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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之門 第0214章 他是誰
“浩東書記,我確實不知道這位現任市領導是誰?但我有充分的線索能查出這個人。因為就在不久以前,一個偶然的機會,我發現常昆局長神秘的去了市花園小區的一座居民樓。當時我并沒在意,但過了幾天,我再次路過花園小區,又發現常昆局長出現在那座居民樓附近。這次我多了個心眼,也是好奇心驅使,就坐在車里,通過花園小區的鐵柵欄盯著那座居民樓的出口。”
“我大約等了十五分鐘,才看到常昆局長從那座居民樓出來,后來我托人打聽了一下,發現常昆局長出現在那里的行為非常可疑。一,在那座居民樓里,并沒有常昆局長的任何親朋好友,二,據保安說,常昆局長經常去那座居民樓,一個月至少一次,三,也是據保安說,常昆局長去的時候,往往拎著一個行李包,出來時兩手空空。”
“不久前,我買通花園小區的一個保安,保安偷偷的幫我復制了那座居民樓里的監控錄像,我查看了錄像,終于讓我找到了有常昆局長身影的鏡頭。那座居民樓有十六層,第一層到第四層是超市,從第五層到第十六層住的都是居民,每層住十六家,共有一百九十二戶人家。讓我感到奇怪的是,錄像上有不少常昆局長身影的鏡頭,卻就是沒有發現常昆局長進了哪家的門。”
“終于,我在錄像上發現了邪門的事,我看了看這段錄像上的日期,確定正是我盯梢的那一天。于是我仔細地察看,竟發現常昆局長乘著電梯到了六樓后,從電梯出來直接就沿著樓道往五樓走,大約五分鐘之后,常昆局長又出現在六樓樓道口,然后從六樓乘電梯下樓,再從容地離開了居民樓。因為樓道里沒有監控錄像,所以我不知道常昆局長在樓道里干了什么,為什么需要五分鐘之久。但有一點從錄像上可以肯定,常昆局長就待在樓道里,因為他根本就沒在五樓出現過。”
“我決定再試探一次常昆局長,還是在幾天前,我去找常昆局長,問他跟那個人談得怎么樣,是不是確定洗手不干了。常昆局長說,人家貪婪得很,根本不管咱們的死活,要求還得送錢,否則就一次性付一千萬,以后兩不相欠,各不相干。我憤憤不平地說,憑什么啊,咱們不理他,大不了大家一起玩完。常昆局長嘆息著說,我原來也是這么認為的,但現在才知道,人家的安全措施做得好,咱們就是玩完了,也傷不到他的一分一毫。”
“我忙問是怎么回事,常昆局長還是不肯說,我急了,我說都火燒屁股了,還有什么不能說的,你我一起撈錢這么多年,你還信不過我嗎。常昆局長說,我有過承諾,不能說就是不能說,再說了,現在咱們都還是安全的,反抓了這么多人,我看也差不多了,咱們還沒到山窮水盡的地步,所以還用不著魚死網破。我當時也是有心逼他,就跟他說,好吧,你們繼續玩,我不奉陪了,以后大家就當沒有合作過。”
“終于,常昆局長說,好吧,我告訴你,我只知道對方是市級領導,而且是現任市領導,但就是不確定具體人是誰,因為至今為止,我們從來就沒有見過面。我不相信,問他這是怎么回事。常昆局長說,因為對方狡猾之極,委托了中間人,從來都是讓中間人聯系我,更匪夷所思的是,我至今連中間人的面都沒有見過,每次聯系都是電話,每次送錢收錢,也根本見不著面。”
“我對常昆局長說,對方每次收錢的地點,是不是在那個花園小區,是不是花園小區那座有個超市的居民樓。常昆局長吃了一驚,問我是怎么知道的。我也沒有隱瞞,我說了我的偶然發現。常昆局長說,沒錯,每月都是把錢送到那個地方,五樓與六樓之間的樓梯,有一個消防專用箱,我把錢放進箱子里,中間人會來將錢取走,但是,從來就沒遇上過那個中間人。噢,對了,常昆局長說,那個中間人是女的,聽聲音年齡已經不小了。”
“我問常昆局長,既然連面都沒有見過,你憑什么相信那個人就是市領導,而且還是現任的市領導?有沒有可能是個騙子呢?常昆局長說,事情得從四年半之前說起,有一天,市里召開市四套領導班子全體會議,他作為市政協副主席也參加了會議,會議結束以后,他正要上車回家,才發現他隨身帶著的公文包不見了。常昆局長說,當時他臉都嚇白了,因為公文包里有一個小本子,小本子上記著他這些年來的收錢記錄,每一筆錢,都附記著送錢人的名字、職務和時間及因何事送錢,連尚未將錢送來的都記得清清楚楚。”
