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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我為王 第1049章 ”禁酒時代“
大理寺,是趙國的法律機構,得名于曾經擔任過“理官”的嬴姓祖先皋陶,他是趙國在維持禮制的同時,大力提倡“法治”的傳統依據。#雜ㄨ志ㄨ蟲#擔任大理的是鄭國人鄧析,又被稱為“大理寺卿”,他每天過手的案子數以十計,其下屬的各片區理官更是要負責數不清的訴訟小案,計然又不負責法律,豈能知道趙侯說的是哪一件案子?
卻聽趙無恤說道:“計相應當記得,因為天災,國內糧食吃緊的緣故,寡人在去年出臺了一項法規,效仿夏禹和周公旦,除了官方宴饗外,嚴禁國內釀酒、賣酒……”
中國的酒傳說源遠流長,有說是黃帝時期的杜康所釀造,此說太過久遠無從考證。到了夏代,相傳大禹之時,有匠人儀狄造酒,作為貢品獻上,夏禹品嘗后感覺此物滋味十分美妙,便當成水一般一口接著一口地喝,不知不覺喝醉了。等他清醒后卻勃然變色,讓人將所有的酒都扔掉,并預言道:“后世必有以酒亡國者!”
果不其然,后世夏桀、商紂的亡國滅邦都與酒精有脫不開的關系。或許是太過迷醉昏聵,或許是長期浸泡在青銅酒器里的綠酒包含了大量重金屬,讓他們的身體垮掉,精神也陷入了癲狂。
總之酒這東西,少飲能讓人愉快,但是心中的欲壑一開,便萬難填充,古人開始意識到,對這種東西,必須加以遏止。
于是殷周革命之際,周公旦就在《尚書·酒誥》中留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份禁酒令。周公反感商紂王時期那種“庶群自酒,腥聞在上”的頹廢社會風氣,有鑒于其亡國的教訓,規定民間無故不得“群飲”,違者則“盡執拘”,平時則只許在特定禮儀場合,在遵守飲酒之德的情況才可暢飲。
這條誥令雖然沒多久就廢棄了,但其精神不斷得到重申。進入春秋之后,諸侯國也時常有禁酒之事,不過除了避免群飲亂德,酒醉誤事外,更多還是由于實用性的目的:節約糧食。
先秦時期,中國果酒不太發達,酒一般而言都是用五谷釀造,需要消耗大批糧食,而頻繁的戰亂和自然災害會使糧食大幅歉收,這就常常出現民間飯都吃不上了,貴族卻還在大肆釀酒飲樂的情形。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這無疑是趙無恤不想看到的,于是去年,他下令國內不許造酒販酒,并讓鄧析出臺法令:“三人以上,無故群飲,罰錢三百”!
趙國在還沒建立前,已經儼然進入了一個“禁酒時代”。
對此,趙無恤一開始是自我感覺不錯的,不單因為同時代的晏嬰等人多次站出來提倡飲酒要節制,最好是禁止酒類釀造販賣,更因為歷史上的趙襄子,也是個出了名的酒鬼。
無恤記得自己曾看到過一篇小寓言,說是趙襄子在戰勝知伯后志得意滿,徹夜飲酒狂歡,五天五夜沒有停止,還恬不知恥地對侍從炫耀說:“孤真是非同常人啊!喝了五天五夜的酒,卻一點醉的感覺都沒有!”最后還是近侍優莫說他:“主君再努力一吧,就能趕上飲酒七日七夜不止的商紂了。”這才把趙襄子嚇醒。
如今趙無恤在民間禁酒,官方也減少對酒的需求,一方面能節約糧食用于戰爭,另一方面也能與歷史上的“他”有所不同,是一種自我肯定。
然而在實行快一年后,趙無恤赫然發現,這條禁令根本就沒什么卵用……
