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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章 驅虎吞狼

作者:三七開  分類: 歷史 | 秦漢三國 | 三國蜀漢我做主 | 重生三國蜀漢我做主 | 三七開 | 三國之蜀漢我做主 | 更多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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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之蜀漢我做主 第六百五十章 驅虎吞狼

一樓帶上

那些→憂傷

山越兵性格堅忍不拔,更是好勇斗狠。即使是困獸猶斗,那也是有聲有色。

但是此刻,已經不算做是困獸猶斗了。

這是一面倒的大屠殺。楚兵互相配合,以楚刀之利一個個屠殺裝備簡陋的山越兵,快速的就像是專業的屠夫一般。

困獸猶斗,使人士氣高漲,變得異常兇狠。

但是大屠殺之下,只能讓人變得絕望。

山越兵就是這樣。無人

搭獷身先士卒,仍然被抵擋不了楚軍的攻勢,最終被楚兵亂刀砍死。

所余山越兵,不是被屠殺,就是跪地投降求得一命。

在深山里如狼似虎,幾乎壓得江東喘不過氣來的山越兵,在這一刻被寇封屠殺了數萬人。

此刻,楚軍的攻勢已經漸漸的緩了下來。不再屠殺那些跪地投降的山越兵,而是開始善后。

從廝殺開始,到現在的大屠殺。

“楚”字帥旗根本沒有動過,寇封就站在旗下,沒有一個山越兵能夠逾越到近前。

兇猛?

寇封抬起看了一眼前方無數山越兵的尸體,估計有三分之一戰死,或者受傷了。確實是血性,兇猛無比。

但是可惜。寇封轉過頭,看了一眼己方的士卒。

山越人躲在深山里邊,打個埋伏,來個偷襲那是一流。但是在平地上,在正面廝殺上。怎么也不能從蠻夷變成文明人。

他們的制造工藝,估計連草原人都不如。

“主公,搭獷的頭顱。”黃忠策馬走了過來,拿著一顆鮮血淋漓的頭顱,對寇封道。

寇封抬頭看了一眼,雙目盡赤,極為不甘的樣子。

這就是號稱山越屠夫的人。

“掛起來。”寇封的聲音非常的冷漠,道。

“諾。”黃忠應了一聲,命人找了個桿子,把這山越屠夫的頭給掛了起來。

“主公,這是搭獷的叔叔,也是軍師靴頓。”這時,太史慈也有斬獲,拉著搭獷的軍師走了過來,笑著道。

“拜見楚侯。”軍師靴頓在戰陣中躲在后邊,因此逃的了一條性命,但是樣子很是狼狽,披頭散發,身上也有些泥土。

見到寇封后,心驚膽顫道。

太強勢了,太強勢了。

楚軍的強勢給了靴頓以一種如遇到天兵的感覺,要知道他們的軍隊能在深山里打敗周瑜軍隊的山越兵啊,遇到寇封就跟紙糊一樣了。

到了現在,靴頓都覺得在夢中。

當看到寇封之后,靴頓更是如此。這個年輕的楚侯雖然只是站在那里,但是一身威儀,卻是蓋世。

這不是簡單英武的相貌,就可以形成的威儀。

這是從甲胄,目光,氣勢,以及久居上位的氣勢。所糅合而城的威儀。一般人就算是想模仿,那也不可能。

站在寇封的面前,靴頓才覺得什么叫做威儀。

幾乎有一種抬不起頭來的錯覺。若是靴頓沒有吃敗仗,肯定不會如此不堪。但恰巧他們吃了敗仗,而且敗的如此慘。

所以就覺得眼前的寇封特別的威儀,并且如同山呼海嘯一般迎面撲來,讓他站不穩。

寇封看了一眼靴頓,覺得有些失望,這大帥的叔父也太不堪了一些。

但是此刻,似乎就這個人的身份最高了。不由把死馬當做活馬醫了。

“這些人,你能命令嗎?”寇封看了一眼被俘虜的山越兵,道。

“能。”靴頓先是一楞,隨即頓時大喜,連連點頭道。

如今戰敗,生死全在這年輕的楚侯手中。而這楚侯透露出來的意思,還會用到他。這怎么能讓靴頓不歡喜?

