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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地下道

作者:白雨涵  分類: 都市 | 都市生活 | 白雨涵 | 重啟高一 | 更多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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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啟高一 第138章 地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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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看完后,確定沒有問題,雙方爽快簽字。

簽完字后,張大胡子笑說:“我們工作室下一步片子,就拍《射雕英雄傳》,所以最近兩個月,先把劇本寫好,還有選角和場景,前期工作都要準備好。劇本我交給了于敏負責,小張你是作者,你得幫我們把好劇本這一關。”

“張導客氣了,這是我的小說第一次改編成影視劇,我比任何人都重視,希望到時候大家能求同存異吧,爭取制作出一部精良的武打片。”

“對,求同存異。”張大胡子跟張全順碰了一下杯子,說,“全順,你兒子不簡單啊,我剛開始把他當個小孩看,但是現在,我都差點忘了,他才十七周歲對吧,比我家丫頭還小三歲。”

張全順被工作室的人,挨個敬了一杯,喝了不少酒,舌頭都有點大了:“這小子我都沒辦法把他當兒子看,有時候我覺得他倒像是老子,老氣橫秋,說寫小說就寫小說,說出名就出名了。我這個做老子的,滋味莫名啊。”

趙劍啃著雞爪說:“那也是你教的好。”

張全順轉眼看了看正慢條斯理啃著烤鴨腿的張譚,雖然他嘴上說著自己被兒子比下去了,但心里面得意著呢,當下謙虛說:“唉,我教了他什么,都是老師教得好。”

張譚其實有點不好意思。

多大個人了,還被當孩子一樣夸來夸去,的確難為情。不過這也無奈。誰叫他才十七周歲。遇到年長的人,工作往來時可以在商言商的平等交際,但私底下飯局應酬,免不了要擺出晚輩的姿態。

索性就裝作聽不見,吃自己的。

“北亰烤鴨,味道真不錯。”

一頓飯吃了兩小時。

散席的時候,張全順已經酩酊大醉。

好在張譚身體完全長開了。獨自一人就將張全順攙扶進了賓館里。這是一家四星級賓館,張譚和張全順住一間房,當初張全順為了省錢,要求的。

給老爸留了張“我出去逛逛夜景”的字條,張譚就離開了賓館。

來到光怪陸離的北亰街頭。

這里是北亰三環。

張譚上輩子出差時,來過一次北亰,但匆匆來匆匆離開沒有多逛。北亰對他來說,依然是那個小時候特別著迷的地方,北亰有什么。有烤鴨,有長城,有人民英雄紀念碑,有天安門和故宮,還有毛爺爺。

以及張譚比較向往的北亰電影學院。

街燈將他的影子拉長又縮短,不斷的重復這個過程。

即便是夜晚。

依然能感覺到夏天的熱浪。

在路燈下面。來來往往的行人中。頗有一些穿著短褲t恤的美女。

在這里、在這個時刻,誰也不認識他。

所以他也就放下姿態,吊兒郎當的邁著八字步,欣賞擦肩而過的美女。張譚喜歡的女生類型,是豐腴有型的那一款。他之所以對高中生沒興趣,就是因為高中生都瘦瘦的像是小蘿卜頭,沒有能誘.惑他的動人胴.體。

俗話說,二十歲的小伙看臉,三十歲看胸,四五十老爺們看腿和腰。

張譚也是早早過了看臉的標準。

“呵。不知不覺重生有兩年整了吧,靜下來想一想,時間還真是過得飛快。我和自己年輕的身體,融合的很快,和這個社會也融合的很快,甚至于有時候,我都感覺到,我就是這個時代的人。”

可能是晚上喝了一點酒,張譚突發的感慨萬千。

“盡管還很微不足道,但是我也努力在這個世界里,烙下屬于我的印記。”

晃晃悠悠。

走到了一座地下道。

明亮的日光燈,讓地下道明亮如白晝,行人很多,三三兩兩結成對。

里面有個街頭歌手,正抱著吉他,一只腿撐地,一只腳往后伸搭在墻上,甩著長頭發,用沙啞低沉的聲音唱著:“夏天夏天悄悄過去依然懷念你……”

他的歌喉很不錯,音質很出色。

但一首《粉紅色的回憶》,卻被他用各種炫技的方式,唱得驚悚不已。

行人紛紛避退,他還自以為是的陶醉著。

腳尖處,放一只鐵皮罐子,里面只有散落的幾張五毛一塊的票子。

挺失敗的一個街頭歌手。

張譚走過去,也是無聊到了極點,竟然嗓子癢癢的想要一展歌喉:“喂,兄弟,吉他借我行么,我也來唱一首。”

街頭歌手再次甩了甩頭發,用不屑的眼光看著張譚:“哪來的小孩,一邊去,不要擾亂我的音樂創作。”

張譚翻了白眼,你丫這也叫音樂創作,不是把甜蜜的歌唱得驚悚就是創作了。

想了想,從兜里掏出來十塊錢,放在鐵皮罐子里:“十塊錢,我唱一首,怎么樣?”

