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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游之王朝爭霸戰 第三百一十四章 遠征(二十)—聯合攻緬
呂宋島總督府。
劉峰一臉漠然的坐在主位,在其旁邊,還有張遼、夏侯淵、龐德、曹洪、典韋和許諸六人。
這一次攻打泰國的行動毫無疑問失敗了,損兵折將不說,還重創了士氣。
不過也有一些收獲,最少讓劉峰看清了形勢,知道周邊國家并非軟柿子。
他是典型的大中華主義者,潛意識里就認為華夏無敵。
即便是災變之前,美利堅的實力冠絕全球,仿若盛唐在世一般,他也堅信華夏能超過對方,重新站在世界之巔。
尤其在歷史和文化底蘊越發重要的當下,劉峰總會不自覺地以華夏為中心,內心無比膨脹,在制定政策的時候,也多少會受到這種心態的影響。
“教訓慘痛啊!”
一聲輕嘆,劉峰看著下面一個個低頭不語的將領,開口說著:“攻泰受阻并非諸位之過,卻也不必自責,戰死的將士孤必會厚葬,不過樂毅將軍尚且在緬國,四十萬戰士正等著軍令,如今攻緬是否繼續,還需諸位群策群力。”
“王上,緬軍實力非同小可,僅靠樂毅將軍四十萬大軍,只怕力有不逮。”見沒人出聲,張遼只好咬牙回道。
“文遠也認為不可圖嗎?”想到之前賈詡等人的勸阻,劉峰皺眉問著。
他并不甘心就這么退出,國戰開啟有時間限制,每半年才能開啟一次,一旦退出,下一次可就是明年了。
而且半年以后會發生什么誰也說不準,也許會越發混亂,也許南越和印尼這兩大強國會一路推進,逐步完成統一。
其他不說,等到他離開,受到刺激的印尼國肯定會對馬來、新加坡和文萊三國發起進攻,以這三國的體量,絕對抵擋不住。
與之類似的還有南越國,設身處地去想,若他是南越國主,在看到蜀漢入侵之后,最先拿來開刀的便是柬埔寨和老撾。
至于泰國和緬甸,因為地理位置太近,本身實力又接近,等于限制了雙方發展。
更別說泰緬兩國屬于世仇,在東吁王時期,緬甸長年對泰國大城王朝用兵,曾分別于1565、1569兩次攻占泰國大城王朝首都,此后十五年,泰國成為緬甸的附屬國。
在1767年,緬甸第三次攻占泰國首都,導致大成王朝滅亡。
跨越數百年的戰爭使得雙方仇怨極深,要不是泰國經濟異軍突起,直接將緬甸甩開,雙方誰強誰弱還很難說。
不過有一點是肯定的,緬甸的實力的確不弱,這個國家民風彪悍,災變前的人口達到了五千萬之多,后來因為經濟基礎薄弱,養活不了這么多人,發生了數次饑荒,加上國內戰亂不斷,在災變之后的短短五年時間,便損失了兩千萬人口,實力下降嚴重。
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泰緬兩國的差距便拉開了。
從人口規模上,泰國多了兩千萬,在軍隊數量上,同樣多出了一百多萬,高階武將方面,兩邊倒差不多。
如果比拼消耗,泰國肯定能磨死對方,只是消磨的結果便是讓南越國得利,這是誰都不愿意看到的結果。
“這也許是一個機會啊!”
想到泰緬兩國的恩怨,劉峰忍不住摸了摸下巴。
既然單獨攻打緬甸難度太大,還不如和泰國合作,共同劃分對方,然后以伊洛瓦底江為基準,西面劃給蜀漢,東面劃給泰國。
而且劉峰自信泰國不會拒絕,或者說拒絕的可能性極小。
其一,泰緬兩國有歷史情節,缺乏互信基礎。
其二,泰國要考慮南越國的入侵,急于擴充實力。
如今能夠開啟國戰的可不止華夏,其他國家同樣可以,有國戰獎勵在,即便只有一半領土,泰國也能得到非常多好處。
綜合以上兩點,這個計劃的可能性還是非常高的。
如今唯一要考慮的便是溝通問題,雙方剛剛經歷了一場大戰,正在上頭的時候,需要找人去游說。
手指下意識敲打著木質扶手,劉峰獨自思考片刻,隨后猛地從座椅上站起,開口令道:“張遼、典韋、許諸聽令!”
“末將在!”突然響起的指令讓幾人嚇一跳,愣了一會才反應過來,此時齊聲應道。
“命你三人各領十萬大軍,合兵三十萬進入緬甸,與樂毅將軍匯合!”
“末將領命!”幾人再次喝道。
看指令下達完畢,劉峰也就不再隱瞞,將合作計劃盡數告知。
包括派誰去溝通,劃分的范圍,何時攻打,都一一解答。
而這個計劃也得到了張遼等人的認同,除了曹洪、夏侯淵兩人有些許不滿以外,其他人倒沒有提出反對意見。
見一切順利,劉峰當即派遣戲志才前往泰國,隨行的還有一千名陷陣死士。
之所以派出陷陣死士,也是為了告訴泰國,蜀漢還有底牌沒有出,可以增加談判籌碼。
畢竟以伊洛瓦底江為基準的劃分計劃只是他的想法,泰國不一定會同意,其中還牽扯到仰光周邊三角州平原的歸屬問題,這是東南亞地區有名的糧食產地,屬于沖積平原,非常肥沃。
新歷五年六月二日,戲志才成功進入了曼谷,并于兩日之后和泰軍高層達成共識。
按照計劃,蜀漢將放棄仰光,同樣也放棄了三角洲平原,不過伊洛瓦底江以西的廣袤地區卻成功談下來。
整體面積足有三十二萬平方公里,其中還包括緬甸第三大城市蒲甘。
相比之下,泰國的“收獲”更大,城市包含了首都曼德勒、第二大城市仰光,以及環境優美、素有水上菜園之稱的茵萊湖,面積也有三十四萬平方公里。
而在雙方簽訂了聯軍契約之后,張遼所率領的三十萬大軍再次進入泰國境內,并于新歷五年六月七日和樂毅合兵一處,總計七十萬大軍。
雖然聯軍契約和聯盟契約不可同日而語,前者的時間非常短,最長只有三個月,后者最短也有兩年,但限制卻是一樣的。
在規定時間之內,雙方不得相互攻伐,破壞契約一方將剝奪所有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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