“把傷重的全部殺了,傷勢輕的稍微包扎一下。我們去新都。”寇封轉過頭,對著旁邊的黃忠道。

那淡漠的語氣,讓靴頓頓時渾身一涼。

片刻后,又對靴頓道:“命令他們拿起兵器,為我先鋒。”

“諾。”靴頓趕緊應聲道。

片刻后,在無數山越兵憤恨,無奈的目光下,黃忠親自率軍把傷勢重的山越兵全部殺掉,處理好尸體,包扎好傷勢較輕的人。

寇封的大軍,就馬不停蹄的朝著新都而去。

山越共有三路十萬眾,如今一路被寇封所滅。自然是要找下一路的麻煩,新都那邊的山越首領是逢水,屬于漢人。

較為謹慎,狡詐。雖然出兵了,但是行動緩慢,根據探子來報,目前還在新都一帶徘徊。

在掠奪人口。

這一路的山越人,寇封并不怎么在意。今日一戰,讓寇封對于山越兵有了了解。出了山的山越人,就是失去了爪牙的老虎。

除了勇氣可嘉,不管是軍紀,或是裝備都差太多了。沒什么可怕的。

更何況,逢水自動在新都徘徊掠奪人口,并沒有出兵威脅他們的大軍。更沒有什么威脅可言。

不過是盤中餐罷了。

但是另外一路的山越大軍,卻是讓寇封有些心急。

余杭的坤封,坐擁四萬山越兵。目前正在快速的向秣陵推進。

甘寧,張飛的軍隊也有三萬五千人,要是單獨遇上,足以擊敗這支山越兵。但是旁邊還有個秣陵城,更加讓人擔心的是呂蒙也在。

那個動如猛虎,靜如狐貍的家伙,絕對不好對付。

要是拖的太久,沒準就真的是陰溝里翻船了。所以,寇封接下來就是要沖向秣陵,順利把逢水的三萬山越兵給宰了。

而正面殺敵,己方的損失也會比較大。剛才楚軍一面倒沒錯,但是己方死傷也有數千人。

死的不多,傷了很多。

所以,寇封才會讓俘虜的山越兵拿起兵器,為先驅。作為驅虎吞狼之用。

至于能不能鎮得住場面,寇封并不怎么在意。

經過剛才一戰,不管是山越兵還是那個軍師靴頓,對于楚軍的戰力估計已經膽寒了。讓他們回來與楚軍一戰,還不如痛痛快快的與同樣身為山越的逢水三萬山越兵一戰。

畢竟群狼雖然怕群虎,但卻未必會怕另外一支狼群。

新都,是一座大的城池。

但是地廣人稀,只有城池內的人氣才稍微旺盛一些。其實不僅是新都,整個江東都是地廣人稀。無人

全都是因為與山越連年征戰,造成的。

互相破壞,互相討伐。

此刻,響應了李典的征召,出兵三萬,應該直撲豫章,以增援李典的逢水,卻率部在新都城外,劫掠百姓,人口。

除了新都因為城池過于高大以外,附近的縣城大部分都被逢水攻克了。

逢水與搭獷不同,搭獷純種山越。而逢水則是漢人,他們避居深山,為漢人山名。以宗族的形勢,掌管著無數的漢人,山越人。

逢水這一次出兵,說是響應李典,其實是為了自己做打算。目前江東三方勢力在角逐,豈不是漁翁得利的好時機?

作為一個山越,不貪婪是不行的。逢水早就對新都城內外的百姓垂涎三尺了。他這次來,就是要劫走整個新都。

以補充上一次,周瑜討伐山越,帶給他的損失。

逢水是個中年人,標準的漢人打扮,頭上還帶著冠。看起來,像個文人。

想起周瑜,逢水就忍不住又是憤怒,又是幸災樂禍。

憤怒的是周瑜在上一次討伐山越中,滅掉了他帳下無數民眾。幸災樂禍的是,聽說周瑜已經被楚侯寇封滅于襄陽了。無人

當真是一飲一啄,強中更有強中手啊。

所以說,逢水不想與寇封真正的對上。他打不過周瑜,被迫躲在深山中,才能防止周瑜繼續深入。

對上把周瑜殺了的寇封,豈不是找虐?

