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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斗在新明朝 四百八十八章 最權威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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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佑神平其神的一劍西來,不只是丁運使呆住,整個文華殿中一大半人全都呆住。
能進這個殿的,聰明人還是占了多數,迅速的聯想到了所有該聯想的事情。這是項莊舞劍,志在沛公!嘴里審的是案犯,眼中瞄的卻是內閣那個空位,難怪他一開始就提出了要么處斬要么輕放兩個選項,原來后手在這里。.
卻說李佑對丁前運使的質問,頗有一聲平地起驚雷的效果。如果是在數日之前的大諫議氛圍下,慷慨ji昂的李大人無論做出什么出格舉動,只怕都不會讓人太過于震驚。
但他最近十分平靜,深居簡出閉門謝客,很有繁華過后皆云煙的態勢。朝中上下皆以為他要低調一段時間修身養性了,鹽案估計也是想法子草草結案。
故而今天李大人在廷鞠上突然發力,幾乎讓所有人都深感意外。本以為此次廷鞠只是個過場,廷推大學士才是重頭戲,但現在看來,廷鞠在李佑手里絕對不是過場。
幾道憤恨的目光如同閃電,射向左都御史江辛岳,是他將本案交與李佑的!明知李佑最擅長翻云覆雨,你還給他這個舞臺,簡直唯恐天下不亂,到底是何居心?
被無辜責怪的江總憲瞠目結舌,算是見識了“戲法人人會變,各有巧妙不同”的真諦。
他棄之若敝的將鹽案當做大麻煩丟給了李佑,但誰能想到,在李佑手里,硬生生變成了威力巨大的武器。這種靈感和嗅覺絕對是天生的才能罷…
殿門處,丁前運使面臨一個艱難的抉擇,臉色痛苦,汗如雨下,頭腦發暈,一時間感到不會說話了。
這真是經書上所說的“舍生取義殺身成仁”關頭,讀了這么多年,還真他娘的讓他遇到了!是要救自己的命,還是保戶部?
李佑待要繼續說幾句逼迫丁前運使,卻聽到天子身邊錦衣衛官高呼“傳李佑上前”!他便只好轉身向殿里行去,來到天子寶座下,靜聽圣諭。
景和天子將李佑叫過來,是因為對其中關竅稀里糊涂,別的大臣經過交頭接耳都恍然大悟了,他只有獨坐寶座抓耳撓腮的份。
但天子又不想事后聽別人講解二手新聞,便將李佑叫到身前,下圣諭垂詢道:“為何有兩種判法?你細細奏來。”
對于在天子面前展示風采的時刻,李佑不會輕易放過,十分詳細而又深入淺出的奏道:“貪贓罪名分為數種,此案疑難之處在于,是以監守自盜論處,還是以受財枉法之罪論處。
如若戶部知曉此事,那該案罪行就不稱為偷運私鹽,無論如何,戶部是代表了朝廷管鹽事。故而依大明律,案犯屬貪贓中的監守自盜之罪,并另行追究戶部。
大明律亦有,各類貪贓中,凡不枉法之罪不處死刑,監守自盜并非枉法,所以以監守自盜半罰,只須抄家退贓。
如果戶部被隱瞞不知,則案犯行類同偷運私鹽的鹽梟,依大明律,屬于官員受財枉法之罪。請牢記大明律另有條文,官員偷運鹽與私鹽販同罪,以其販運私鹽數量,乃死罪無疑。
故而臣半曰:以犯贓入罪,按例要削籍為民,并抄沒家產,永不敘用。亦或以私鹽入罪,按律當斬,家中男丁戍邊,女眷發賣教坊司。
這其中關節,在于戶部是否知情,直接關系到案犯以何種罪名入罪。人命關天,我大明自皇祖以來,向有慎刑之說,故而臣不能不慎重!之前數日本官并非推諉拖延,而是理不清戶部在其中有多大責任!”
