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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之鄉土懶人 第七百四十四章 馬蜂全部消滅
“我的,我的。”
鸚鵡“櫻櫻”可是知道這蜂后可是好東西,無恥地宣布所有權了。
其它的鳥兒或許對這個大馬蜂蜂后沒有什么興趣,也就不跟鸚鵡搶食物了,都飛走了,在整個島嶼附近尋找落網的馬蜂。
葉榮耀看了眼,正在興奮地和七彩文鳥一起分食蜂后的鸚鵡,就不再理會這邊了。
畢竟今天的目的就是把馬蜂給消滅干凈。
葉榮耀的目的就是消滅躲在隱蔽的地方,鳥兒難以發現的地方。
葉榮耀通過探測術,很快在陰暗的地方,找到了一只躲避在那里的馬蜂。
“小金,那邊。”
葉榮耀在腦海里向金剛神蟻“小金”下達命令。
“小金”閃電般飛到那個角落,在那只馬蜂還沒有反應過來,一口就咬死那只馬蜂。
“那邊一只。”
“那個草叢里有兩只。”
別看這“小金”個頭小,可是厲害啊,基本上都不等那些馬蜂反應過來,都已經一命呼呼了。
葉榮耀的院子里,無論是空中,還是地面,還是樹林里,一群群地鳥兒在捕食馬蜂,當然對于鳥兒來說,是分不出什么是麻煩,什么是小蜜蜂的。
于是除了馬蜂外,其它的蜜蜂就算是遭受無妄之災了,也被這些鳥兒追殺殆盡。
在葉榮耀和“小金”的合力下,島嶼上的邊邊角角的馬蜂也被消滅了,葉榮耀坐船來到自己的院子面前,仔細地探查個遍,直到再也沒有發現一只馬蜂為止。
除了自己院子,自己家籬笆墻周圍一千米的范圍,葉榮耀也仔細探查一遍,直到確定再也找不到一只馬蜂為止。
等完全消滅這些馬蜂,已經是下午兩點鐘了,需要這么久時間,主要還是葉榮耀每過半個小時都要休息一會兒,要不然的話,就會出現頭暈暈的現象。
“去找你女主人吧。”
葉榮耀對“小金”說道。自己不在柳箐箐的身邊,葉榮耀還是擔心柳箐箐的安全,所以確定消滅完馬蜂后,葉榮耀就讓“小金”回到它女主人那里。
雖然現在柳箐箐所在的位置,離自己家很遠,可是“小金”還是能通過一路氣息找到自己的女主人的。
“嗡嗡。”
聽自己主人的囑咐,“小金”閃電般地消失在葉榮耀的視線內。
如果比速度的話,葉榮耀相信,在地球上真的很難找到飛行速度超過這只金剛神蟻“小金”的。
“箐箐嫂子,我們去看看哪家衣服店去看看。”潘誠晨拉著柳箐箐的往另一家服裝店走去。
買衣服的是潘誠晨,畢竟她跟小肆兒的婚事就快來臨了,怎么地也要買兩套漂亮的衣服。
要知道在陽平縣結婚那天,不是都穿婚紗的,拜過天地后,很多新娘會換上自己漂亮的衣服給長輩們敬酒,畢竟穿婚紗走路、敬茶、送客人時,都很不方便。
“好。”
柳箐箐有些魂不守舍地應道。
現在柳箐箐還在想著自己男人在干嘛,是不是有危險,會不會被馬蜂給蜇到,萬一被蜇到了……
反正根本就沒有心思逛街。
“箐箐嫂子,你就不要擔心了,葉大哥你們厲害,肯定有辦法消滅馬蜂的。”潘誠晨見柳箐箐神情有些不安,就開口說道。
“是啊,嫂子,榮耀哥不會事的,不就是馬蜂窩嗎?以前村里經常有人去捅,也沒見誰有事情,更何況葉大哥那么地厲害呢。”
小肆兒說道。小肆兒對葉榮耀很有信心,畢竟在小肆兒看來,消滅馬蜂窩雖然有些麻煩,可也不是什么太難的事情。
要不然榮耀哥不然自己去弄掉這個馬蜂窩,小肆兒覺得自己也能輕松地滅掉這個馬蜂窩,最多到隔壁村養蜂人那里借一套防護工具就好。
“我也知道,可我就是有些心慌慌的。”柳箐箐說道。
“你這叫關心則亂,箐箐嫂子,葉大哥不會有事的,你還是幫我挑選下衣服,你覺得這件衣服怎么樣?”
潘誠晨從邊上拿過一件大紅的衣服,像柳箐箐問道。
“太紅了點。”
柳箐箐看了一眼說道。
“哦,我再換……咦,箐箐嫂子,你衣領好像有只螞蟻爬進去,好像是金色的。”
潘誠晨剛好看到“小金”飛停在柳箐箐的衣領位置,然后快速地爬到衣領的折彎處看不到的位置。
潘誠晨有些疑惑,自己是不是眼花,畢竟剛才看到的螞蟻是金色的,這一點潘誠晨很肯定。
可是這世界上存在金色的螞蟻嗎?