此刻,新都百余里開外的一個平地上,逢水的三萬山越兵駐扎在此。其余還有數萬名劫掠來的百姓。

逢水打算回家了。

“百姓們先走,我們斷后。”逢水對著一個部下將領道。

“諾。”這將領應了一聲,立刻下去布置了。

片刻后,數萬百姓在數錢山越兵的驅趕下,面露悲哀,或干脆淚流滿面的往不遠處深山走去。

逢水雖然是漢人,但是他統治的方式與一般的山越人沒什么區別。這些百姓進入深山以后,就是深山中的二等民。

受盡壓迫。

“報宗帥,后方有消息傳來。有一支山越兵正朝著這邊撲來。”正當逢水想要起后軍,也離開的時候。卻有探子急報道。

“誰的兵?”逢水的面上立刻露出了緊張之色,問道。

“看旗號應該是搭獷的。”探子再報道。

“搭獷?”逢水的臉上露出了疑惑之色,都是李典征召的,在這一次山越十萬眾出兵中,大家都知根知底。

搭獷乃是率兵往北,解救豫章去的。與他的任務是一樣的。但是他在新都劫掠了百姓之后,打算拍拍屁股走人了。

那搭獷難道是知道他背信棄義,沒有隨從進入豫章。而率兵來報復?

想著大家都是山越,兇猛的厲害。搭獷又是山越中有名的勇士。逢水的心中頓時一陣陣發涼,剛打算下令加快速度離開。

探子又說道:“不過,他們的兵似乎不多,只有二,三萬的樣子。而且小的們看到很多都是帶傷的。”

搭獷有四五人,如今只剩下了二三萬,其中很多帶傷。

敗軍。這兩個字立刻出現在了逢水的心中。

這不正是發展壯大的時候嗎?

“吞了他。”逢水心中一定,大手一揮道。

“諾。”

隨著逢水的一聲令下,本來打算離開的三萬山越兵,立刻掉轉馬頭,殺向后方。當真是氣勢洶洶。

這個召喚怎么失靈了

猜猜我是誰

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溯洄從之,道阻且長,溯游從之,宛在水中央。

——《詩經秦風》登上那古老的城墻,撫摸著泛苔的柱梁,當我興奮地倚欄遠望,總會有一絲酸澀沖上喉頭,總聽到有一個聲音大聲地說:記得嗎?你的祖先名叫炎黃。有人跟我說,曾經有一條大魚,生活在北溟那個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鳥,在天地之間翱翔。巨鳥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雖九萬里亦可扶搖直上。圣賢賦予我們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為我們塑造一個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時候,有個怪異的青年名叫嵇康,他臨刑前,彈奏了一曲絕響,那寬袍博帶在風中飛揚,他用了最優雅的姿態面對死亡。幾千年過去,依舊有余音繞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斷絕的不是曲譜,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我也曾夢回大唐,和一個叫李白的詩人云游四方,他用來下酒的是劍鋒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見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長風吹開他的發帶,長袍飄逸宛如仙人模樣。

可是后來換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棄了武將。他的子孫最終躲進了人間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讓。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軍隊征戰沙場,敵人都說,有岳家軍在,我們打不了勝仗。可嘆英雄遭忌,讒士高張,一縷忠魂終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個民族的精神就這么無可逆轉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陽中,我依稀見到有人把它插進土壤,那是將軍用過的,一支寧折不彎的纓槍。時間的車輪悠悠蕩蕩,終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

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嶺上,為紀念這個悲劇建起一座祠堂。那個叫史可法的文弱書生,他不愿散開高束的發髻,更不能脫去祖先留給他的衣裳,于是他決定與城共存共亡,丟了性命,護了信仰。殘酷的殺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會在中華大地上熠熠發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進麥當勞的廳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時裝,我隨口唱著myheartwillgoon,卻莫名其妙的心傷,因為我聽到一個聲音大聲的說:忘了嗎?你的祖先名叫炎黃。我記得了,一群褐發藍眼的豺狼,帶著堅船利炮,拆了我們的廟宇,毀了我們的殿堂。

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我們擁有音樂神童,卻不識角徵宮商,我們能建起高樓大廈,卻容不下一塊公德牌坊,我們穿著西服革履,卻沒了自己的衣裳。在哪里,那個禮儀之邦?在哪里,我的華夏兒郎?為什么我穿起最美麗的衣衫,你卻說我行為異常?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漢裝,你竟說它屬于扶桑?為什么我真誠的告白,你總當它是笑話一場?為什么我淌下的熱淚,絲毫都打動不了你的鐵石心腸?在哪里,那個信義之鄉?在哪里,我的華夏兒郎?我不愿為此痛斷肝腸,不愿祖先的智慧無人嘆賞,不愿我華夏衣冠倒靠日本人去宣揚。所以,我總有一個渴望,有一天,我們可以拾起自己的文化,撐起民族的脊梁。

記住吧,記住吧,曾經有一個時代叫漢唐,曾經有一條河流叫長江,曾經有一對圖騰叫龍鳳,曾經有一件羽衣——名叫霓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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