雖然街市上的酒肆是消失了,但只要微服到市場周圍看看,便能發現,光是鄴城周邊的鄉邑、里聚,就有數百個私人釀酒坊如同雨后春筍般出現,雖然都是藏在家里的小坊,所釀之酒不多,但合在一起就是一股洪流。
想到這里,趙無恤便無奈地對計然說道:“從禁酒令下達以來,市場上的酒就從來沒斷絕過,就在年前,鄴城令派人去周圍鄉里中暗訪,便順藤摸瓜找到了幾個大酒坊,都是周邊豪長資助的,甚至還有官吏牽連其中,而私下飲酒者也層出不窮。”多的不說,不少在戰爭期間立下軍功的將士就曾在禁酒期間于鄴城家中大醉,外出嬉鬧,被執金吾抓了。
“雖然大理寺已經審理此案,沒收釀酒器具,對群飲者罰錢,并將知法犯法,勾結私酒坊的官吏一律廢黜不再任用。但都城腳下如此,郡縣上更不必說。”
計然認可地點了點頭,如今這項禁令已經完全流于形勢了,這一法令制定的出發點是因為認定“節約糧食”,但實施的結果卻事與愿違。
禁酒之后,因為販賣私酒的利潤很高,地方豪長、富商爭相釀酒,糧食非但沒有節省,反而耗費得更多,甚至催生了郡縣上的有組織犯罪。其中以東陽、河內等富庶地區更甚,寄托于邊關幾而不征,魯衛那邊也有私酒流入
在吃了這次虧后,無恤也明白過來,在華夏這樣一個追求現世福祉的社會中,無論出于道德、政治甚至是人命關天的理由,再嚴厲的禁酒令也不可能持久。后世的禁酒者如商鞅、漢文帝、曹操、劉備等,無一不以失敗告終,不得不向現實讓步。
因為民眾飲酒的需求是根本壓制不住的,春秋之際飲酒之風盛行,已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逢年過節,只要家境不太困難,勞累了一年的人們都希望能喝點小酒,手舞足蹈一番,至于釀造這口酒的糧食會不會是百里外饑民活命的口糧,飲用者并不在意。在亂世里,飲酒還尤其能安撫人心。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怯于禍患,只能借酒醉忘掉現實……
在這種情況下,酒自然就禁而不止了。
于是趙無恤對計然說道:“故而寡人覺得,既然酒難以禁止,其實可以換一種辦法,既能遏制私釀的風氣,還能讓府庫增加收入。”
計然是財政經濟上的行家里手,立刻會意,笑道:“君上莫非是要在趙國實行半禁半馳,民間禁止釀造,只由官府實行酒類專賣?”
趙侯無恤元年一月,為了順應舉國同慶的氣氛,趙無恤通過大理寺宣布:解除去年頒布的禁酒令!
一時間,民間各處富戶、中人之家交相舉杯慶賀,大夫和官僚、軍吏們也在對這項舉措拍手叫好之余,也大大方方地抬出了家里地窖中藏了很久的酒水,準備開懷痛飲。
然而他們高興得太早,這條政令還有后半截:“即日起,趙國實行酒榷!”民間禁飲法令解除,但禁釀之令仍在,私自釀酒的罪責更是加了一等,而官府將對酒類實行專營,以獨占釀酒和銷售的利潤。
對此,左史丘明的記載尤為精到:“自此,名禁而實許之酤,意在榷錢,而不在酒矣。”也就是說,名義上禁釀,其實又只許官府經營,目的是在從中抽稅,而不是禁酒本身了。
上頭嚴令之下,地方上也不再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而是雷厲風行地查出早就盯上的各處私釀,或收編或搗毀。一時間鄴城及各郡縣周圍的大釀造坊都清掃一空,隨之而來的,是酒肆重新開張,但擺上案幾的,都是打上了官府專賣標示的新酒。
對此,參與了私酒釀造販賣,現在又被抄家的貴族、豪長、官吏,投機商人們自然叫苦不堪,可酒水的消費者們對此還是持歡迎態度的。雖然官府專賣的酒比起私釀貴了一些,可勝在質量,尤其是那些外界不知其制法的烈酒、清酒,更能賣出天價。
