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記住本站域名:
黃金屋
你跑不過我吧 第583章 斷掉的手指
慕遠內心是不以為然的。
倒不是說馮局這話有問題,而是覺得對方多此一舉。
難道沒有馮局你的吩咐,我就不上心了嗎?
“馮局,這個事情……你就放心吧!這樣的案子,肯定是沒問題的。”慕遠自信地笑了笑。
馮局點了點頭,內心卻是將這小子批判了一番。
他對慕遠的辦案還能不放心?之所以這樣說,不是因為有這位刑偵總隊的領導在這里嘛。
雖說這位林總隊長的級別也沒他高,但在省內的刑偵條線上,對方卻也是有數的幾位大BOSS了,而慕遠現在也算是刑偵條線上的一員,給對方留下一個好的印象也是很有必要的。
很顯然,慕遠的這番回答,還算讓馮局滿意。
謙虛什么的沒必要,甚至……他覺得慕遠的這番回答已經算是謙虛了。
按照林總隊長的要求,慕遠沒做任何停留,直接就出發了。
這也符合慕遠的想法,拖得越久,破案難度越高。
這個難度高與能否破案無關,只會影響破案成本,諸如時間成本、俠義值成本……
不過慕遠并沒有一個人獨自前往,而是帶上了賴洋、蕭雨和趙元明。
畢竟,他們昨天值班才結束,距離下次值班還有三天,足夠去辦這個案子了。
慕遠親自開車,蕭雨坐在副駕駛,賴洋和趙元明兩個糙漢子則坐在后排。
慕遠悄悄瞄了一眼蕭雨,想著自己要不要來次十連抽。
蕭雨長得雖比藺晴稍遜一些,但一張娃娃臉卻也是非常可愛的。
但考慮到現在自己賬上的俠義值又一次突破到了520點,他覺得自己應該再穩一下。
十連抽雖然能抽到不少好東西,但是否真對偵查破案有用,那就不好說了。
相比起那些不確定之物,慕遠現在卻有一條更穩妥的路子。
那就是繼續讓小毛升級……
上次的讓小毛使用靈魂鎖鏈控制人,讓他吃到了不小的苦頭,但同時也吃到了甜頭。
而之所以吃了苦頭,純粹是因為小毛的意識太弱。
如果小毛的意識足夠強,是否就可以控制任意目標了呢?
到時候任何犯罪分子都將在自己面前無所遁形,想想就覺得很嗨。
至于沿用上一次的方式讓目標睡著再使用靈魂鎖鏈,慕遠經過一番深思熟慮后,覺得那不可取。
上次能在如此短的時間里從李東的記憶中找到自己想要的東西,純粹是因為這件事情剛剛發生,而且在李東老子里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以至于達到了日有所思、夜有所夢的效果。
可就算如此,那次翻查的記憶也不夠完整,很多事情還是后面通過審訊問出來的。
而如此收獲的代價也是蠻大的,被靈魂鎖鏈控制,讓李東迅速醒了過來,差點沒將小毛給弄掛!白白損失了二十多年的生命值。
若長此下去,小毛真就一直處于死去活來的狀態了。
那不是慕遠想要的結果。
慕遠也想過用安眠藥什么的,可若是服用的安眠藥過少,無法讓目標達到深層睡眠的效果。
可如果真達到了深層睡眠效果,意識都停止運轉了,又怎么去讀取記憶?
這不是慕遠推測的,而是暗戳戳地做過一些實驗。
事實證明,讀取記憶需要很多前置條件……
因此,想要真正實現記憶讀取,最佳的辦法就是讓小毛的意識強過人類。
雖然慕遠也不敢保證小毛再升一級就能讓其意識達到人類的水平,但至少有希望不是?
