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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艷記 第三百零二章 血旗鎮
即便胖子竭力的控制,李蘆的歸元丹仍然在第二天被爭搶一空。
玄門如同經歷了漫長旱季的沙漠,區區幾滴雨珠根本無法滿足需要,因此,就算王浩夜以繼日的煉丹,仍舊無法滿足玄門對丹的渴求,當然也不能降低歸元丹的價值,宏觀來看,歸元丹的等級雖然不高,卻是對玄門最具價值的丹。
當王浩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對丹的釋放就不再吝嗇了,但是,他也不會讓丹泛濫成災,當他在等待的人群里再也找不到想到的東西時,就限令李蘆,每周放出的丹不能超過一枚,當然,換到什么已經不再重要了,通常情況下是蘿卜不對,應該是千年人參。
這種做法除了控制丹的泛濫,還有個好處,李蘆會更加關注別人的材料是不是值得交換,而不是死死盯住自己的丹。
繞是如此,在玄門眾的口碑里,李蘆成為了神一樣的存在,而地處云南西南的古鎮,儼然成了圣地。
黑色的火焰跳動不止,發出悅耳的噼啪聲,宛如天籟一般悅耳,血藤徹底煉化以后變成一滴鮮艷的血珠。
王浩不慌不忙的加入了兩小蛋殼狀的碎片,然后是如何的果實,蛇銜草,以上都是他在幾天內的成果,另外還有不少草藥,是從李蘆的藥房里搜出來的,提升修為的丹一般僅僅需要三五種材料,甚至更少,但是每一件都非常珍貴,稀少。而療傷的丹動則就要數十種材料。盡管不那么搶手,尋找起來也是費時費力,煉丹師一般不愿意干那種低效率的事,除非是有人找好材料上門求丹。那就另當別論了。
要不是有大票的行賄者,加上李蘆地藥房,沒個兩三月的時間,還真別想找齊材料,一枚是煉,兩枚也是煉,王浩當然不會浪費時間。
效率,效率啊,黃昏時分,兩枚紅彤彤的凝血丹呈現在眾人面前。血一樣的顏色仿佛要滴落下來,仔細觀察,就能發現紅暈像流云般浮動。味道就有些怪怪地,良藥苦口嗎。
以煉丹術來說,凝血丹并不是頂級的丹,即使用作療傷,也有比他效果更好的。可惜收集材料就讓人頭痛了,王浩是在得道血藤后在決定就地取材。
“這枚丹能治好卓仙子的傷嗎?”李蘆本來就進行過無數的嘗試,目睹了煉丹的全過程也是受益良多。不過對于丹的功效還是過于迷信了。修真者傷及真元,唯一的治療方法就是調養,時間到了,就是不治療也能痊愈。再好的丹也就是能加快恢復的速度,沒有藥到病除地說法,不過有了這兩枚凝血丹,卓月提前半年時間痊愈,應該是沒問題的,至少能讓她現在不至于太虛弱。,王浩還是個迷信的人,將兩枚凝血丹全部交給了卓月,凝血丹是藥,這種玩意放在身上不吉利。
卓月當場吃用掉一枚,神氣果然比先前好地許多,可謂是立竿見影,李蘆不免有唏噓了一番。
前前后后派出了不少的丹,求丹的人不但沒減少,反而越聚越多,然而胖子的興致卻淡了,如今卓月的傷勢稍微好轉,他有些待不住了。
“恩公,還有個求丹地人,你沒有見呢。”李蘆不得不做出提醒,這可是胖子親口許下的。
“哦,求丹的人是一定要見地,這兩天太忙,差點給忘了。”王浩拍了拍頭,凡是知道帶上材料來求丹的,多半是以前求過丹,煉丹師告訴他的。不外乎有兩種可能,第一種是還有另外一個煉丹師,第二種是碰到了以前的熟人。無論是那種可能,胖子都是見見,何況還有油水可撈。比起拉丹那種近乎搶劫的斂財速度,簡直是不值一提。
誰都知道胖子這兩天在忙什么,懶得損他而已,李蘆一路小跑出去,片刻后又折返回來,手里面還捧了一大堆材料。
“那個人說先不見你了,煉什么丹也沒有說,光留下了材料,說是三個月以后來取丹。“李蘆氣喘吁吁的說道,同時將材料遞給胖子。
