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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斗在開元盛世 第197章 身言書判
吏部本司員外郎姓張,據孫逖介紹,這位張員外是一年前調任吏部本司的,由于他出手闊綽、為人熱情,在整個吏部都很受歡迎,尤其在吏部基層吏員中,更是聲望卓著,也正是因為如此,在孫逖調任吏部本司,成為張員外的頂頭上司之后,這位張員外不但能夠牢牢把持著吏部選的實際工作,還能或多或少地影響到選官的相關事宜。
按照謝直的理解,這位張員外就是吏部本司的一個坐地炮,和空降而來的孫逖郎中多多少少地有點爭斗。
今天他擺出這個架勢,到底是有多少和吏部上下同仇敵愾,還是因為謝直和孫逖關系匪淺,他要通過針對謝直的吏部選,間接地給孫逖一個下馬威,關于這個問題,謝直就不知道了,不過他可以肯定的是,這位張員外,肯定不會輕易地放過自己。
出乎謝直預料,進了吏部本司衙門,張員外卻表現得很是熱情,確認了謝直的身份之后,拉著謝直一頓寒暄,哎呀,你就是大名鼎鼎的汜水謝三公子,果然名不虛傳……堪稱少年英才……張某生平也頗喜好書法,只不過天賦有限,實在難登大雅之堂,今日見了謝三郎,少不得要拉下臉皮,想謝三郎求一幅字啊……哈哈哈,身言書判這都好說,走個過程的事兒,三郎不必在意……
聽聽這稱呼,謝三公子……謝三郎……三郎……一個比一個親熱,越來越親近。
張員外的這副表現,把謝直都給弄懵了,這么回事這是?難道我誤會他了?單獨叫我進來,不是要難為我,是要給我開綠燈?不是給孫逖下馬威,反而是要通過示好我向孫逖表達善意?
謝直那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要真是這樣的話……豈不是好事?
不過他從來不避諱用最大的惡意去揣測別人,即便被張員外笑臉相迎,卻也沒有一點放松警惕,誰知道這貨是不是個笑面虎,臉上笑嘻嘻,心中mmp的人還少嗎?咱們還是小心為上吧。
張員外自然不知道謝直心中所想,寒暄過后,正式開始了考核。
“身,嗯,三郎高大雄壯,肢體健全靈活,更兼青春年少,自然沒問題……通過。”
“言,三郎字正腔圓、條理清楚,自然也沒有什么問題……通過。”
“書,三郎一手瘦金體名震東都,張某就不班門弄斧了……自然也是通過……哈哈哈,不給通過也不行啊,只要是別人知道了,張某的脊梁骨還不得被人戳斷了?哈哈哈……”
張員外說著說著竟然自顧自地笑了起來。
謝直也不得不陪著笑了兩聲,心里面直嘀咕,難道我真的誤會他了?身言書判一共就四項考試內容,都沒用自己說話,就聊了兩句天,就過了三項?這要是按照百分制,75到手,及格了……這可倒好,本來以為是參軍體檢,結果現在連駕校體檢都不是,每年的例行體檢都比這個水平高……
只聽得張員外繼續說道:
“三郎,身言書判,一共是四項,其他的都還好說,不過這‘判’之一項,張某就幫不上你的忙了,還請三郎萬勿見怪。”
謝直點頭。
張員外有沖著他點了點頭,釋放了足夠的善意之后,才拿過來一張紙,上面就是“判”的考題。
判,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墨義,另一部分判案。
墨義就不用說了,就是填空,和進士科的貼經大同小異,都是在儒家經典中摘出句子來,隱去其中三字或兩字,考生補全即可。
謝直一看,一共十道題,全是出自《春秋》。
他本身在《春秋》上下過苦功,閉關備考的那三個月,堪稱把《春秋》倒背如流,如今再看這些考題,簡直簡單得不像話。
我是來考公務員的,你拿初中考試水平的題目出來,是幾個意思?照顧人還能照顧得這么明顯嗎?
謝直也不多言,提筆在手,刷刷點點就把十道題全做了,一邊做一邊想,看來是真誤會這位張員外了,這么簡單的題他都能拿出來,一看就是為了咱好,得,也別說別的了,人家給咱的好,咱得接住了,等考完試,送他一副瘦金體字帖,然后找機會去趟孫逖家,跟他好好嘮嘮,這老張人不壞啊,而且釋放了足夠的善意,你們有事溝通溝通,以前是誤會,解開了不就行了?以后還得在一起共事呢……
謝直一邊胡思亂想一邊做題,十道墨義答完,看判案題。
云州有一位姑娘,名叫美娘,居母喪期間,被貪圖聘禮的叔父,強行嫁給了農夫阿力。
阿力本身相貌丑陋、年歲又大,美娘并不愿意,是被叔父伙同了家族子弟硬生生地綁上花轎的。
要不說唐朝婦女豪邁呢,美娘在洞房之中自己掙斷了繩索,搶了剪刀在手,等阿力婚禮醉酒之后進入洞房,一連捅了阿力十多剪刀,然后帶著帶血的剪刀跑到縣衙自首去了。
阿力也是命大,雖然多喝了兩杯酒,但是身體的基本反映還在,再加上美娘使用的剪刀也不是什么殺人的利器,竟然在連番躲閃之下保住了一條性命,來了個傷而未死。
這道考題,問,對待阿云,應當如何判罰?
謝直一看這道考題,頓時眼神一凝,抬眼看了看張員外,只見他做在上首,正一臉期待地看著謝直,一見謝直抬眼看他,竟然還笑了笑,伸手往前一讓,意思是盡管答題、祝你順利通過。
謝直見了,雙眼就是一瞇,這貨,果然不是什么好東西!這張笑臉實在太有迷惑性了!想自己剛才還想送他瘦金體的字帖,還想為他和孫逖從中說合,真他娘是瞎了眼!
謝直為什么如此篤定,就是因為這道判案題暗藏了陷阱,案情雖然簡單,但是在判罰上卻別有洞天,張員外把這樣的案子拿出來讓他來判,這就是沒安好心!
卻說這道判題,本來就是玄宗朝的一件公案,如果按照律疏來判的話,倒是不難,但是這件案子因為各種原因,直接被遞到了李老三的龍書案上,間接促成了開元二十三年的一條法令的出臺,前文說過,大唐律法體系,是律、令、格、式相互糾纏制約的格局,要是不知道這條法令的話,直接按照律疏宣判,卻是掉進了張員外準備好的陷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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