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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溝皇帝 第一千四百零六章 考核承襲制
王杉西,作為一個已經退役的陸軍少將,前軍情司副司長,他的最大功勞并不是說在軍事情報領域里做出了多少的功勛,而是發現并探索出來了前往澳洲的航線。
自從王杉西發現澳洲之后,他就是獲封男爵,并被晉升為陸軍準將。
后續王杉西以一個現役陸軍準將的身份,繼續率領探索艦隊探索海洋,雖然讓一個陸軍準將探索海洋,而且還稱之為航海家有些扯淡,不過現實就是如此。
王杉西在軍情司的職務,只是掛職而已,他的本職工作一直都是在探索海洋!
在找到了澳洲之后,他又是先后兩次率領探索艦隊圍繞著澳洲進行探索,第一次成功的圍繞著澳洲轉了一圈,并找到了塔斯馬尼亞島,第二次就是找到了新西蘭群島。
此外他帶領艦隊繼續在太平洋深處進行探索,先后發現了了太平洋上的諸多島嶼,去過北美洲也是去過南美洲,還經過合恩角進入了大西洋。
目前帝國在太平洋,又是南太平洋上所發現的諸多島嶼,基本都是他帶領探索艦隊所發現你的,而上述的島嶼,也是無一例外都是被王杉西扔下了大唐帝國領土的石碑,上述的所有島嶼,盡管絕大部分都是沒能實際控制,但是卻是都被劃入了大唐帝國領土的范圍之內。
最后一次探索航行之后,王杉西患病,雖然暫無性命之憂,卻也不在適合繼續出海航行了,轉而進入軍情司任職,不過只是掛職而已。
鑒于他的功績,他被晉升為陸軍少將,封子爵。
一年前,他正式退出現役
對于這樣的人,獲封子爵自然是沒有什么人有意見的,不過對于他首先獲得領地的封賜,卻是出乎很多人的預料。
只是呢,這里頭也沒有多少深意,主要是李軒之前就比較關注航海探索,不僅僅是王杉西,帝國的其他幾個杰出的航海家,李軒也是一直都有所關注。
挑選人的時候,剛好想起了王杉西,得知王杉西的病情已經是比較嚴重,應該是沒幾年活頭了。
所以李軒就是決定把王杉西作為第一批賜封領地的貴族。
除了王杉西外,還有其他的四個人也是獲封了領地,不過剩下的四個人都是男爵爵位,他們一人獲封萬丹府蘇門島的東蘇縣(蘇門答臘島東部地區),一人獲封琉球府中山縣,一人獲封呂宋府棉老縣,一人獲封扶桑列島的蝦夷州。
上述五個人,不管是王杉西還是其他四個男爵,他們獲封的領地都有同一個性質,那都是海外領地,沒有任何一個人獲封本土領地,哪怕是東北省的苦寒之地,都沒有人能夠獲封,更別說國內的中原繁華之地了。
國內本土,尤其是目前所占領的這些地區,李軒都是不打算分封給貴族的,因為河封省和東北省等地方太過重要了。
河封省這個地方,其實就是河套地區和豐州川地區呢,自古就是中原王朝和游牧民族的必爭之地,對于此地,大唐帝國看的比命根子都重要,連戰備鐵路都修過去了,那里會拿出來封給貴族啊。
而東北省的話,因為地理位置的原因,倒是沒有太過重要,不過此地在李軒的定位里也是帝國本土的重要一部分,是不能輕易分封的,此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這破地方目前實在是太過苦寒了,要知道大唐帝國的東北省,可不是后世的東北三省的。
大唐帝國的東北省,其領域是黑龍江以北,烏蘇里江以東,貝爾加湖以東地區,這些破地方,現在都沒幾個人,偌大一個東北省,總人口不過二十萬而已!
真要分封過去,那就不是分封,而是發配了!
而其他的幾個海外領地,都是被帝國占領多年,而且也是移民多年的地方,經過多年的移民開發,已經是比較適合生存居住了,加上如今有蒸汽機客輪往來,所以這距離也不算太遠。
目前來說,這幾個地方,其實已經算是比較好的了。
此外,上述五個人的封地,他們所領取的封地俸祿也是被李軒親自定位百分之零點五,此外還給他們每個人賜予了大量的土地,當然了,賜予的土地都是未開發的荒山野林,又或者是還在土著的手里,從性質上來說,乃是屬于當地的官田。
至于移民們已經開發的田地,那是人家移民的土地,想要剝奪他們的土地,那也得問問他們手中的刀槍答不答應!