李佑的司法解釋,權威的不能再權威了,一口一個大明律,那是太祖皇帝頒布的,原則上足以壓倒一切。除非搬出同樣是太祖皇帝頒布的司法解釋寶典明大誥。
但明大誥是所有大臣都想丟到故紙堆里,并讓它永不見天日的玩意。如果官員們還想體驗被扒皮抽筋刺面砍手剁腳的話,明大誥里可是都有。
話說李大人蘇州和揚州做官,前后加起來有兩年功夫。期間不是當推官就是親民官,幾乎沒有不和刑名獄案打交道的時候,熟能生巧后對案情輕重判法有著下意識的直覺,這是大多數高居廟堂的袞袞諸公所不具備的。
接受兩淮鹽案的當時,李大人就感到丁前運使的罪名可輕可重,如果按貪贓論罪應該不會處死,只要不貪污存糧,近些年沒聽說過哪個官員因為貪贓被處死的,這是大家的普遍認識。
但此外也可以按照販運私鹽結案,那樣丁運使必死無疑,他這十年販運私鹽不知幾億斤,怎么量刑也是個死,區別只是怎么死法而已。
有了這個隱約靈感,他便特意去查了大明律,于是更加胸有成竹了。
作為大明法律的化身,大明司法的最高裁決者,唯一能阻止李佑拿著大明律來壯聲勢的人,剛剛親政的景和天子消化了其中彎彎續,繞,一時間只能無語,揮揮手讓李佑繼續去問案。
與此案無關,與廷推大學士關系也不大的中立者聽完李大人向天子講解,細細品味之下,愈發感到李佑今天出招有兩點妙處。
首先,李佑這個司法解釋甚為巧妙,無論是殺還是放,字字套上了大明律,叫人根本無從辯駁,卻又全在他這個主審一念之間。所謂運轉之妙,存乎一心也。
其二,權謀施展的極其巧妙,醞釀時如同羚羊掛角無跡可尋,但出現時又勢如山崩,靜如處子,動如脫兔哪。
正常情況下,無論戶部是否涉案,丁前運使絕對不會攀扯出戶部來,這是心照不宣的潛規則。
但是現在,李佑卻硬生生的近乎無中生有,制造出了一個非正常情況,如果丁運使不攀扯戶部,就是死,而且是家中男丁充軍戍邊、女眷沒入教坊司的下場。
不禁感慨道,大家都看過大明律,而且是一樣的版本,怎么李僉憲就能看出如此多花樣。
若是別人接手此案,可能也會做文章,但不會像李大人這般巧妙。他這不是反客為主,而是反主為客,將選擇拋給了丁運使,或者說拋給了丁運使的親友們。
嘆服之余,忍不住也替丁前運使感到揪心,李大人給他的選項太坑人了,還不如給個痛快…
有了李佑對天子講解作為緩沖時間,文華殿漸漸從驚聞聳動變得鴉雀無聲,所有注意力漸漸聚焦在四個人身上。
懂行的注意徐首輔,半懂不懂的注意彭閣老,比較外行的才去緊盯丁前運使,更外行的還有看晏尚書的。
徐首輔和彭閣老臉色都不好看,兩個當事人才能最深切的體會到,李佑這招十分惡毒!這不是讓丁運使選擇,而是讓他們兩個做選擇!
徐首輔自然要力保丁運使一條命,理由不需要解釋。而彭閣老的想法,當然是要力推嫡系接班人戶部尚書晏司徒入閣,所以此刻戶部不能出現丑聞。
之前這兩件事是不矛盾的,而且是對彼此都有好處的。他們可以齊心協力將兩件事都促成,一直以來,很多事情都是這樣做的。
但眼下,李佑卻將雙選變成了單選,制造出了矛盾,制造出了對立,給他們出了一道天大的難題。
若想保晏尚書入閣,就要犧牲掉丁運使,若想保丁運使的命,就要讓晏尚書分擔鹽案罪責。還有一種最殘酷的可能,丁運使承擔所有罪名伏法了,但晏尚書仍沒有入閣…
人都有偏私和,除非是達到了以萬物為芻狗的圣人境界才能化解此事,但徐彭兩人是圣人嗎?顯然不是。
所以兩人暫時只能沉默,他們之間不但要捫心自問,同時還要互相猜測對方的心思,或者說開始猜疑對方的心思。
在沉默而壓抑,幾乎令人窒息的氛圍中,殿中眾人又漸漸的領悟到一層道理。
都以為之前李佑故意拖延是為了看風向,或者不想得過于罪人。今日才知道,他一直拖著不判案,就等著今天這個時刻,可謂是一箭雙雕。
其目的不僅僅是為了打擊晏尚書入閣勢頭,更是通過制造出不信任情緒和裂痕,對徐、彭聯盟給予沉重的一擊!對他自己的好處也是顯而易見的,兩個分道揚鑣的大學士,總比兩個聯手的大學士所帶來的壓力要下罷。
大佬由于種種原因,遲遲不能出面,自有門人出來代言。戶部右侍郎站出來對李佑道:“兩淮遠隔千里,余鹽之事我戶部實不知情。”
李佑彰顯言官本色,駁斥道:“兩淮運司產鹽之數皆要報戶部,年年上報產量五億斤,一直未曾變動。戶部為何查驗不清就照準?多產出的鹽都變為余鹽,又被當做私鹽販賣。即使戶部真不知情,但也有失職!”