“看看材料就知道他要煉什么丹了。”王浩笑道,對方可能是個有趣的家伙,他感覺到了材料釋放的寒氣。
材料用一個不起眼的黃紙包住,打開之后,首先映入眼簾地是一枚碧藍色的珠子,光可鑒人,釋放出攝人的寒氣。
龍丹!王浩心中一驚。
千年以上的龍才能生丹,而龍丹真正成形,至少要三千年以上,看這枚珠子的色澤,還有逼人的寒氣,那條龍至少了三千年以上。接下來的幾件材料更是叫他瞠目結舌,一塊水晶,深紫色,深邃的叫人無法自拔,冰冷的氣息距離老遠也能感覺的到,就在李蘆將他捧進醫館的同時,四壁上已經接起了一層薄冰,那不是水晶,而是冰晶,和冰魄一樣,都是凝結寒氣而生,不同的是冰魂除了極寒,要求空氣要干燥,但是冰晶非要生長在水里。另外還有萬年冰川才能孕育出來的寒玉,一大堆大小不同,顏色各異的珍珠,同樣都是寒氣逼人。
除了珍珠,王浩一件都沒有見識過,基本上是用猜出來的,能認出它們,是因為聽師徒提起過,將它們合在一起,剛好是煉一種丹的原料,而那種丹,王浩以前從未煉過,即使現在也沒把握煉成。
以煉丹師來說,最難煉的莫過于屬性向背的寒性材料,因為屬性和火相克,假如沒有寒性的火,基本上就不用考慮了,當然,混沌之火是沒問題的,而且煉制的過程也極難把握,寒屬性的材料都不耐久煉,煉制的過程一定要快
快。非要一氣呵成不可。
這些材料沒一件都是珍貴無比,天下再也找不出第二份來,對方連照面都不打,煉什么丹也不說。扔下材料就走,未免太狂了,而且也太不謙虛了,畢竟求丹也是求人。
“這些草料是煉什么丹地?”李蘆打著哆嗦問道。
“龍珠。”王浩的語氣比龍丹更冷。
師傅不大可能應承過這個人,也不可能幫人家煉龍珠,這個人是從什么地方得知煉制龍珠的材料?即便師傅答應過,此人也未免太狂了,到現在為止,胖子還搞不清楚對方的身份,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他不喜歡那個家伙。
“那,恩公什么時候幫他煉丹?”李蘆生性老實,一旦答應了人家。就要盡快把事情辦好。
“著急什么,等我心情好了再說。”胖子像是吞了頭死蒼蠅,心中有些煩躁。
以求丹地立場來說,那人的確太猖狂了,李蘆也氣憤道:“恩公是不是不想幫他?要是恩公不想煉。我可以去回掉他。”
王浩突然笑道:“我還不至于那么小氣,你還是太老實了,我為什么不煉呢?反正材料是他的。成與不成都沒關系,我要等等是因為材料不足,卓月,你們冰嵐水閣是水系法門的,幾塊冰晶還拿的出來罷?”
“像那種品質的冰晶可沒有。”卓月指了指那塊深紫色的冰晶,冰晶本來就異常稀少,那種成色的更是萬中無一。
“一般的冰晶就行。”王浩得意洋洋的說道。
卓月突然想起胖子提純地手段,恍然大悟道:“如果是普通的冰晶就沒問題,你要多少都行。”
這倒不是夸口。有一件事是胖子不知道的,冰嵐水閣原本就出產冰晶,而且產量還不低。
“寒玉我有辦法,現在就差珍珠了。”王浩呼了口氣,說不定對方是個行家,每一件材料都給地不多,剛好夠煉一顆龍珠。
要是換成別的丹,胖子也許放棄了,找齊全部的材料再煉一枚丹,基本上沒什么意義。可是眼下不同,首先是因為龍珠的珍貴,這種丹要是煉成了,不給自己留點紀念未免說不過去。
而且三件材料中以龍丹最為珍貴,那是沒辦法摻假的,剩下地冰晶,寒玉,都可以找來次品提純,而冰寒屬性的珍珠,胖子已經想好去哪里找了。
“什么,他給的材料居然不夠?太過分了,那恩公還要幫他煉丹,我這就找人回了他。”李蘆火了三丈。
求丹哪能不帶夠材料,是煉兩顆地材料不夠,這種事情見不得光,卓月只是笑而不語。
服下凝血丹以后,卓月的狀態好了許多,上路已經不成問題,看著胖子坐立不安的德行,笑問道:“要連夜上路嗎?”
