能挺得住?”
“說什么了?想當年……”
“你別想當年了!四十多歲的人了。好漢不提當年勇!你以為你是王上啊?”
“哎,的確不像年輕時候嘍。喂,你說奇怪不奇怪?這王上夫婦倆總是這么年輕,多少年都沒有變化了。”
水很快就開了,藍坤泡好了兩杯茶。郎坦端起來呷了一口,笑著說道:“呵呵。羨慕吧!你也不想想,王上是什么人,當年可就是神子啊。喂,你還記得第一次見到王上是什么時候?”
藍坤陷入回憶,喃喃自語:“這哪能忘記,當時我都快凍死了。那天的雪真的好大呀!就在我絕望的時候,王上趕來了,我記得我當時坐在牛背上。王上塞給我幾塊餅干,我是和著鼻涕一起吃下去的,真香啊!一晃這么多年過去了,我都忘不了當初的滋味。現在我的孩子都十五六歲了,可當年的一幕幕仿佛就在眼前……”
郎坦也有些動情:“是啊!第一批人里面我年紀最小。那時候才六歲,牛背上都坐不住。嘿嘿,我比你們幸運,我可是老師背回去的。哎,當年老師的寨子真是漂亮啊!我一輩子都忘不了那個地方。”
藍坤也點點頭:“那時候的日子真是快樂,老師手把手的教導我們,每天晚上還要幫我們蓋好被子,有時候我都感覺他就是我們的父親。臭屁狼,你那時候可給老師添了不少亂啊!”
“說啥了?我咋就添亂了。”
“還好意思問,三天兩頭的尿床,可把老師愁壞了。”
“我咋不記得啦?”
“切!……”
兩個人陷入了沉默,少頃,郎坦開口說道:“藍大哥,你說王上怎么讓我們跑這么遠來抓土著人,難道這些人真的是伏羲的后代?看上去也不太像啊。”
藍坤沉呤了一下,想了一下措辭。這才答道:“老師曾經說過,我們這一代人是開拓者,要為華夏打好基礎,給子孫留下一個太平的世界是我們的使命。這些美洲土著不管是不是伏羲的后代,王上說是那就是,不是也得是;其中的深意,也許我們看不懂,后世的子孫肯定能夠獲益。”
“嗯!”郎坦用力的點點頭,認真的說道:“反正聽老師的話總不會錯,老師想給子孫后代一個太平的世界,俺就用心盡一份力就好了。嘻嘻,俺只是有些想自己的媳婦和兒子了。”
“哈哈,想不到原來的跟屁蟲,現在也有兒子了!不知道會不會跟你當初一樣的臭屁?”
“嘻嘻,今天讓你開開眼。瞅瞅!這就是我兒子和媳婦。”
“哇,這是啥玩意兒?誰畫的這么好?”
“相片!嘿嘿,土豹子了吧,這可是最新的玩意兒。還沒有上市了。嘻嘻,這還是老師親自幫我拍的。瞧,這張是俺的。咋樣?神氣不。”
“哇!這這這。嘖嘖,跟真的一樣。瞧你笑的這個鳥樣,好東西呀!咋都是黑白的呢?”
“目前還只能拍黑白的,老師說以后的身份證都要用這個。”
“嘖嘖,真好!國內真是日新月異啊!這以后調回去,這還不知道會變成咋樣。”
“是啊!也不知道會發展成什么樣子。”
夕陽下,兩個人沉浸在深深的向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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