其實說起年年批準兩淮鹽場五億斤產量,李大人有點冤枉戶部了,只不過是蕭規曹隨而已,一般人哪能弄得清余鹽產量,只當是損耗看待了。
結果官鹽五億斤一直不變,而余鹽漸漸增加到上億斤,這才給了南京方面和運司衙門的可趁之機。
這戶部右侍郎一時也說不清,總不能自承戶部疏忽大意對余鹽失控,只得道:“鹽民滋生,產量日增,此乃自然之理,絕非人力可阻也!”
李佑冷笑幾聲,反問一句:“那就是你們戶部荒廢政事不作為了?”
李大人口舌如刀,左一個失職,又一個不作為,叫戶部尚書晏俊聽得眉頭直皺。
這里是廷鞠,主要是為了審理兩淮余鹽案,但現在話題被李佑帶的越來越偏,居然開始議論起戶部職責和是否存在失誤。
哪個衙門沒有失誤?認真討論起來,誰都有一籮筐的失誤,但李佑偏偏在此興致高昂的說起戶部,其心可誅!
對于入閣形勢,晏尚書比任何人都研究的仔細,對于李佑的目的,當然也是一清二楚了。李佑今天就是為了不擇手段將他這個天熱人選的聲勢銷去,從而間接推動第二熱門盧尚書入閣。
他也認識到,無論他今日是否出面對案情發表言論,李佑都會瞄準他的。肯定是從接到案子的一開始,李佑便準備布局了。
想至此,晏尚書忍不住看了眼身邊的盧兵部。
這盧尚書面無表情,心中早已苦笑無數次了。他自從年輕時遭了打擊和磨練,為官一直很講究穩字,數次教訓李佑也是如此教訓,但這李佑心竅太過于靈活了,簡直就是傳說中的七竅玲瓏心。
這次入閣機會,他知道自己搶不過晏尚書,晏尚書確實比自己要高一截。所以他打算運作的是戶部尚書這個職位,只要能當戶部尚書,也算是前進了。
沒想到李佑居然能無中生有,硬是制造出一個上位時機給他,真是有點山窮水復疑無路的感覺。
李佑與戶部安員不緊不慢的磨嘴皮子,可讓文華殿大學士袁閣老急壞了,他也發現了徐首輔與彭閣老之間的芥蒂和契機。
起內閣次序,那徐首輔在他上面,強勢彭閣老在他下面,就他夾在中間最難受。現如今眼瞅著那兩人有機會分裂,卻遲遲不引爆,能不著急么?
隨即站出來,對李佑喝道:“李僉憲!戶部如何另有公論!今日叫你上殿,是讓你問案來的,你休要枝節旁生!”
李佑便撇下戶部官員,徑自回到丁前運使身前,問道:“你肯招供了么?”
經過方才這段時候的緩沖,丁大人也從恐慌中恢復過來,有了幾分主意。見李佑又來問,答道:“在下可以肯定,戶部山東司是知曉的…”
天下鹽政,總歸于戶部山東司專管,但戶部山東司算不算是戶部?能不能進而代表朝廷?這又需要一個司法解釋了。
此時眾人皆豎起耳朵等待丁大人的回答,聽見這句,齊齊想道,這丁大人也不是毫無急智的人,答的倒也不算差。
其一,丁大人給自己拉了一個分擔罪責的上司,以求免去販運私鹽罪名。其二,又不至于往死里得罪晏尚書。關于晏尚書和山東司的關系,完全可以讓他自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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