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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 投訴

作者:蝦寫  分類: 都市 | 商戰職場 | 蝦寫 | 覆手 | 更多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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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 第三百一十六章 投訴

南湖垂釣,超黑已經來了兩個小時,看魚兜收獲不錯。

曹云上餌下竿:“怎么樣?”

超黑回答:“安德烈和美國人似乎沒撒謊,安德烈是通過美國服務器以郵件方式聯系斯里蘭卡的朋友,朋友數天后給安德烈一個郵箱。這個郵箱不是黑俠在用,是張子喬用的郵箱。”

曹云道:“安德烈很可能被朋友坑了?”

超黑道:“不,我認為是安德烈被坑了。就我看,這是一名很優秀的駭客所為。郵箱寫信,收信都有一個服務器。安德烈朋友提供的很可能是黑俠的郵箱,但是在安德烈發郵件到服務器后,有駭客在服務器改寫了郵箱地址,更可怕的是,我認為駭客篡改了張子喬和安德烈之間互相發送的郵件內容。”

曹云:“有證據嗎?”

超黑搖頭:“沒有,我只是發現在那期間郵箱服務器中高級代碼出現的過于頻繁。這個代碼實際上是服務器運營商的最高ID,相當于最高通行證,類似網游中的GM身份。正常情況下,最高通行證持有者是不會用通行證登錄服務器,最少不會那么頻繁的登錄服務器。但每次張子喬發郵件給安德烈,或者是安德烈發郵件給張子喬,最高通行證ID就會很快的登錄服務器。”

曹云問:“不會被發現嗎?”

超黑道:“肯定會被發現,問題在最高ID持有者只有一人,他愿意不愿意承認自己的ID被盜呢?連他的ID都會被黑的話,那誰還相信這個服務器呢?”

曹云問:“你有查到駭客的蜘絲馬跡嗎?”

超黑回答:“他只是盜用最高ID,我認為他不是從服務器中獲取的ID信息。對服務器的操作屬于ID權限,沒有任何技術殘留,我無法找到他的信息。”

曹云:“知道了。”有人故意想將事情鬧大,按照道理來說應該是鬣狗。但是曹云有幾個理由否定是鬣狗所謂。第一個理由,鬣狗有一定底線,既然他們自詡除暴安良,就不可能讓張子喬到東唐殺人,他們應該把張子喬從泰國抓出來,這能有利塑造他們的形象。第二個理由,曹云對桑尼還是有一定信任感,他不認為桑尼會讓張子喬來殺自己。要知道那天在寺廟埋伏了警備隊,也險些被張子喬得逞。

越三尺?不,曹云認為越三尺不至于會引惹張子喬,事情性質輕重她還是知道的。如果是越三尺,肯定會想辦法在張子喬進攻寺廟之前示警。

東方案是東唐勢力的一次明暗交鋒,就目前來看,大聯盟損失最重,東方屬于私人損失。鬣狗或是最大贏家。原本越三尺和大聯盟合作剿滅鬣狗的計劃進行的比較順利,鬣狗損兵折將。在東方案后,大聯盟發展和行動受到了極大的制約,對鬣狗來說肯定是一件好事。

這件事似乎還沒有結束。

近一年來,曹云在東唐司法界立足,并且有上佳的表現。因此曹云被票選為律師委員會非常務委員。非常務委員的主要工作就是審核大律師證,調查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的案子。如果調查對象存在違法行為,一切以法官判決為主。

工作時間為三個月,沒有限制成員的工作時間和地點。通常來說就是個形式,當選后聽取常務律師的工作報告,而后就沒有強制要求了。假設今天為大律師證面試日,你沒空,也可以不來,全部非常務律師都不來也沒關系,有常務律師負責。

當選后曹云去了一次委員會,和另外六名本季度當選的非常務律師聽取了主席的工作報告。十五分鐘的報告之后,大家一起吃飯,然后各回各家。

兩天過去了,曹云上廁所開社交群,看見了一份工作通知:對呼延屏律師資格審查的工作將在明天上午九點開始。曹云沒有興趣,沒有報名。或者說,曹云是相信律師委員會的。

再兩天過去,一位東唐女大學生聯系了曹云。她是通過網絡查詢到本季度非常務律師,她聯系了照片看起來最年輕的曹云。聯系曹云的目的是投訴自己姐姐的律師。曹云聽完目的后,第一反應,好像沒錢拿?第二反應,翻看會議內容,查詢自己是有接受投訴的義務,還是有接受投訴的權利。