王浩故作深沉道:“我們不是來療傷嗎?干嗎去?”
“別和我裝了,你來找李蘆,無非是搞些材料煉丹幫我療傷,現在丹也煉了,油水也撈足了,還等待的住?”卓月毫不留情的揭了他老底。
“那你說我們要去哪兒?”胖子故意賣了個關子。
卓月笑道:“如果是兩天前,你一定是先去龍門山脈,找到擊殺悍牛的地方,你打聽的那么仔細,說明那兒有你要的東西,然后是拜訪幻真派,悍牛血對你太重要,你沒那么容易死心。不過換到今天,你應該是趕去南海派,冰寒屬性的珍珠難找,但是南海派一定有很多。”
王浩不由氣餒。“什么都瞞不過你呀!但是你說錯順序了,我還是先到龍門山脈。冰魄珍珠保存在南海派手里,什么時候去討都可以。悍牛血可是灑在荒郊野外,誰都有可能捷足先登,再說風吹日曬地,晚到一天都是損失,還有幻真派,他們就算采集了悍牛血也不懂保存,去晚了難保有失。”
卓月見他說的頭頭是道,止不住問道:“就算他們真的采集的悍牛的血,你如何知道人家保存的方法不對?”
王浩掏出悍牛角搖了搖,說道:“這個嗎,悍牛雖然兇悍無匹,血液卻是嬌氣的很。無論放到什么地方都難以久存,使用玄門手段頂多存個百年,正確方法是存在它的角里,那就存放多久都沒事了。現在悍牛角在我地手里,你說他們存放方法能對嗎?”
“你可別耽擱了三月之期,小心竹籃子打水一場空。”卓月見他自信的過了頭,不得不提醒兩句。
“空就空,沒時間煉就把材料還給他,沒什么大不了的。”此一時,彼一時,王浩當前心急的是提升修為,而不是斂財,相比之下。龍珠當然不如悍牛血來地珍貴。
王浩的確是要到南海派討珠,不過那只是目的之一,這么多的冰寒屬性珍珠。求丹的人也難找,再說不定就是從南海派搞出來的?此去也許能查到那人的身份。以王浩的性格就是不占便宜,也不會委曲自己給人煉丹,讓他動心的是對方的身份。
兩人連招呼也不打就連夜上路,雖然仍是攜美同行。可是卓月再也不肯讓胖子占到便宜。
王浩不由追悔萬分,暗罵自己是不是太規矩了,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可惜現在后悔太遲了。夜色還未退盡,兩人已經風風火火地趕到蜀山,血旗鎮。
當初兩人和召喚師路過這里,還在遺憾缺少個動人的故事,如今故地重游,胖子不失時機的補上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血旗鎮,曾經是繁華地小鎮,在鎮子里有個叫阿瓦的素年。他年輕,英俊,勇敢,是村子里最出色的獵手,阿瓦愛上了村子
里最美的女孩阿鈴,而阿鈴也深愛著阿瓦,本來他們應該是鎮子里最幸福,最美滿的一對。可是阿鈴地父母嫌貧愛富,非要把阿鈴嫁給鎮上的財主,阿鈴不肯,他們就百般刁難阿瓦,說是除非阿瓦能獵到一頭巨熊,并且用巨熊的皮做為聘禮,他們才肯將女兒嫁給阿瓦。
卓月審視周邊地環境,血旗鎮是個閉塞的小鎮,交通非常的不發達,經濟支柱應該是農業,何況故事的背景還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作為村里最出色的獵手,阿瓦貌似窮不到哪兒去,不過,難得胖子有這份心編故事,還是忍了。