街頭歌手低頭看了看,依然很不屑的說:“切,有點錢了不起啊,音樂不是用錢能買到的……給你,就唱一首啊。”

嘴上不屑,行動上卻不遲延,街頭歌手將吉他遞到了張譚的手里。然后彎下腰,從鐵皮罐子里,把十塊錢撿起來,揣進了兜里。

“你應該把大錢擺罐子里,這樣別人才會覺得你唱得好,有人捧場。只留著一塊五毛的小錢,誰稀罕你啊。”張譚忍不住傳授了一點生意經。

“我還用你說?”街頭歌手沒好氣的說,“趕緊唱完,別耽誤我的音樂創作。”

一邊說著,一邊很順從的從兜里把三張皺巴巴的十元錢,放在了鐵皮罐子里。

張譚對此,只是搖頭笑笑。

他就是興致上來了,過來彈彈吉他唱唱歌。

當當當。

手指在吉他上。隨便的撥弄了一下弦。試試音準。

旁邊的街頭歌手,又沒好氣的說:“你會不會彈吉他?”

張譚沒理他。

而是抱著吉他,調整好自己的狀態,看著走過來走過去,卻對這邊絲毫沒興趣的路人,緩緩地彈起了吉他。

對他自己來說熟悉,對別人卻陌生的旋律。緩緩地傳出來。

短暫的前奏,張譚張口開始唱了。

“那是我日夜思念深深愛著的人啊,到底我該如何表達,她會接受我嗎。”

清脆干凈的歌聲,霎那間將眼神不屑的街頭歌手給震住了。

這是一首從第一句起,就能深深吸引人的歌。

“也許永遠都不會跟她說出那句話,注定我要浪跡天涯,怎么能有牽掛。”

唱著歌,張譚仿佛回想起了上輩子的嬉笑怒罵人生。

即便是個小人物。也有自己的愛恨與夢想。

那準備直接飄過的路人,有三個女生靠得很近,聞聽歌聲,忽然很驚訝的轉過頭,找到了正在彈唱的張譚。

駐足腳步,繼續聽著張譚的歌聲。

張譚微微瞇起眼睛。昂起頭。看著地下道頂上的日光燈,穿過光暈后面,仿佛是另一幅畫卷:“夢想總是遙不可及,是不是應該放棄,花開花落又是一季,春天啊你在哪里。”

街頭歌手不屑一顧的眼神,早已經丟掉了。

聽著張譚唱歌,目光里滿是驚訝。

而這一句過后,他渾身一震,雙眼頓時失神。似乎想起了自己的過往。夢想遙不可及,所以他人才會在地下道里,用音樂掙扎出一口飯吃。

路人一個兩個,一雙兩雙,圍了過來,安安靜靜的站在一米開外,圍成一個圈,聽著張譚認真唱歌。

吉他聲高昂了少許。

張譚深吸一口氣,音調也提高了許多:“青春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來不及道別,只剩下麻木的我,沒有了當年的熱血。”

地下道理的人越聚越多,越多人越是湊過來。

但是誰都沒有發出聲,只是那么站成一個圈,寂靜無聲的聽著場中,在吉他聲的伴奏下,干凈的歌聲。

帶著濃郁的情感,仿佛宣泄著什么。

“看那滿天飄零的花朵,在最美麗的時刻凋謝,有誰會記得這世界他來過。”

“轉眼過去多年時間,多少離合悲歡。”

“曾經志在四方少年,羨慕南飛的雁。”

“各自奔前程的身影,匆匆漸行漸遠。”

“未來在哪里平凡,啊,誰給我答案。”

當最后一遍旋律,隨著張譚收起吉他而結束,場外里三圈外三圈圍繞著的路人,忽然從安靜狀態中,爆發出了最熱烈的掌聲。

街頭歌手從未裝滿過的鐵皮罐子,第一次溢滿而出。

“這是什么歌啊?”

“太好聽了。”

“我眼淚差點都要掉下來。”

“喂,帥哥,這首歌叫什么名字。”

圍觀的人紛紛詢問,流浪歌手也振奮的看著張譚。

張譚微微一笑:“這首歌叫《老男孩》。”

理所當然,沒人聽過。

這個革命。

張譚也不詳細說,而是彎下腰,將自己之前掏出來的十塊錢挑出來,重新揣回口袋里,再將吉他塞給街頭歌手:“十塊錢我拿回來了,吉他還給你,沒意見吧?”

“沒。”街頭歌手頭似撥浪鼓一般搖動。

如此,張譚沖著還不愿意散場的圍觀路人們揮揮手,瀟灑的轉身朝前面走去。

“他不是跟你一起的嗎?”有個眼圈濕潤過的女生,詢問街頭歌手。

街頭歌手將鐵皮罐子抱在懷里,木然的回答:“不認識,他走過來,給了我十塊錢,說是要唱首歌。”

女生趕緊朝著張譚追去,一邊跑一邊喊:“喂,等一等。”

但是地下道的出口就是一段繁華的街道。

女生追出出口,只看到了華燈掩映下的夜晚漫步行人,各色的衣服包裹著高矮胖瘦,卻找不到那個有些削瘦的背影了。

愣了好一會,女生忽然擦了擦眼眶,然后大踏步走進了人群中。

這個晚上,她聽到了這輩子以來,聽過最好聽的一首歌,不僅僅是唱的好聽,而是歌詞仿佛道出了她這樣的北漂女孩的微妙心情。夢想遙不可及,是不是應該放棄?不知道,只想回去哭一場。

北亰的夜晚里,張譚悄悄裝了一次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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