人家移民的土地,雖然說都是官府免費發放的,但實際上在海外領地里,免費發放也得看情況,只有極少數一部分才是官府已經準備妥當的土地并給予免費發放,實際上更多的還是需要移民們拿著刀槍自己去奪取的。
人家拿命換來的土地,你官府收回去然后賜給貴族,那些移民們還不得翻了天,說不準當地的民兵部隊都得暴動了。
這五個人的分封,也是李軒所做的一個嘗試,在很多方面都是帶有實驗性質。
同時他也是希望這個獲得了封地的貴族,能夠給后續的貴族帶一個好頭,發展好各自的領地。
雖然說他們并沒有封地的行政管理權,不過作為當地的領主,而且他們本身就是帝國權貴階層,你要說不會給當地的官府帶來影響力,那是不可能的事,這種事是無法避免的。
所以他們雖然無法直接參與行政管理,但是通過施加影響力也是肯定能夠對領地的各項事務做出影響的。
然后,他們也是獲封了大量的土地,比如說王杉西,他獲封萬丹州,這就是一整個萬丹島,而他所被賜予的土地也是非常恐怖的,占據了萬丹島總面積的二十分之一還多。
怎么說呢,李軒是把萬丹島上所有大唐官府尚未實際控制,依舊處于當地的土著控制下的土地,全部一股腦的賜給了王杉西。
以后,這些土地就是王杉西家族的私人土地了,有地契的那種。
此外,針對帝國的諸多貴族,實際上都不是世襲,要么是減等世襲后削爵,要么是最低等的男爵,死了以后直接削爵。
而這種非世襲制度,固然能夠控制貴族的數量,以及維持貴族群體的更新換代,不過這也是產生了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沒有世襲權限的貴族死了后,他的封地怎么處理?
對此,李軒也是對現有的貴族制度進行了一定的調整,并適當的放寬松了減等世襲的條件!
并制定了補充條款,規定了若干種爵位承襲制度。
首先是針對世襲制度,李軒是再一次明確了,任何情況下都將不會再授予男爵以上的世襲爵位,此為永例。
最高等級的世襲制度,是特旨恩準襲爵三代,三代后減等世襲至男爵后,世襲男爵爵位,次等是普通的減等世襲至男爵再世襲男爵爵位。
上述兩種的任何一種,都是減等世襲后到男爵后再世襲,真正的與國同休,也是大唐帝國目前唯一的一個可以真正世襲的爵位。
然后是普通的減等世襲,減等至男爵后,再增加一級勛爵,也就是減等到勛爵后削爵。
勛爵削爵后,封地收回,但是原本賜下的土地不收回。
因為封地是封地,這個是可以分取封地的稅收的,但是賜下的土地,那都是按照正常私產來處理,既然是私產了,也就沒有收回的道理。
此外,這些土地也是可以自由買賣的,如果王杉西愿意的話,其實他現在就可以把獲封的大量土地直接作價變賣掉。
不過這種事自然是沒有什么人愿意干的。
實際上王杉西剛獲封的時候,就是立下了家規,萬丹島乃王家安身立命之地,后世子孫不得變賣土地,并且已經是立下了遺囑,等他死了以后,家族的所有財富,包括占據了蘇丹島面積十分之一多的海量土地,都將會由世子獨自繼承。
而此繼承制度,是為王家家規,后世子孫必須遵守!
把所有的財富,尤其是土地盡數留給繼承人,這也是很多貴族乃至普通士紳的統一做法,為的就是保持家族的繁榮,而不是說經過幾代的持續分家后,家族也就沒多少財富了,到最后,可能繼承人只是空有貴族的頭銜,但是連個住的莊園都沒有。
這是為了確保他的繼承人擁有足夠的財力為維持貴族的體面。
王杉西這么做,自然是有道理的,因為他們的王家在可以預見的未來里,將會和帝國共存相當漫長的時間,因為王杉西在被分封之前,還獲得了一個特殊的殊榮,那就是他的子爵爵位,在減等至勛爵后,勛爵世子在經過官方的考核之后,可特旨繼續承襲勛爵爵位,并以此累計,每一代的勛爵世子在通過考核后,都能繼續承襲勛爵爵位。
這就是,李軒給減等世襲放開的一個小口子。
而這個小口子也是隨時都能關上,并且擁有極大的彈性,因為到時候考核通不通過,實際上也就是皇帝的一句話,皇帝準許了,那么自然就能夠過,皇帝不愿意看見你了,那么自然也就過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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