好消息是,這是權利不是義務,但在接到投訴后,如果自己不想處理和參與投訴調查,必須將事情轉給常務律師。

正常情況下,曹云肯定是轉了。但是他在電話里聽聞女生投訴的對象竟然是司徒巖曹云愣了半晌后,決定和女生見一面。曹云和司徒巖是君子之交,見女生不是為了給司徒巖潑臟水,而是為了維護司徒巖的形象。

見面地點是一家咖啡廳,時值下午,咖啡廳內顧客很少。女學生給曹云的印象是美貌女漢子,屬于敢說敢做,比較較真的類型。

女學生和曹云握手落座后,開始說自己的故事。

女學生叫衣美,是東唐大學工商專業的大二學生,她的姐姐叫扇美,是一位小小有名氣的漫畫作者。

扇美今年二十五歲,是一名目田作者。她畫一期的漫畫后,就把手稿發給幾家漫畫社,如果漫畫社滿意,可以進行約稿。扇美在一家名叫瘋狂漫畫社網站上連載了半年的漫畫,收獲了一些粉絲。她開始以衣美為原型,創作一個高中女學生的漫畫故事,在漫畫故事中,衣美是一位擁有魔力的女主角。

多家漫畫社認為扇美畫的不錯,但是故事太老套,滿街都是有魔力學生的漫畫。扇美和連載自己漫畫的瘋狂漫畫社重點聯系,說明自己的魔力系統和世界觀完全和別人的不一樣。不過瘋狂漫畫社的編輯建議她專心目前連載的漫畫。

扇美很愛自己妹妹,這次沒有因為被拒絕而停止創作。開始了漫畫《柯哀鑰匙夏》的第二期創作,在經過數月的創作后,她將第二期漫畫交給瘋狂漫畫社的編輯。編輯本是客套的看看,但一發不可收拾,被里面的系統和世界觀所吸引,立刻找老板要買《柯哀鑰匙夏》。

雙方簽訂了合同,漫畫社給了一個相當不錯的價格,并且在漫畫社說服下,結束了原漫畫的連載。

第一期柯哀鑰匙夏(下面建成哀夏)更新后,口碑比較一般,扇美的粉絲還是比較看好扇美的,為扇美加油。

第二期魔力系統和世界觀展現后給漫畫帶來不一樣的味道,扇美的人氣瞬間暴漲,哀夏甚至一度成為了漫畫界討論的熱點。在第二期結束,準備上第三期的時候,漫畫社收到了律師信。

原來一位叫石梅的女漫畫作者,通過和自己簽約的高尚漫畫社,要求瘋狂漫畫社停止哀夏的連載,因為哀夏的魔力系統和世界觀抄襲她的漫畫熱冬。瘋狂和扇美簽訂有合約,如果扇美提供的漫畫為抄襲,那么扇美要賠償瘋狂漫畫社所有損失。

扇美是一位宅女,突然收到律師信,心頭如同小鹿亂撞,不知所措。同時也很憤怒,她知道哀夏系統是自己原創的。

扇美和石梅在兩家漫畫社協調下坐在一起,開始就系統問題進行當面對質。

高尚漫畫社出示了一份證據,石梅在幾個月前就聯系他們的編輯,給出自己下一本漫畫的構思,其中重點說明了魔力系統和世界觀。根據時間計算,石梅提出的魔力系統和世界觀在扇美和瘋狂漫畫社簽訂合約之前。

也就是說,石梅還沒有動筆畫熱冬,但是她將自己系統完整的給了編輯,編輯因為她提出了魔力系統和世界觀非常有吸引力,所以提前和她簽訂了合約。約定在石梅結束目前漫畫的連載后,開始熱冬的創作。

扇美發現,石梅提供的證據竟然是自己曾經向瘋狂漫畫社編輯推銷的產品。扇美在畫完哀夏第一期后,向瘋狂推銷哀夏時,將自己準備好的魔力系統和世界觀整理后交給編輯。編輯沒有被打動,直到看了第二期連載后編輯才被打動。

核心問題就出在編輯上,扇美在瘋狂的編輯叫一河,一河收了石梅一期作品和系統,婉拒了扇美。此后,一河跳槽到了高尚,成為石梅的編輯。扇美認為,一河把自己的創意交給了石梅。石梅和一河則否認這個說法,一河表示自己沒有存檔扇美的稿件。雙方沒有談攏,各自準備打官司。