“常昆局長說,這正是大意失荊州,這個小本子平時就存放在家里的保險箱里,只是那天他老婆出門早,把保險箱的鑰匙帶走了,他才臨時將小本子放在公文包里,準備開完會再去找他老婆,可沒想出出了這么一個意外。常昆局長急急忙忙跑回會議室,發現公文包已不翼而飛,找遍會議室所有角落,也不見公文包的影子,詢問當時參會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說根本沒有看見什么公文包,這時他就肯定,公文包被人給順走了。”
“我對常昆局長說,市四套領導班子會議,肯定還包括檢察長和法院院長,再加上工作人員,至少有四十幾人,你憑什么說一定是某位市領導,也有可能是工作人員,最有可能的是坐在你身邊的參會人員。常昆局長說,工作人員是不敢拿領導的公文包的,頂多撿到了交給領導,坐在身邊的人也不會,大家都是領導,都是老同志,撿到包也會及時歸還的,也不會翻包里的東西。所以,常昆局長得出結論,公文包被有心人拿走了。”
“常昆局長說,提心吊膽了兩天,果然接到了一個匿名手機發來的短信。短信上說,已發現了小本子上的秘密,但不想告訴別人,更不信告訴組織,只有一個要求,大家一起發財。常昆局長答應了對方的要求,每個月給對方五十萬元,連討價還價都沒有。對方要求,只要現金,不要轉帳,每個月的一號二號三號是送錢的時間,將錢送到花園小區,那座下面開著超市的居民樓,五樓與六樓之間的一個消防專用箱,那是一個已經廢棄的消防專用箱,把錢放在那里后,對方自會派人取走。”
“對方按照約定,將公文包寄還給了常昆局長,小本子沒有還,還回來的是小本子的復印件,這也就是說,把柄著著實實落在了對方的手里。常昆局長不敢反抗,只得每月乖乖的送錢,當然,常昆局長也在暗中查過,但對方非常警覺,發現常昆局長在暗查,馬上警告了常昆局長,從那以后,常昆局長就更不敢了,以后再也不敢有類似的舉動。”
“我對常昆局長說,按照小本子丟失的情況,應該可以判斷,拿走小本子的人,十有八、九是市四套領導班子里的成員。但是,四年半前那四套領導班子全體成員,至今僅有約四分之一已經落馬或去世,除了這四分之一,另外的三分之一有二十幾個人,他們即使退休或調離,還是有可能收錢的,你憑什么肯定地說,這個市領導一定是現任市領導呢?”
“常昆局長說,這是我試出來的,我雖然老了,但我還沒傻。每次去市行政中心大樓開會,特別是開市四套領導班子聯席會議的時候,我都會拿我的公文包去試,一年好幾次,從來沒有間斷過。但這幾年來,我一直沒有發現異常,可我堅持著試,直到不久以前,應該是市兩套班子調整以后,一次市兩套班子擴大會議,會議結束以后,我又一次將公文包落在會議室。半個小時以后,我回到會議室找我的公文包,我發現公文包雖然還在,但被動過了,我當時就懷疑,動我公文包的人,應該就是我要找的那個人。”
“常昆局長說,這還不算,我還沒回到家,就接到那個中間人的女人的電話。那女人在電話里斥責說,不想進監獄的話,以后就別玩小兒科的游戲。那女人還警告說,以后要是再這么做,就把你那個小本子交給紀委和監察委。常昆局長由此判斷,這個人參加了這次市兩套班子擴大會議,不但是市領導,而且還是現任的市領導。”
“我和常昆局長一起分析過,四年半前是市領導,現在還是市領導的人,只有浩東書記你、市人大主任江帆、市政協新任主席馮興貴、代理市長李繼國、市委副書記閻芳、市委宣傳部部長王偉明、市人民武裝部部長常達林、市委秘書長兼市委辦公室主任李瑩、副市長陳修杰、副市長吳俊奇、副市長陳洋,那個神秘的人應該就是你們十一個人中的一個。”
這時,市紀委書記沈騰打來了電話,“浩東書記,我和楊凌局長已經準備就緒,現在是否可以開始行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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