所以潘誠晨覺得自己眼花的可能性比較大,只是一只普通的大螞蟻,被自己看成了金色了。
“金色螞蟻?你看到金色螞蟻在我衣領里!”
柳箐箐有些激動地說道。
畢竟如果“小金”回來了,就代表自己男人把馬蜂給消滅了,自己就不用擔心受怕了。
“是啊,是有一只大螞蟻爬到你的衣領上,是不是金色我不知道,箐箐姐,我幫你把它給抓出了吧。”
潘誠晨說道。這螞蟻在身上也是很難受的事情,要是咬上你一口,也是很疼的。
再說了,這年輕的女人身上最怕這些小昆蟲之類了,還好是螞蟻,要是蜘蛛、娥這些昆蟲的話,潘誠晨可是碰都不敢碰。
“不用,小金是我的寵物。”
說著柳箐箐伸手到衣領的位置,柳箐箐帶著“小金”這么久了,當然知道這“小金”的習性,知道它一般會在自己衣領哪個位置。
“小金”見自己女主人的手,明白女主人的意思,快速地爬到柳箐箐的手指上。
“真的是金色的螞蟻?”
潘誠晨吃驚地看著柳箐箐手上的金色螞蟻,這是潘誠晨第一次見過金色的螞蟻。
“它叫小金。”
柳箐箐開心地看著已經爬到自己手心上的“小金”,“小金”肯定是自己男人讓它過來保護自己的。
“箐箐嫂子,你怎么養一只螞蟻寵物啊?”潘誠晨吃驚地看著柳箐箐問道。
見過養狗、養貓當寵物的,也在電視里看到養蜘蛛、養甲殼蟲當寵物,就是沒有見過人養螞蟻做寵物的,還帶在身邊,還不擔心它跑掉。
“這是我老公送我的。”柳箐箐說道。
“葉大哥,就送螞蟻給你當寵物?”
潘誠晨有些無語了。這位葉大哥也太荒唐了吧,怎么想到送一只螞蟻給箐箐嫂子當寵物呢,這怎么養啊。
“嬸嬸,我也要看,我也要看金色的螞蟻。”
小夢夢拉著柳箐箐的衣角說道。小夢夢沒有見過金色的螞蟻,特別地好奇,想看看。
“就是它,它叫小金,很聰明的螞蟻哦。”
柳箐箐蹲下身子,把手心上的“小金”遞給小夢夢看。
“嬸嬸,這螞蟻好漂亮啊。”
小夢夢盯著“小金”看了幾眼后,對柳箐箐說道。
“是很漂亮,是你榮耀叔叔送給嬸嬸的。”柳箐箐說道。
“嬸嬸,我也要金色的螞蟻。”小夢夢說道。
“金色螞蟻沒有了,就這一只。”
柳箐箐說著,就把“小金”重新放到衣領位置。
這只“小金”,是自己男人送給自己,專門保護自己的,柳箐箐絕對不會送人的。
“箐箐嫂子,你把螞蟻放在衣領上,萬一它跑了,或者咬你怎么辦?”
潘誠晨有些吃驚地看著柳箐箐把金色螞蟻放在她自己的衣領位置,不由地有些擔心地提醒道。
“不會的,小金很聰明,不會跑的,也不會亂咬人的。”柳箐箐很肯定地說道。
“好吧。”
既然柳箐箐都這么說了,潘誠晨也不在說什么了,畢竟這種金色螞蟻是那個神神秘秘的葉大哥送的,或許有它不凡的地方,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
“晨晨,這件粉紅色的衣服挺適合你。”
為了不讓潘誠晨再圍繞“小金”說下去,柳箐箐拿起一件粉紅色的連衣裙對潘誠晨說道。
“真的。”
潘誠晨開心地拿著粉紅色的連衣裙在自己的身上比劃,覺得也挺不錯的,不像自己剛才選的大紅色的連衣裙,太紅艷了。
“真的,你穿上試試不就知道了嗎?”心情大好的柳箐箐笑笑地說道。
買完好衣服,已經是下午三點多了,沒有葉榮耀在身邊,柳箐箐對這種逛街索然無味,雖然有這么多人陪著自己逛街,可是柳箐箐還是沒有什么安全感,
柳箐箐想回家,想回到自己男人的身邊。
所以等潘誠晨買好衣服,柳箐箐就提議回去。
現在葉榮耀不再這里,按身份,柳箐箐最大,她要回去,大家都不會有什么意見來的。
“箐箐嫂嫂,我買衣服,卻讓你付錢,我……”
“不要提錢的事情了,你葉大哥說了,今天的所有消費他包了,我要是不給你付款的話,我回去會被你葉大哥罵的。”
柳箐箐打斷潘誠晨的話,說道。
“漂亮的姑娘,你行行好,給點吃飯錢吧。”
幾人剛走出萬達廣場大門,一位七十多歲,穿著破破爛爛,滿頭白發的老婆婆拿著一個鐵碗就到柳箐箐面前,對柳箐箐幾人乞討道。
手上的鐵碗里放在一些硬幣,還有幾張一塊、五塊錢的紙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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