扇美性格柔弱,覺得很委屈,考慮到打官司要很多錢,不是她能負擔的起,一時間壓力很大。周末來扇美家蹭飯的衣美知道此事后,非常生氣。不過她也有頭腦,她沒有直接找對方算賬,而是去找了東唐大學客座教授司徒巖,咨詢法律意見。

衣美作風剛硬,大大咧咧,性格很好,加上長相原始漂亮,在東唐大學算是一位小名人。通過學生會很順利的約到了司徒巖的時間。

司徒巖在聽完事情后,將扇美提供的材料帶回家看。第二天司徒巖告訴衣美,這官司沒得打。扇美第一期作品雖然成文,但是并沒有涉及到魔力系統,世界觀只打開一角。石梅簽約時,附上了自己即將創作作品的魔力系統和世界觀,法律上只認可這份證據。加上一河不可能為扇美作證,所以打官司沒有任何勝算。

司徒巖建議扇美向對方道歉,再和瘋狂漫畫社說明,請求漫畫社的諒解。兩家漫畫社可以通過商業合作方式進行協商,最終達成一個不太壞的結果。

曹云聽到這里,基本明白了背景,然后等待……

衣美也以等待態度看曹云。

曹云好一會后,小心問:“然后?”

衣美:“沒了。”

“什么鬼?”喂,你是投訴律師,投訴司徒巖,你這叫什么投訴?司徒巖也沒干什么。

衣美憤慨道:“司徒巖是東唐大學法律系的客座教授,是著名的法律學者。而他竟然罔顧正義和真相,讓受害者去求得壞人的諒解,這難道是一位教授,一位學者,一位律師應該做的事嗎?”

曹云撫額低頭許久:“什么時候的事?”明顯感覺和衣美不在一個頻道。

衣美:“前天。”

曹云無奈道:“衣美,你對我們工作是不是有誤會,我們接受民眾對律師的投訴……”

衣美:“我現在就是在投訴。”

曹云道:“投訴什么呢?”

衣美:“我剛才說了,投訴司徒巖助紂為虐,欺負好人。”

曹云解釋道:“如果司徒巖助紂為虐,是可以投訴的。但是司徒巖向你說明的法律知識是沒有錯的。你姐姐和對方作品沖突點在世界觀和魔力系統上,你姐姐無法證明自己之前就完成了世界觀和魔力系統。但是對方有證據證明自己完成了世界觀和魔力系統。”

衣美質問:“你也認為打官司我姐姐一定輸?”

當然有機會贏,問題是司徒巖知道你請不起好律師。

現在問題出來了,司徒巖說的不太對,司徒巖所說官司沒得打這句話是錯誤的。但是又是正確的,司徒巖略過了投入和產出的說明。

衣美很聰明,見曹云這表情,立刻小心問:“官司其實是可以打的?我姐姐能贏?”

曹云點頭:“沒錯,不過司徒巖也沒錯。你要打贏這官司需要一位比較好的律師。按照案子的性質不適合風險委托,因為需要調查和收集證據,事情比較繁瑣。我預估費用價格大概在八萬到十萬之間。不過不是給了定能打贏官司,這件事主觀偶然性有可能成為決定因素,所以司徒巖不建議你姐姐打這個官司,建議和解協商是正確的。”

衣美想了很久,再一臉懵圈看曹云,沒聽懂。

曹云耐心解釋道:“官司有可能贏,也有可能輸。你要爭取贏的話,必須投入很多錢。即使投入很多錢也未必會贏。簡單說,你給十萬塊,就是買一個贏的可能。司徒巖認為這種做法不合適,不符合你姐姐的利益。順便問一句,哀夏能賺多少錢?“

衣美:“每期三萬塊。”合約是買斷合約,不是分成合約,這是針對非知名作者的一個好處,由漫畫社來承擔風險。同樣的,賺了錢,漫畫社拿大頭。這對作者來說是不是很吃虧?不,恰恰相反,就本部熱賣的作品來說,作者經濟利益受到損失,但是作者通過這部作品出名這才是最重要的。并且作者也有選擇權,比如可以只出四期就結束,重新開始其他作品的創作。有名氣后很多事是可以商量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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