就算沒達到自己想要的標準,小毛的共享感知距離也能倍增,同時大小如意這個能力的效果也會升級。
總得來說,這是一筆穩賺不賠的買賣,唯一的代價就是……俠義值需求有點高。
上次小毛升級,就已經花費了320點俠義值,按照系統的尿性,下次升級妥妥的640點。
這絕對是慕遠自獲得系統以來投入最大的一筆,若是用來搞十連抽,都能搞七次,還有剩余。
但俠義值這東西又不能下崽,慕遠覺得這個投資還是很有必要的。
一路沿著高速公路飛馳,慕遠雖從未去過靈蘭市,但有林副總隊長的車在前面帶路,倒也不至于迷路——額,高速公路上也不太可能迷路。
靈蘭市屬于省內比較偏遠的一個地級市,距離西華市差不多有五百公里的距離,按照正常行車速度,差不多得五個小時才能趕到。
林副總隊長是個正常人,估計是不喜歡飆車的感覺,一路以低于限速的速度抵達了靈蘭市。
原本是上午出發,結果趕到靈蘭市時已經下午三點了。
不知道是因為有省廳領導帶隊的關系,還是因為慕遠的名聲已經傳到了靈蘭市,當這一行兩輛車抵達靈蘭市局外面時,本地市局的幾位領導已經侯在門口了。
一番寒暄,慕遠也算是認識了靈蘭市迎接的這幾個領導。
當然,對他來說,認識與不認識并無太大區別,最多也就是稱呼的時候能更方便一些。
“林總,要不先去會議室,我們再把案情詳細匯報一遍?”靈蘭市分管刑偵的鐘副局長熱情相邀。
林副總隊長卻沒有立即回答,而是看向了慕遠,問道:“慕大隊,你的意見呢?”
“我個人覺得可以先去現場看看。至于案情,可以邊走邊談。”慕遠一本正經地說道。
“那就按慕大隊說的辦吧。”林副總隊長當即拍板。
鐘副局長稍稍愣了一下,接著贊賞地說道:“慕大隊看來還是一位工作狂人啊!對時間太精打細算了。”
慕遠咧嘴笑了笑,道:“人的一生時間終歸是有限的,不能浪費。”
鐘副局長啞然,這話題太大,他有些接不下去。
半晌,鐘副局長轉頭吩咐道:“去把那輛依維柯開過來,坐一輛車,也好討論案情。”
很快,一輛依維柯警車便停在了他們面前,一番謙讓之下,鐘副局長陪著林副總隊長先后上了車,其他人也陸續跟了上去。
坐定之后,鐘副局長說道:“林總,各位領導,這起案件,得從五天前的上午說起。當時有一位農婦,在河邊洗衣服的時候,發現了一具尸體漂浮在河里,得到報警后,我們立即組織警力趕到了現場。通過現勘和初步的尸體檢查,我們判斷這具尸體為他殺。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因素,便是他的手指被斬斷了一根。斷口非常整齊,應該是被利器斬斷,而不是折斷的。”
“當時我們以為這只是一起普通的命案,也啟動了命案偵破機制,第一時間展開調查取證。”
“可還沒到當天晚上,我們又接到了一起報警,在距離上午發現尸體的河邊不足五公里的地方,又發現了一具尸體。等我們趕到現場時,其他特征倒是不明顯,但有一點卻吸引了我們的注意力——死者的手指也斷了一根,斷口同樣非常整齊。而且,第一具尸體斷掉的手指是食指,第二具尸體斷的手指是拇指。與第一具尸體漂浮在河里不同,第二句尸體就扔在荒野中。而且從尸體的痕跡判斷,拋尸時間應該是在一天多以前。”
“根據那手指的情況,我們第一時間對兩件案件進行了并案偵查。”
“偵查還沒有明顯的進展,當天半夜就又接到了報警,又有人發現了尸體。不同的地點,不同的拋尸環境,唯一的相同點,就是死者那斷掉的手指。”
“這第三個死者,斷掉的是中指!”
“這一發現,讓我們突然有種毛骨悚然的感覺。”
“這三個死者,相互間并無關系,為什么會死在同一人手上呢?兇手殺掉三個人,斬斷三根不同的手指。如果對方是為了‘手指’而殺人,那是否還會繼續行兇?我們甚至猜測,會不會還有其他死者,我們還沒發現?畢竟,一個人有十根手指頭。”
“這人渣,心理變態吧?”趙元明低啐了一句。
鐘副局長苦笑道:“心理變態的是肯定的,正常人也干不出這種事情來。”
很顯然,林副總隊長已經提前知道了一些案情,對于鐘副局長的匯報并未覺得意外。
他稍作沉吟,便問道:“你們想過沒有,那些手指到哪兒去了?”
