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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首富 第210章 一日不見如隔三秋
清晨。
自然是還沒有入秋的清晨。
至少地上仍然看不到落葉。
不過少女的心,卻早已經像是墻角瘋長的藤蔓,蔓延著,爬上墻頭,爬上樹梢,看著遠方,卻看不見一絲熟悉的痕跡。
天空飛過幾只歸來的燕子,燕子飛得很低,甚至可以看清燕尾的羽毛,即將入秋了,或許,再過些時日,便看不到這些草燕。
古時候有美人如玉的說法,芊芊細步,略施粉黛便風姿搖曳,傾人城,傾人國。
坐在窗前默默無言,少女膚如凝脂,指如蔥白,明眸皓齒,時而淺笑,時而沉思,彷如病西子。
漂亮的眸子裝著淡淡的愁緒,好看的小酒窩并沒有旋成淺淺的笑,反而有些落寞。
陳夕雙手輕輕托著下巴,坐在窗前的書桌旁優優小說。
已經將近一個禮拜了。
初入懵懂的少女,心底的情思就像發酵了數十年粘稠的酒漿,愈發黏厚,便越發香醇,色澤白皙透徹,卻深不見底。
她不懂什么是眷顧,卻懂得沉淀在心底的思念,刻骨銘心,深深印在心底,印在眼簾。
就像昨日。
挽著手,輕笑著,羞澀著,靦腆著。
追逐在青青的草地,追逐在沒有花叢的燈前月下。
有人說,一日不見,便如三秋。
有人說,思戀久遠,便度日如年。
陳夕曾經看不懂這樣的華麗詞章,只知道婉轉了千百次,徒做傷悲而已,興許是為作新詞強說愁,又興許是比喻夸張只求風姿而已。
只是如今。
她卻有些心急呢!
似乎想到什么羞人的畫面,白皙俏麗的臉上突然多了一絲紅潤的色澤。
只是看著窗外的樹梢時,似乎怎么也看不夠,似乎掛在樹梢上的,那片藍的透徹的天空里,可以看到一個少年的影像。
簡單的書桌上,顯得有些凌亂。
這對于一向愛干凈的陳夕來說,似乎有些意外。
散落在桌上的紙片有些雜亂,雖然雜亂,卻干干凈凈,像極了女孩子的澄澈和文靜。
攤開的筆記本上空空蕩蕩的,不過如果細心去看,在右上角釘合的縫隙里,似乎寫著一個小小的名字。
“張晨!”
只有仔細分辨才能看清,似乎怕羞,又似乎怕被遺忘,很清晰,又藏得隱秘。
少女的心,總是這么令人捉摸不透。
這是一間很簡單的屋子。
自從兩年前拆遷后,陳夕便搬到了這里。
一家四口,簡簡單單。
位于二樓,并不朝陽的位置,采光性并不好,不過八十平的房間,父母,陳夕,還有那個并不令人討喜的兄長。
陳夕的臥房很簡單。
白色的墻壁顯然是施工結束那會僅僅按照工程合同規定涂上的一層白色墻灰,并沒有經過二次處理。
腳下的水泥地板也顯得有些粗糙,同樣是毛坯房原有的樣子,唯一改變的便是將施工留下的粉塵清掃了一邊,但是即使如此,房間的味道卻并不好。
簡簡單單的一張床,粉色的被套,粉色的床單,這便是一個少女的整個世界。
十五歲的陳夕。
已經在心底刻下了少年的名字,盡管還不夠堅定,但是對她來講,這彷佛是一個很美的夢,美得令人徹底沉醉進去,不曾想也不敢醒來。
偶然的相識,就像是一個意外。
她愛安靜,彷佛與這個世界的喧囂格格不入;他更張揚,就像是上演低調的奢華,雖然內斂卻像只驕傲的天鵝;她曾見過他的灑脫,他的自信,他的得意,甚至是每一次居高臨下,就像遠山,總是那么模糊那么遠而又那么近。
兩個格格不入的人卻慢慢地彼此問候,或者只是一次相遇,或者只是一個點頭,或者只是一次微笑,又或者僅僅只是一句問候,久之久之,便成了習慣,便成了彼此的默契。
習慣,是最可怕的施舍,默契是最美的毒藥,當習慣成了自然,當默契成了匯成了思想,一切便美得像是一個童話,令人沉迷,令人難以自拔。
當然,過去的九月。
那又是一個很美好的季節。
第一次牽手而沒有擁吻。
第一次擁抱而不是撫摸。
第一次凝視那雙愛笑而又充滿智慧的眼睛。
少女的心很小,小得只夠容下淺淺的愛,只夠放下一個名字,一個身影,裝不下再多的東西。
而時光,卻很長很長,彷佛度日如年,又似一日三秋。
此時。
陳夕總愛想,他在哪,是很遠還是很近。
鄉中的印象太過于深刻,以至于陳夕每每在腦中回憶時,總會想到張晨的一幕幕。
漸漸地,俏臉上就會慢慢綻開笑意,善喜的竊笑,她愛害羞,卻被張晨捉弄得沒了脾氣,彷佛理所當然,其實,只是她已羞成了習慣。
盡管很熟悉,但是陳夕卻并不了解張晨的家境,陳夕的生活很簡單,很少去過問這樣的瑣事。
事實上除了當年在鄉中入學時張文林去過鄉中以外,并沒有很多人知曉張晨的家世,除了幾個死黨以外,討論少年的成績,總要勝過討論其他的東西。
