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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巨星 004【全是算計】
林春明急匆匆地走向經理室,作為音樂公司的新人掘者,他自然不能大驚小怪地當面稱贊葉誠。但出了那個房間后,林春明卻失態了,因為走得太急太快,他差點在過道上崴了腳。
這足以說明,葉誠那三歌帶給林春明多大的震撼,當然這其中還有葉誠小小年紀帶來的沖擊。
“砰砰砰!”林春明在經理室的門上敲了幾下,也沒等里面有回應,他就直接開門進去。
劉經理本來臉色有些不悅,但看到進來的是林春明后,他立即換上笑容,問道:“林叔,你有什么事嗎?”
林春明三步并作兩步地走到劉經理的辦公桌前,遞上手機說:“劉總,你聽聽這三歌!”
劉經理很少見林春明這么急過,他好奇地點開音頻聽起來,聽完之后贊許道:“很不錯的三歌,誰寫的?”
林春明說道:“一個21歲的酒吧dJ,詞曲、編曲和演唱全都出自他一個人之手。”
“全能人才啊。”劉經理略微有些驚訝道。
林春明鄭重地說:“這是個非常罕見的創作型歌手,我建議公司馬上把他簽下來,免得被其他公司搶走了。而且,公司應該下大力氣包裝推廣他,這個年輕人很有潛力。”
劉經理蹙眉道:“先簽下來可以,不過力捧不力捧,先看看再說吧。”
林春明急道:“這個歌手很值得培養。”
劉經理反問:“我知道這個歌手值得培養,但培養出來做什么?你給他唱片嗎?你能保證專輯不賠本?”
林春明被問得說不出話來,他這時才想起來,公司早就轉型做網絡歌曲了。而葉誠的那三歌,更適合于傳統唱片出版的路數,走網絡渠道不一定能賺到錢。
劉經理連續幾個問,問完之后自己也嘆起氣來:“換做是1o年前,不,5年前都可以。5年前如果遇到這樣的創作型歌手,就算他長得再丑,我也會二話不說就把他簽下來力捧。但時代不同了,老林啊,你還記得去年公司給高飛的那張專輯吧?”
“當然記得,劉總你不用說了,我明白。”林春明郁悶地說道。
高飛是曾經紅極一時的天王級歌手,去年華巖音樂打算給高飛做一張2o年紀念專輯,主打懷舊和追憶。為了吸引年輕歌迷,華巖音樂還花18萬請名家打造了兩新歌。
這樣新老歌迷兼顧,又打著懷舊牌的天王唱片本該很賺才是,但最后華巖音樂公司卻足足賠了3oo多萬。
一個天王級別歌手出唱片都如此,更何況是葉誠這種新人。這與歌曲的好壞無關,純粹是市場問題,現在的傳統唱片市場已經死透了。
林春明哀嘆道:“太可惜了,多好一個苗子,生不逢時啊。”
劉經理想了想說:“這樣吧,先把這三歌買下來。至于那個新人,他的唱功還是很不錯的,如果他愿意走網絡歌手的路子,可以試著推一推。但現在先不要急,晾一晾他再說,可以安排一些小活動給他。”
林春明為葉誠爭取道:“《漂洋過海來看你》這歌,其實也挺適合網絡推廣的。”
劉經理笑道:“是很適合,所以我決定讓張藝軒來唱。”
林春明總算明白劉經理在打什么主意了,張藝軒是華巖音樂公司的一哥,在網絡歌手圈中與陳偉玲并稱為“南陳北張”。
華巖音樂公司根本沒必要去捧葉誠這個新人,那樣成本太高了,而且風險也大,能不能捧紅還兩說。最最穩妥的辦法,就是買下葉誠帶來的三好歌,拿給已經成名的歌手唱。
林春明卻跟劉經理想的不一樣,他說道:“劉總,葉誠絕對值得培養。我認為這種事不能拖太久,現在葉誠只有21歲,他的年齡正好可以用來做噱頭宣傳。以葉誠的才華,我認為他能展得比張藝軒更好,將來肯定會成為咱們華巖音樂的招牌歌手。”
“可張藝軒已經是公司的招牌歌手了!”劉經理止住林春明的話,“好了,你去把那三歌買下來。給價高點也可以,三歌給他兩萬塊,夠意思了。那個葉誠可以先簽進公司,觀察一段時間再說。他不是創作能力強嗎?就先讓他多寫幾好歌出來。這種新人我見多了,做夢都想著出名,隨便給他一個什么承諾,你讓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
作為藝人曲目部副總的劉經理,他考慮得更多,推廣一個新人動輒數十上百萬的費用,而且還不一定能捧紅。不如直接把好歌買下來給成名的歌手唱,這樣可謂一舉兩得,既降低了新歌推廣、行的風險,又能用一好歌來提升公司當家歌手的名氣,實現利益的最大化。
而林春明的工作是負責為公司掘潛力新人,他從自身的職責考慮,則認為應該盡快力捧葉誠,當下據理力爭道:“劉總說得很有道理,但那個葉誠真的非常有潛力。他能唱能作,而且長得也不賴。我混音樂圈幾十年,這樣有潛力的歌手,一個巴掌都數得過來……”
“我知道,”劉總理打斷林春明的話,“我不是說不捧他,而是現在時機還不到。你先去把他簽下來,防止被其他公司搶走,只要用合同把他捆住,你還怕這人飛了不成?千萬記住,那三歌一定要買下來。簽下那個葉誠后,也多讓他寫點好歌,公司會給他獎勵的。”
“好……好吧。”林春明欲言又止,他已經完全明白劉經理的意思。、
劉經理是想用一紙合同將葉誠給捆住,然后盡可能地壓榨他的創作才華。至于最后捧不捧葉誠,那就得看個人造化了,但現在是絕不可能將大量資源傾斜到葉誠身上的。
林春明對這種做法很看不慣,他認為完全是在糟蹋葉誠的音樂才華。但他只負責掘潛力新人,如果培養推廣新人卻不是他說了算,林春明對此也無能為力。
不僅如此,林春明還不得不做劉經理的幫兇,親自去忽悠葉誠簽下賣身合約。
再次與葉誠見面時,林春明已經換上了一臉和藹的笑容,他說道:“葉誠,我剛把你的歌給劉經理聽了,他認為寫得不錯、唱得也好聽。你有沒有興趣成為華巖音樂的簽約歌手?”
葉誠心頭一喜,連忙點頭說:“謝謝林叔,我愿意加入華巖音樂公司。”
“那好,你先等一下,我去讓法律部的人給你起兩份合約。”林春明滿臉和藹的笑容,看起來親切得如同鄰家老大爺
林春明離開之后,柯良卻把葉誠拉到一邊,低聲說道:“有些不對勁,你待會兒簽合同的時候要注意點。”
“怎么不對勁?”葉誠稀里糊涂地問。
柯良說:“林老頭的態度有點反常,他這人是個老狐貍,看起來平易近人,其實很不好說話的。這次他表現得太急了!”
葉誠心想:也許是因為我的歌太優秀,林叔迫不及待地想簽下我。
柯良見葉誠心不在焉,似乎不相信他說的話,只好道:“反正你自己拿主意吧。我最后提醒你一句,無論哪家音樂公司,新人合同都是無比苛刻的,你最好想清楚了再簽。因為你是我帶來公司的,萬一哪天后悔,可別怨我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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