“會不會這兇手有癖?”趙元明驚訝地說了一句。
“手指?”蕭雨有種毛骨悚然之感。
很顯然,這個問題暫時沒有答案。
這要是有了答案,案子也就離破不遠了。
慕遠皺著眉頭問道:“鐘局,你們不是說,當時有目擊者看到了兇手嗎?是怎么看到的?”
鐘副局長立刻說道:“這是我們在走訪中發現的,在第二具尸體發現現場的附近有一住戶,他稱在發現尸體的頭一天傍晚時分,曾遠遠地看到有一個人從拋尸的林子里走出來。當時他也沒多想,也沒注意。”
“就這樣?”慕遠愕然問道。
“對!”鐘副局長訕訕一笑,“現在我們也不能確定那從林子里走出來的人是不是兇手,但終歸還是有可能的不是?”
“平時那林子進出的人多嗎?”
“不多!”鐘副局長立刻說道,“以前經常有人上山撿柴火,可現在,除非有需要砍樹什么的,一般都沒人進那些樹林了。”
慕遠點了點頭,如果是這樣,那目擊者看到的那人是兇手的可能性倒是蠻高的。
“死者的身份確定了嗎?”慕遠忽然問道。
鐘副局長道:“已經確定了!若沒有確定身份,我們也不敢說死者之間沒有關系了。”
“他們出了斷掉的手指,還沒有什么共同的特征?”
“都是男的!”靈蘭市局刑偵支隊趙支隊長在一旁說道,“年齡都在20至40歲之間,都是青壯年。”
“戶籍呢?”慕遠再次問道。
趙支隊長再次道:“戶籍都是靈蘭市本地人,不過并不都是榆林鎮
的人……發現的三具尸體,有兩具是在榆林鎮內,另一具是在榆林鎮臨近的銅陵鎮。”
慕遠聽完,卻陷入了沉思。
他贊同靈蘭市局這邊給出的結論,這三具尸體,應該是被同一人或者同一伙人殺害。
可死去的三人并未查出有什么聯系,這就有些詭異了。
當然,沒有查出是否有聯系,并不代表沒有聯系。
能成為同一個案子的受害者,肯定是有內在聯系的,只不過現在還沒有被警方發現而已。
“有沒有三個死者的詳細資料呢?我想系統地看看。”慕遠說道。
靈蘭市這邊明顯早有準備,趙支隊長招了招手,立刻有一位年輕警察打開了一個文件袋,從里面取出了幾頁資料。
“這是目前我們所查到的這三人的所有信息,包括我們詢問其家屬得到的一些資料。”趙支隊長一臉嚴肅地說道。
慕遠沒有再問什么是否調取周邊監控、是否采用某些技術手段。
作為市局主管刑事犯罪的一個部門,這些都屬于常規操作。
現在案情既然毫無頭緒,肯定是沒能從這些方面找到突破口。
慕遠結果那幾頁資料,認真地查看起來。
林副總隊長一直沒怎么說話,這里面除了是他不想班門弄斧之外,同時也不無考驗一下慕遠的真實水平的想法。
現在慕遠停下來翻查資料,他終于還是和其他人聊開了。
他們所聊的內容自然還是這些案子,與慕遠有目的性地直奔關鍵信息不一樣,林總更多的是問一些大而全的東西。
這也沒錯,你要破案,首先得對案件有一個整體把握不是?
慕遠逐字逐句地查看手中的資料,那份認真勁兒,估計就連高考時審題都沒這么認真。
然而,十分鐘過去,他看完了所有資料,發現結果與鐘副局長所說一致,確實沒有從這些信息中找出他們的關聯性。
殺人案,動機很重要。
一般來說,動機不外乎三種:情殺、仇殺和謀財。
當然,還有一種瘋狂報復社會的亂殺,但那可能性就太低。
根據眼前這個案子的基本情況,謀財基本上可以排除了……
三五第一_
快捷鍵: 上一章("←"或者"P") 下一章("→"或者"N") 回車鍵:返回書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