張晨的首都之行,并沒有來得及與她道別。
所以她忐忑,不安,就像受到驚嚇的小兔子,紅著眼,豎著美麗的耳朵,躲避著一切打擾。
西村胡同是一條很深很窄的的老街道。
白鶴拆遷重建的時候僅僅只保留了這條有著七十余年歷史的老街,興許是為了留個念想,也或者是為了留下一些沉淀。
整個胡同長約一公里。
胡同的兩側,都是古舊古舊的老房子,青灰色的瓦片,深色的墻磚,滾滾的原木做的屋橫,結實,耐用。
新的區政府動用了各種手段才讓住在胡同里的人家接受了統一整改的意見,這些房子都被重新修葺一新,古樸而現代。
胡同兩旁的小店,如今早已經變成了一道獨特的風景,安靜的茶屋,雅致的老書店,裝滿各色玉石的金銀鋪子,還有滿口吳儂軟語的茶鋪。
回來已是第二天。
張晨趕得很匆忙。
西村胡同口有一家賣水果的小店,鉆進去不過片刻,他便拎著好幾袋水果出來了。
第一次去陳夕家,張晨的目的很簡單,僅僅是看看同學而已,料想不會有太多的糾葛。
只不過他似乎忘記了自己不曾去過陳夕的新家,自從上次拆遷后,他隱約知道是在西村胡同口出口不遠的西村社區里,但是西村社區將近幾十個單元的住宅,想要找出這么個人來,恐怕還真不容易。
他似乎有些犯難了!
不過幸好,胡同口還有些老住戶仍然住在這里,陳夕家以前好像就是住在附近,料想是有人認識這一家人的。
所以張晨的運氣很不錯,當他問到第三家的時候,的確有人知道。
“陳夕?是不是那個扎個小辮子,高高瘦瘦的女孩子?”
張晨點了點頭。
事實上符合這個條件的女孩子沒有八百也有一千,但是人家就這個描述,他總不成要詳細描述一遍吧。
張晨似乎極力想從腦中想出一個比較獨特的特征出來,但是很無奈,好像高高瘦瘦扎個小辮子幾乎上已經讓他詞窮了。
“小伙子你等等,我先想想,前兩年我們這里拆遷,這老鄰居都搬得差不多了,要不是舍不得這三間老房子,我也走了。
陳夕—陳夕—我們這里姓陳的人還真不少,會是哪家的小姑娘呢,咦,我問你,她今年多大了?”
聽到這句話,張晨愣是差點沒被自己給笨死,竟然忘了這么重要的特征。
“哎叔,她今年應該十五六歲吧,今年剛剛進的百城一中!”
“哎呦,你這么一說我就知道了,向紅家的閨女吧,老聽向紅夕夕,夕夕地喊,這樣,你出胡同口往左拐,從西村社區的小門進去,大概走一百米,就能看到一個專門放垃圾的倉庫,她家就在那個倉庫旁邊,我記得當初分房子向紅還為了這個事吵了好幾回,肯定不會錯,你去找找。”
張晨說了聲謝就打算往胡同口走去,完了回頭那人又問了一句。
“小伙子,你去向紅家做什么?”
“叔,我是她家陳夕同學,上次我有事沒上課,來找她借書看看。”
撒了個小謊,也不等那人繼續嘮叨拔腿就走得飛快。
現在的大人,閑事總是管得太寬,正事總是躲得太快,當然,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走出胡同口順著那個方向事實上走了不到百米,張晨就看到了垃圾倉庫,只是在他從右側的巷道里進去的時候,剛好遠遠看到一個人影似乎從左側的巷道里走了過去。
順著垃圾站數過去,張晨卻又有些迷糊了,正好一個小男孩從樓下跑過來,張晨立馬逮住就問他陳夕家是不是在這里。
那小家伙指了指二樓就撒丫子跑開了。
咚咚咚!
咚咚咚!
門開了,不過不是陳夕,而是一個跟他差不多高的年輕男子,應該說是小青年才對,二十左右,模樣長得不錯,就是嘴角叼著的那根煙令他有些皺眉,
“找哪個?”
語氣比較惡劣,張晨雖然有些不喜,還是靜下性子開口了。
“這里是不是陳夕家,我是她高中同學,來借課本的!”
“陳夕不在家,你明天再來吧!”
說完就要關門。
張晨一把手推開,差點把那人推了一個趄趔。
“麻痹的,你有病吧!”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這是我買的水果,麻煩你轉交給陳夕,課本我改天再來拿!”
不等年輕人回答張晨就冷著臉下樓了,事實上他已經猜到了那個年輕人應該是陳夕的哥哥陳楓,一個曾經在鄉中時就耳有所聞的王八蛋。
張晨離開不過幾分鐘。
西村胡同口往西村社區的方向。
少女的身影有些孤單單的,安安靜靜的臉上沒有神采,低著頭一個勁地往回走。
而轉角處,張晨匆忙的身影卻剛剛消失不到片刻,等少女抬頭時,看到的,只是一片空蕩蕩的胡同口。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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