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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官 第七百四十章 三板斧(下)
方應物回過頭來,滿臉的輕慢不耐煩神色,口中帶著幾絲諷刺道:“余老爺還有什么話啰嗦?在下洗耳恭聽。[.”
不會怎的,余司務又是一股氣沖到腦門,隨即還是冷靜下來了。今天目的是激怒對方,卻屢屢被對方氣到,這實在不應該。
前兩板斧沒起到用處,還有第三板斧,余司務板起臉,厲聲喝道:“你懂不懂規矩?無論你過往是什么身份,此時就是歸街道廳管轄的差役!差役就要有差役的樣子,難道還要本官教導你么!”
“在下還真不知道有什么規矩?”
余司務立刻祭起吹毛求疵,繼續喝道:“你還問規矩在哪里?就說你身上所穿,綾羅綢緞也是你的身份所該穿的么?這樣的袍袖下襟,也像是差役所該有的么?”
方應物低頭看了看,“余大人的意思,是在下回去換了衣服?”
“不必了!”余司務站了起來,“汛期緊急,本官這就要去宣武門外西河督工。行水岔道淤積嚴重,疏通人手短缺,你跟著本官一同走罷!”
方應物愕然,幾乎不敢相信。原本以為對他這樣的體面人,當差也有優待,大抵是安排為書吏之類角色。卻沒想到,這余司務竟然直接讓他去當苦力。讓一個曾經中過會元,進過翰林,混過科道的清流人物去當苦力?這簡直挑戰大明朝的傳統三觀。
余司務走了幾步,卻見方應物一動不動,便吼道:“你耳朵聾了?進了這個門。規矩就是我說了算!不要拿你過往的資歷來顯擺,你以為你天生優越。人人都該讓你三分么?”
話說出來很解氣,余司務忍不住又多說幾句:“不要以為這世道就是眾星捧月都圍繞著你。照應你是情義,不照應你是本分!本官又不是你那不懂事的父母,沒有縱容你的義務!”
聽到父母二字,方應物從驚訝中回過神來,終于忍不住爆發了,一個箭步沖上前去,劈手揪住余司務,二話不受揮拳就打。
看著高高舉起、在眼中越來越大的拳頭,余司務毫無反抗的動作。反而毅然用臉去迎接。他心中只泛起一個念頭,五十兩或者更多的銀子到手了。
說時遲那時快,短短片刻方應物便將“毫無反抗之力”的余司務放翻在地上,繼續拳打腳踢。此時街道廳衙門里沒有別人攔著,叫方應物打得煞是痛快。
八十兩了,再堅持堅持是不是可以一百兩?余司務心里還在糾結著,正當此時聽到大門口傳來一聲暴喝:“住手!”
方應物停住手望去,卻見到個勁裝大漢不知何時站在門洞里,身后還有五六個隨從。便皺眉問道:“你是何人。敢管閑事?”
那大漢答道:“吾乃西城兵馬司捕頭,帶領甲夫巡街路過此處,便看你毆打官吏!”隨即也不等方應物在說什么,這捕頭揮手下令:“現行毆打官吏。先將這行兇人犯拿下!”
方應物大怒,稍有智商和情商的人都能看得出來,這捕頭絕對不是恰好路過。天下哪有如此巧合的事情!
再說在京師地面當捕頭,哪有不問是非來頭。就敢捉拿人犯的?一個敢于光天化日之下,在衙門里動手毆打官員的人。用腦子想想就知道肯定不是平常人,正常情況下,一個捕頭敢于連來歷都不問,便當場捉拿?
所以方應物百分之一百確定,今天絕對是有人設圈套,故意引誘自己入甕。前面有余司務故意尋釁,后面有兵馬司捕頭甕中捉鱉。
而且方應物還能料想到,對方肯定不止設下一種圈套,自己躲開這個就有另一個,假如自己不吃挑釁,老老實實跟著去工地,那也有別的圈套等著自己。
方應物便上前道:“在下方.......”那捕頭擺擺斷了方應物道:“在京師捉人,沒有不想方設法套關系的。我只問你,你可有官身?還是內監?”
方應物搖搖頭,他確實不是官身也不是太監。那捕頭便道:“那就沒什么可說的了,跟我們走一遭!除非兵馬司管不到你的身份,只要你是民籍,就得服管!”
方應物冷笑道:“閣下不必對在下身份裝糊涂,當真不肯通融一二?”那捕頭很正直的答道:“若隨便一人都要通融,那還怎么辦案!”
幾個甲夫涌上來按住方應物,方應物猛然一甩手,那捕頭叫道:“你還想反抗官差么!”方應物咬牙切齒道:“很好,我跟著你們走就是!”
那捕頭松了一口氣,目標還是落在了自己手里,看來這事也不算太難辦......
此后方應物因為毆打他人,被兵馬司捕頭捉拿入獄,登時引起了軒然大波。方應物蹲監獄也不是第一回了,但這次和以前下詔獄可不一樣。蹲詔獄是榮耀,是士人的勛章,可是因為行兇傷人被抓進普通監牢候審,這算什么?
有巡城御史礙于交情快馬加鞭前往營救時,卻被兵馬司告知,已經將方應物轉移到順天府大獄里了。
消息再傳出來,頓時讓人感到方應物兇多吉少。因為在京城司法權的衙門不外乎都察院、刑部、大理寺、順天府、錦衣衛鎮撫司這幾處,而其中的順天府據說是首輔萬安一系的地盤。
所以方應物進了順天府大牢,怎么可能討得了好?更別說方應物是在行兇現場被當場捉拿,又不再具備“刑不上大夫”的資格,如果嚴格遵照“毆打官吏”的律例處置,肯定是審問判刑了,和其他沒有背景的平民百姓一樣。
上次方應物打了人,搬出“議功”這條來救命,這次難道還想故技重施?但問題是,議功的前提是你要有“大夫”身份,而且功績還要被官方(也就是天子)所承認,而現如今的方應物顯然不太具備條件。
說到底方應物如今就是個平民身份,名聲再大也要看別人買不買賬,別人買賬,方應物自然可以享受士人待遇。但遇到不買賬的,硬是把他當百姓對待,這名聲毫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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