這些酒榷收入對于入不敷出的趙國財政而言,猶如一劑強心針。酒榷政策實行后,僅僅是通過釀酒銷售,太府即可以獲得百分之二十的盈利。如果再加上高額的釀造利潤——官府的作坊每生產一千鐘釀酒,至少可得到二十萬錢的盈利,其收入無疑是一筆很大的數字,確實能夠解決財政上的匱乏。
二三月份時,在“寓禁于征”里嘗到了甜頭的趙國太府,又連續出臺了幾項專賣政策。
首先是重申了趙國幣制,以黃金和五銖錢為唯二指定流通貨幣,廢棄刀幣、布幣等幣種,嚴禁郡縣和民間鑄錢。這次幣制改革基本解決了私鑄銅錢、幣制混亂的問題,穩定了市場和流通。更重要的是,自此以后,不但是趙國九郡,連魯、衛也被剝奪了鑄幣的權力,轉由太府下轄的“鄴城三官”(鐘官、技巧、辨銅三官),分別負責鼓鑄、刻范和原料。趙無恤這是狠下心來要狠狠吃一筆鑄幣稅了!
與之同時進行的,便是更加霸道的改革:鹽鐵專營。
“鹽專營”,即趙國官府明確規定不論是太原的大鹵澤、河東的安邑池,乃至于各地煮出來的土鹽,統統屬于國有,販賣私鹽乃是死罪!在生產上實行官督民產,規定百姓在特定時間、特定地域煮鹽,交付郡縣的均輸官、平準官統一收購、統一運輸、統一銷售。
其實食鹽由國家專營,并非是秦漢才有的東西,而是管仲的創舉。
按照管仲“官山海”的理論,計然給趙無恤算了筆賬:“一個具有千乘兵車的大國,100萬的總人口,每人每月征收3錢,一個月也就300萬錢;但只要每升鹽加價1錢,按照戶籍實行計口售鹽,每月即可多得300萬錢,已等于每月3錢高額丁稅帶來的收入,就算打個折換算成糧食,也是一筆了不得的數量了……”
“鐵專營”與此類似,作為一種新興的產業,官府壟斷了境內大大小小的鐵礦,從開采、運輸、鑄造、售賣都排斥私人商販參與。使得這種趙國利器不會輕易流往境外,又能保證市場的壟斷,讓鐵價維持在和青銅差不多的價格。
簡單的橫征暴斂容易激起民變,但”鹽鐵專營“表面上并沒有直接征稅,不會引起人民的任何抱怨,達到“見予之形,不見奪之理”,是很高明的國家財政方式。
這些都是趙無恤和計然一起合計的,計然的經濟思想雖然重農,卻不排斥其他產業,他曾向趙無恤明確指出“富國非一道,無末業則本業何出?”
在計然看來,農業并非財富的唯一來路,工商業尤其商業同樣是富國強兵的源泉,如今在農業上暫時玩不出花的時候,趙國便從工商上找到了出路,達到了不加農稅口稅而府庫錢糧增加的目標。
雖然以趙無恤對歷史上“官營”,以及后世國企的一貫尿性了解,他自然也知道,在市場壟斷和監督難以落實到基層的情況下,這三種專營不可避免會產生種種弊端。可如今府庫枯竭近在眼前,就算是飲鴆止渴,他也只能執行下去,弊端之類的,只能期待在實踐的過程中慢慢細化規范,加以更改了。
有了這鹽、鐵、酒專營三管齊下的收入,計然今年的”量入為出“終于能順利地做下去了,但雖然開了源,在支出上,依然得好好合計一番,咎待解決的,就是對趙國建立過程里,有功將士臣僚的封賞了……在這方面,計然就插不上話了。
好在早在建國之前,趙無恤已經和董安于、郵無正兩位商量好了舉措。
二三月份,在有功將士的期盼下,與當世制度大為不同的趙國《軍爵律》開始頒布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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