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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養老攻略 第兩千九百八十二章:極品橫生養蠱呢?(2)
知道這一情況后,村長因為不想有知青在他們村餓死,所以最后只能弄了點粗糧借給原身維持生計。
并且還表示等到分糧的時候。
這些都是要還的。。
是要從她該分的糧食里扣的。
而她能分多少糧食,得看她有多少工分,除此之外,村長還特地表示只會借她這一次糧食,如果她以后還一直這樣下去,就是餓死了他也不會再繼續管,或者借糧食。
有了這一次的教訓。
原身總算開始初步認清現實。
開始節儉點吃東西。
開始每天努力完成任務,賺足工分,并且跟著村里人一起去挖野菜,采野果之類的充饑,借此減少自己的日常糧食消耗,多撐幾天。
不過她也沒放棄向父母求助。
她在好不容易從另一個知青手里借到了買郵票的錢之后,就立刻又寫了一封服軟的信,不斷的述說自己在這邊的種種遭遇,以及差點餓死的情況,希望能夠博取同情。
就算不能把她弄回去。
再寄點錢糧給她也好。
不過原身父母收到信后,第一反應卻是原身故意示弱,跟正常情況下的一哭二鬧三上吊,沒多大區別,而且他們還覺得下鄉知青只要努力肯干,基本不存在餓死的可能性,最重要的是,他們附近有一家閨女下鄉之后,還寄東西回家呢。
一分錢沒跟家里面要。
還寄東西回家。
這些因素疊加在一起,最終造成的結果就是原身父母壓根沒理原身,也沒回信,更沒寄東西過去。
而原身是一邊干活累的要死。
一邊又翹首期盼父母的救助。
比望夫石來的還要誠懇。
可最終卻什么都沒有等到。
父母仿佛失聯的般渺無音訊。
半個月,她還能騙自己說是速度比較慢,一個月她還能說可能是路上耽誤了,但是兩個月都沒有任何回復,也沒有一分錢寄過來,她就再也騙不了自己了,只能不得不絕望的承認,自己被父母放棄了。
可人還是得吃飯。
日子總得過下去。
而她每個月賺的那點工分換算下來,就算全都換成粗糧吃,也不能保證自己餓不死,更別說還欠村里不少糧食了,這種日子她光是想想都覺得絕望,覺得活不下去了。
由奢入儉難就是這么個道理。
思前想后許久,原身最終還是做了一個決
定,那就是把自己嫁出去的決定,只要能嫁一個對自己不錯,同時家里也還算富裕的村民。
那她平時就不用那么累了,也能少做點活,同時不用擔心沒糧。
有了想法之后,原身很快就開始調查村里那些與她差不多年紀的男人本身的情況,以及家里的情況等等,除此外還有小心翼翼的偷偷打量,看看有沒有人對她有好感。
而經過再三的挑選。
最終她挑中了村里一家人丁比較少,只有一對公婆外帶一兒一女的家庭,那家人雖然人丁少,但家里四個人身體都挺好的,全都能拿滿工分,養她一個完全綽綽有余。
當然了,除此之外,那家人的兒子年紀不大,以及本身對她有好感,見她就臉紅,偶爾還會偷偷的給她干活之類的,也是重要原因。
對她有好感的。
總比普通人好追些。
之后的情況,一切都如原身所預料那般順利,原身只稍微透露了些同樣喜歡的傾向,就把從來沒有戀愛經驗的劉司給迷得神魂顛倒。
兩人發展速度也份外迅速。
不到半個月時間就私定終身。
然后劉司便把事情告訴了他父母,請他父母幫忙請媒婆說親,他父母剛開始是覺得有些奇怪和驚訝的,覺得人家一個城里姑娘,怎么可能會看上他們兒子之類的,所以并沒有第一時間答應,而是先去試探了一下原身,得到原身很肯定的回答之后,這才有些疑惑且欣喜的請了媒婆說親,甚至于還準備了在他們村里,價值相當不菲的聘禮。
那個時候劉司的父母其實大概已經察覺出了原身的想法,察覺出了原身可能就是嫌下田干活太累。
這才想嫁人輕松點。
但因為那時候沒啥離婚說法。
嫁了人就是一輩子。
所以,他們也不覺得原身可能是嫌下田干活太累,才嫁給他們兒子有什么問題,反正嫁過去就是他們家人了,過去的想法都無所謂。
只要能給兒子洗衣做飯。
傳宗接代就行。
而這個時候吧,原身因為覺得自己不是因為愛而嫁給劉司,同時也因為她還沒聯系家里,更沒有嫁妝,所以真不好意思要那些聘禮。
當即就再三推辭之類的。
直到最后劉司的母親說,大不了回頭把聘禮都當嫁妝帶回去,原身這才接受那些聘禮,同時也讓劉司的公公婆婆對她更為滿意了些。
雖然可能沒嫁妝,但把聘禮都帶回去,不也
相當于白賺個媳婦?
拿到聘禮后的原身。
很快又寫了封信回家。
告訴她父母具體情況。
以及表示自己要結婚了。
這一封信原身寫的很仔細,寫的時候心里就已經打定了主意,要是她父母給她回信,并且給她送點嫁妝的話,那她就跟她父母和解。
也不再繼續怨恨他們了,如果還渺無音訊,那便就此斷絕來往。
而這一次她的信寄回去后。
她父母是真繃不住了。
他們兩個人從來沒想過,他們閨女會就這么一點前兆都沒有的在外面,跟一個他們從來沒見過,也不認識的男人訂婚,甚至于要結婚了,這才寫封信給他們,要嫁妝。
當時她父母還有些將信將疑。
懷疑原身是不是想騙錢。
只是換了個手段。
就是料到他們請不到假,不可能不遠千里的跑去參加婚禮,這才編了這么個謊話,跟他們要嫁妝。
只不過隨著第二天,他們向不少其他家里有女孩子下鄉的人家打聽,知道有些女生的確因為受不了下鄉的苦,就這么在當地嫁人了的現實情況后,他們便不得不信了。
因為他們清楚自己女兒。
的確不是受得了苦的。
隨后,他們內部反倒先吵了起來,互相責怪對方先前沒同意寄錢給女兒,要讓她吃苦之類的,要是每個月寄錢的話,哪會有這事啊。
吵到最后,他們出于不放心。
那是不惜工資的,請了半個月假,帶上不少錢票特地去找原身。
他們的想法是。
女兒要是騙了他們就打一頓。
然后留點錢給她。
要是真的要結婚,那也是先勸一勸,實在勸不了沒辦法,那就只能多留點錢下來,給她當嫁妝了。
可惜信在路上走的速度太慢。
劉司家定的吉日又早。
等原身父母趕到那邊的時候。
原身她不僅已經跟劉司結過婚并且鬧過洞房了,甚至就連三朝回門的時間都過了,哪有勸說余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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