巨熊擁有恐怖的力量頑強的生命力,,爪子比鐮刀還要鋒利,是最難捕殺的動物,也是最兇猛的動物,阿鈴地父母是要讓阿瓦死在山上。
可是為了阿鈴,阿瓦第二天還是帶上心愛的獵犬上路了,為了尋找巨熊在山里一待就是三年,終于有一天,讓他找到了巨熊,不是一頭,而是一群。憑借高超的技術,阿瓦終于獵殺到巨熊。
卓月狂汗,一個普通獵人就是在厲害,哪怕是使用全自動步槍,碰上成群的巨熊也只有等死。一般人都認為熊笨重,實際上,熊的最高速度能達到每小時六十公里,而且生活在西南的主要是黑熊,就是俗稱的黑瞎子,這個品種的熊入水能游,爬樹的速度比人快,屬于全能選手,卓月想不出普通人遇到這種熊該如何逃生,而且還是一群巨熊。
貌似這是個愛情故事,巨熊畢竟是配角,卓月再次忍了。
這時天上下起了暴雨,而且一下就是幾個月,村子發生了滑坡,阿瓦趕回去的時候,剛巧看見阿鈴落水,阿瓦也奮不顧身的跳了下去,他們彼此呼喚對方的名字,可惜雨下的太大,掩蓋了他們的聲音。
故事接近了尾聲,但是結局并不明朗,再差勁的故事也有讓人期待的東西,卓月追問道:“然后呢?他們有情人終成眷屬了?”
“都淹死了。”王浩有些傷感,將故事的人往往是最容易投入的。
“王浩,拜托你一件事,今后別在給我講故事。”卓月將目光放向湖面,無論胖子的故事有多拙劣,這清澈的湖水畢竟是真的,湖水下,那淹沒的小鎮也是真實的。
這一湖水不止淹沒了小鎮的同時,也埋葬了許多的故事,當然要比王浩的故事纏綿悱惻,至少不會那么拙劣。
胖子的搜索方式是沿著血旗鎮向外輻射,在直徑延伸到十多公里的時候,終于找到那漫山遍野都灑滿鮮血的地方。至今,這里依然是滿目的紅色,不過那不是血,而是一種鮮紅的小草。
凡是能御劍的修真者對距離的概念都比較模糊,站在飛劍上一分鐘和兩分鐘原本沒多少差別,但是也不至于離譜到這個地步。
“媽的,那個王八蛋居然說在血旗鎮,這地方離王家坪都不遠了,難怪我上次路過血旗鎮沒發現。”事不宜遲,王浩發脾氣的同時開始采集血紅色的小草。
這種小草叫做血盈,本身并不稀奇,連異草都算不上,凡是在灑滿鮮血的地方,總能看見它們的蹤跡。
血盈沒有任何藥用價值,但是有一個奇特的屬性,他們能將吸收到的血液儲存起來,直到枯萎,新生的血盈又會再次將血液吸收保存起來,
假如他們生長在過去的戰場上,儲存的就是陣亡將士的血,那就一錢不值。可是它們現在是生長在悍牛的血液上,那就是無價之寶。
胖子只要收集到足夠多的血盈,提煉出幾滴悍牛血就不成問題,
卓月在猜出了胖子的用意后,也幫忙開始采集。
兩人一邊采草一邊聊天,不但沒有枯燥的感覺,而且充滿樂趣,偷窺身后的卓月,王浩浮想聯翩,假如她不是冰嵐水閣的長老,假如她不是玄門的小醫仙,是不是能和自己隱居深山?
王浩的要求向來不高,即不想出人頭地,也不想爭權奪利,青平淡淡的生活就蠻好,找個心愛的女子作伴,要是能享盡齊人之福那就更爽了,這種事男人誰不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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